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午丁
- 作品数:8 被引量:22H指数:2
- 供职机构: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权力合法性论证方式的历史性转变 ——从“权力神授”到“权源于法”
- 权力是什么?国家为什么存在?我们为什么要服从法律?也许这并不是三个问题,而实际上只是一个问题。因此,本文回到这些概念或范畴产生的历史背景中去,通过对“权力神授”思想向“权源于法”思想转向原因的分析论证以及对两种观念的确切...
- 于午丁
- 关键词:权力合法性
- 高职法学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可能路径分析被引量:1
- 2012年
- 我国高职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体制及其主导下的教学模式,与普通高等学校的法学本科教育并无区别,并在教学模式上日益陷入工具主义的困境。为此应改革传统教学模式,积极倡导开放性教学模式,为建立、完善适应社会发展的高职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体制寻求路径。
- 于午丁
-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法学教学模式
- “三农”金融服务法律环境略论——以吉林省为样本
- 2012年
- 通过对吉林省"三农"金融服务法律环境样本分析,继续加强农民法治观念培育、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定位、灵活扩大农村担保品范围、加快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应是我国"三农"金融服务法律环境战略发展的必由之路。
- 于午丁苏长明尹奎杰
- 关键词:金融服务法律环境
- 论韩国《民法》中契约法定解除权事由
- 2018年
- 韩国《民法》中契约法定解除事由可分为两种:一是韩国《民法》第543条第1项规定的约定解除事由,二是韩国《民法》第544条(迟延履行)、第545条(定期行为)、第546条(履行不能)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此外,根据韩国《民法》的"债务不履行"体系及民法学界的通说观点,当发生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和债权人受领迟延时等情形时,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也可通过解除契约的方式对上述情形进行救济。但由于韩国法律中"债务不履行"的发生以存在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为前提,当发生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时,债权人就无法通过解除契约的方式对已无继续履行之必要的契约进行救济。为解决上述问题,韩国可通过引进英美法系的"救济进路",将"根本违约"作为契约是否需要解除的唯一判断标准,不再考虑是否存在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归责事由,以更好地实现契约解除制度的功能及价值。
- 于午丁于午丁尹奎杰
- 关键词:契约
- 浅析“权源于法”的思想内涵及其影响
- 2005年
- “权源于法”思想作为我们这个法治时代的最基本的精神蕴涵具有法律至上原则与人民主权原则双层思想内涵,其不仅为权力统治提供了合法性的理论基础和现实的逻辑前提,而且是现代法治、宪政与民主制度设计与安排的根本性原则。
- 于午丁
- 关键词:法律至上人民主权
- 东北亚气候变化治理中的法律路径探究——以清洁能源合作为视角被引量:4
- 2019年
- 清洁能源合作是东北亚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东北亚气候变化治理中清洁能源合作存在障碍。推动东北亚气候变化治理的法律路径包括:通过多边协议框架架构相关法律原则和规则;合作初期应以政府主导为主;各国通过完善相关国内法和行业规则明晰整体规划;允许特定范围内的技术强制许可,等等。
- 于午丁于午丁尹奎杰
- 关键词:东北亚区域法律路径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法律性质刍议被引量:17
- 2010年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形成权,认为其为请求权、物权、准物权、期待权或附条件的形成权均存在一定缺陷,不能揭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确定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形成权性质,为研究该权利的效力、行使和救济奠定了基础,对促进股权交易、平衡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各方的利益均有积极意义。
- 于午丁王宏
- 关键词:股东优先购买权形成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