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华
- 作品数:12 被引量:17H指数:2
- 供职机构: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几点思考被引量:8
- 2006年
- 王敬华邓念武
- 关键词: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国际商业银行企业资产信用担保中心动产担保
- 保险单现金价值条款纠纷案的相关分析
- 2006年
- 现金价值条款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很多。究其原因,在于选词不准、说明不当、投保人疏忽等方面。对现金价值条款理解有争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未履行现金价值条款说明义务,合同可撤销;保险人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保险实务中要注意:现金价值条款应尽量通俗化;保险人及其代理人应如实准确履行现金价值条款说明义务;投保人应充分行使知情权,科学确定是否退保及退保时机等。
- 王敬华邓念武
- 关键词:现金价值知情权说明义务
- 论要约邀请的内容与合同内容之间的容纳关系——兼论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的完善被引量:1
- 2010年
- 否认要约邀请的内容与合同内容的容纳关系,不利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要约邀请的内容能否容纳为合同的内容,欧盟、美国等在立法中持肯定态度。要约邀请的内容容纳为合同内容是基于法律正义价值、历史解释规则等四个方面的原因。要约邀请的内容容纳为合同内容是有条件的,条件是未否定说,即要约邀请的内容未被否定,就自动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我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应加以完善。
- 王敬华
- 关键词:要约邀请合同
- 要约邀请构成侵权行为的相关分析
- 2007年
- 承认要约邀请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有利于充分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要约邀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构成侵权行为.要约邀请构成侵权责任,应包括要约邀请中存在违法行为、要约邀请导致了损害、受害人的损害与要约邀请存在因果关系、要约邀请人主观上有过错等四个构成要件.要约邀请中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有:要约邀请侵害知识产权;要约邀请侵害人身权;要约邀请侵害合同债权;要约邀请侵害合法权益.要约邀请构成侵权责任时,应承担侵权责任.
- 王敬华
- 关键词:要约邀请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法律责任
- 高校实验室的安全隐患与规制对策——以广东省高校医学实验室为例被引量:2
- 2014年
- 以广东省五所高校部分医学专业本科生为样本,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收集第一手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了解、研究当今高校医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而就安全隐患提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完善实验室硬件设施、健全损害补偿机制等规制对策。
- 张玉汝王敬华
- 关键词:高校实验室安全
- 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中应遵循的原则初探——兼议泰国、新加坡等国助学贷款政策的启示被引量:1
- 2008年
- 随着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产生,全球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学生助学贷款制度。为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我国从1999年起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到2007年10月底,银行累计审批贷款学生332.9万,累计审批合同金额308.6亿元。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一项促进社会公平、培养人才及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好政策。
- 王敬华
-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贷款风险控制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 论一物一权原则
- 2006年
- 一物一权原则是罗马法创设的一项物权原则。一物一权能明确社会财富的归属关系,且简便易行;它使权利便于公示,有利于交易安全;它定纷止争,使物权的内容得以实现;它有利于对权利的保护。日尔曼法“一物多权”、集合物法律地位的确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不构成对一物一权原则的挑战。一物一权原则的精髓在物权法草案中应该保留。
- 王敬华
- 关键词:一物一权原则渊源罗马法社会财富物权法
- 论要约邀请阶段的先合同义务
- 2008年
- 要约邀请阶段存在先合同义务,源于要约邀请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正视要约邀请阶段的先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先合同义务不是开始于要约生效,而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阶段的先合同义务在德国等国立法中已得到规制.要约邀请中的先合同义务包括保密义务、说明(告知)义务、保管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协力义务、担保义务等.
- 王敬华
- 关键词:要约邀请侵权诚实信用原则先合同义务
- 对发达地区公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状况的调查被引量:2
- 2009年
- 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是指由传统法律意识向现代法律意识转变的一个动态过程。法律意识现代化既是实施依法治市、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双转型的客观需要。作为经济强市的东莞,其公民的法律意识如何?为此,我们遵循抽样调查原则,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在东莞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论显示:东莞人法律意识现代化任重道远。
- 王敬华
- 关键词:公民法律意识和谐社会经济强市抽样调查科学发展观
- 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与控制之我见被引量:1
- 2008年
- 为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我国从1999年起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从运行情况看,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道德风险、形象风险等。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我国可采用风险分流法、风险分担法、风险规避法等方法来控制国家助学贷款风险。
- 王敬华
-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