俞江 作品数:43 被引量:420 H指数:13 供职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历史地理 经济管理 哲学宗教 更多>>
论分家习惯与家的整体性——对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的批评 被引量:62 2006年 滋贺秀三的《中国家族法原理》,在关于中国古代分家、遗嘱、赠与等财产习惯方面存在着不少误解,这导致他形成了中国家父享有家产所有权的观点。今天,当更多的文书资料特别是徽州文书得以整理面世后,对滋贺秀三著作中存在的问题,似乎有可能提出质疑和讨论了。实际上,中国家长从属于作为整体性的“家”。因为在近代法制转型之前,家产尚未完全分离为个人财产,家长可以管理和增益家产,却不能随意处分。因此,以分家习惯为主线索,围绕滋贺秀三的著作,结合其它财产习惯,对近代中国法制转型之前的家产制进行一个尝试性的探讨颇有必要。 俞江关键词:家产 家长 整体性 戊戌变法时期的“民权”概念 2005年 目次一、维新诸子的'民权'概念二、何启、胡礼垣的'民权'概念三、小结19世纪晚期,汉语'民权'一词已经有了固定译法。当时的各种英汉词典中,'民权'对应的英文概念为'civil right'(或'civilliberty')。①可见,有学者提出'民权'在晚清是'democracy'或'liberty'的对译,这是缺乏依据的。至于 democracy和 lib-erty 二词,在19世纪末的固定对译分别是'民主'和'自由(权)'。 俞江关键词:民主 译法 继承领域内冲突格局的形成——近代中国的分家习惯与继承法移植 被引量:65 2005年 分家习惯在中国已延续两千余年,在这一习惯内部,已形成较为稳固的内容和程序,其效力一直受到国家法的承认。然而,随着20世纪初期中国大规模地移植西方法,分家习惯退出了国家法领域。分家习惯与西方继承法所调整的继承行为有着不同的性质。分家意味着,无论父母生前还是死后,亲子都可以参与家庭财产的分割;继承则是承受死者的个人财产。研究近代中国的分家契约可以发现,分家一直是中国家庭财产领域中的主要行为模式。可见,在近代中国的财产继承领域中存在着规则冲突的格局,即分家习惯与继承法难以兼容。揭示这一格局,对我们认识民事习惯与中国民法典编纂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俞江关键词:继承法 民法 “契约”与“合同”之辨——以清代契约文书为出发点 被引量:66 2003年 通过区别清代的“单契”与“合同” ,本文指出 ,由于缺乏人格概念和平等价值 ,清代的契约关系体现为当事人之间的具体关系 ,其中 ,“单契”是一种不平等的具体关系的反映 ,而“合同”中则存在着相对平等的具体关系。在清代 ,“契”与“合同”是不同层次的概念 ,“合同”与“单契”才是平行层次的概念。 1 90 0年以后 ,西方大陆法学传入中国 ,由于法典体例要求法学概念须在逻辑上保持统一 ,又由于古典契约理论只承认抽象契约关系 ,因此 ,中国法学中形成了“契约”与“合同”两个概念相互排斥的格局 ,并延续至今。以民间借款契约、格式契约等现代契约活动为例 ,本文试图说明 ,现代契约中仍然存在着因“议价能力”、垄断地位等因素形成的不平等的具体契约关系。因此 ,一方面 ,在现代法中 ,仍然有维持契约范畴内概念的多元性和层次性的必要 ;另一方面 ,除抽象关系外 ,今后对现代契约的分析还应适用“具体关系”这一概念。 俞江关键词:清代 契约文书 议价能力 论沈家本的人格平等观 被引量:7 2003年 The author discusses Shen Jiaben’s attitude towards equality and maintains that Shen Jiaben’s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cept of equality is complicated, reflecting, on the one hand, his own mode of cognition and the stage of development of his own thoughts, and, on the other hand, his tactical considerations in face of attacks from conservative forces. 李贵连 俞江关键词:沈家本 法律思想 量刑制度 "说法"与结果——也谈《收容遣送办法》违宪案 被引量:1 2004年 在很多案件中,“说法”与结果是重合的。比如惩处元凶或赔偿损失,这是结果,同时也意味着是非判断,也就是说给出了一个“说法”。然而,不可否认,有些情况下“说法”和结果却是分离的,甚至是“说法”比结果更重要。 俞江关键词:违宪审查 近代中国法学语词的形成与发展 被引量:2 2001年 法学和法律作为有机的系统,是通过法学语词按一定的规则,按一定的聚合(paradeigma)关系建构而成。法学语词是法学系统的基本单位,法学意义的单位拆分只能进行到法学语词这一步。所以,法学系统的基本分析应该从语词着手。当然,法学语词不可能代表整个法学和法律的意义,所有法学语词的累积也小于法学系统的意义。 俞江关键词:语词 法律 法学 19世纪末中国民法学的“绝响”——马建忠《法律探原·户律》评述 被引量:4 2013年 马建忠的《法律探原·户律》是《法国民法典》第一编的编译稿。此书不是严谨的译本,而是采取中西文化夹杂叙述的方式,回避了《法国民法典》中一些重要的立法原则,甚至不乏偷换概念的情况,这样写作无疑是要迎合19世纪末中国人的家庭和社会观念。该书把《法国民法典》第一编改写为五个部分,即户籍、丁幼、立家、婚姻、嗣续等,实际是以家庭为核心重构民法体系,而《法国民法典》第一编的核心概念"自然人"与"民事权利",在译述过程中隐而不彰。《法律探原·户律》写作于近代中国发生社会革命之前,可以看成是当时的人对将来中国民法体系的设想。 俞江关键词:译述 中国民法典诞生百年祭--以财产制为中心考察民法移植的两条主线 被引量:19 2011年 百年中国民法发展史,需要超越"本位"的角度,从财产制角度加以反思。这样可以发现两条主线:第一是外来的个人财产制与传统的家产制之间的矛盾;第二是土地所有权上国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带来矛盾。从中国近代以来的立法和社会纠纷中,都能看到这两种矛盾带来的困扰。一方面,个人财产制与家产制的对立冲突,使民法的一些制度被架空,而社会中的家产关系和纠纷得不到规范和调整。这种冲突格局集中反映在今天的农村分家、土地承包经营、城市家庭的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另一方面,土地所有权双层结构违反所有权平等原则,是近代以来私人的不动产所有权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主要原因。 俞江关键词:家产制 “文革”前的北大法律系(1949—1966年) 2004年 1949年下半年,北大法学院在校本科生总计436人,其中法律系人数最多,为190人。政治学系79人,经济学系167人。法律系在校本科生共四个年级,1946级共67人,1947级62人,1948级37人,1949级新生24人。另外法律学研究所于1948和1949年各招收研究生一名,故法律系在校学生共192人。当时的法学院院长为钱端升(汤用彤代)、法律系主任费青(黄觉非代)、政治学系主任王铁崖、经济系主任樊弘。法学院教师共39人,分别是法律系教师13人,政治系教师10人,经济系教师16人。其中,法律系教授6人,副教授1人,助教6人。兼任教授2人,兼任副教授2人。 俞江关键词:法律系 建国初期 学校史 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