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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理

作品数:18 被引量:187H指数:7
供职机构:辽宁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5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6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主题

  • 8篇交易
  • 6篇内幕
  • 6篇内幕交易
  • 5篇股东
  • 4篇证券
  • 3篇董事
  • 3篇市场诚信
  • 3篇司法
  • 3篇诉讼
  • 2篇独立董事
  • 2篇要件
  • 2篇义务
  • 2篇证券法
  • 2篇上市公司
  • 2篇派生诉讼
  • 2篇欺诈
  • 2篇转让
  • 2篇进路
  • 2篇公司法
  • 2篇构成要件

机构

  • 16篇吉林大学
  • 3篇辽宁大学
  • 1篇吉林财经大学

作者

  • 18篇曹理
  • 7篇傅穹

传媒

  • 2篇当代法学
  • 2篇证券法苑
  • 1篇行政与法
  • 1篇社会科学战线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社会科学
  • 1篇国家检察官学...
  • 1篇天津市政法管...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 1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辽宁教育行政...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北方法学
  • 1篇承前启后 继...

年份

  • 1篇2022
  • 1篇2020
  • 4篇2013
  • 1篇2012
  • 4篇2011
  • 1篇2010
  • 5篇2006
  • 1篇2005
1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新《证券法》下内幕交易认定的理念转换与制度重构——以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为对象的分析被引量:2
2022年
新《证券法》对于禁止内幕交易制度的修改,本质上仍属于以技术完善为主导,难以根除其内在结构性缺陷,依然无法有效破解光大证券“乌龙指”案这样的实践难题。根本解决之道应是转换立法理念,以维护市场诚信作为规制进路,并据此进行制度重构。任何人不当使用任何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均应受到禁止,而不论行为人的身份特征以及信息来源乃至是否实际发生交易结果。可能产生的规制过度风险可通过增加法定除外情形的方式予以消除。
曹理
关键词:新《证券法》内幕交易市场诚信
禁止内幕交易立法理念转换及其体系效应——从反欺诈到市场诚信被引量:15
2013年
基于反欺诈理念和市场诚信理念所建构的禁止内幕交易法律制度存在根本区别,前者注重保护投资者个人利益,后者则着眼于证券市场诚信的维护,进而导致二者在行为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设置等核心规则方面的重大差异。随着证券市场实践的深入发展,反欺诈立法难以克服的功能障碍和结构缺陷日益凸显,造成禁止内幕交易执法和司法实践面临诸多困境,故此逐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所抛弃。顺应国际趋势,以市场诚信维护作为禁止内幕交易制度的立法理念并依此重构制度体系,或能实现逻辑自洽与体系完整,似为提升我国证券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应然选择。
傅穹曹理
关键词:内幕交易反欺诈市场诚信
欧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治理机制比较被引量:4
2013年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治理重点因股权结构而异,英美等少数股权分散国家为管理层,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股权集中国家则为控制股东。鉴于控制股东所主导的关联交易具有利益冲突与经营效率的双重属性,欧陆国家的法律对其采取兴利除弊的治理策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批机制确保决策效率,依靠司法任命特别检查人和派生诉讼机制维护少数股东权益,在公司集团中引入特别规则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值得我国借鉴。
曹理
关键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权公开征集的中国模式
2020年
新《证券法》开创了上市公司股东权公开征集的中国模式,其以兴利除弊为规制目标,既充分发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积极功能,又注意防范被滥用的风险。在行为规制方面,公开征集被界定为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授予代理权的行为,并且禁止以他人名义、有偿方式、全权委托征集。征集人的资格则限定为四类与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存在密切关联的主体。征集人负有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应当按照法定原则和标准公开征集公告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对于违规征集行为,法律应当为被征集公司及其股东提供权利限制、撤销决议及赔偿损失等充分救济。
曹理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东权公开征集《证券法》
论新《公司法》中的有限公司股权外部转让制度被引量:16
2006年
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灵魂的股权自由转让原则,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国原有《公司法》中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制度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修改后的《公司法》按照利益平衡的原则对其进行了完善,修改后的有限公司股权外部转让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同意、反对股东的购买义务和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三项具体规则构成。
曹理
关键词:股权转让同意权优先购买权
评2005年《公司法》对股东直接诉讼制度的完善被引量:7
2006年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因自身权益遭受公司、董事及控制股东不法行为的侵害,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基于其公司出资人的身份而提起的诉讼。相对于派生诉讼而言,股东直接诉讼提起权对于股东而言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只有赋予股东诉权才能使股东权益切实得到保护,只有赋予股东诉权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新《公司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股东直接诉讼制度。通过增强股东权利和设定救济途径,保障投资安全,以达到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曹理
关键词:股东直接诉讼决议瑕疵股东权益公司司法解散
公司治理模式:全球一体化与中国本土化的相互渗透被引量:15
2012年
全球经济一体化推动公司治理模式的竞争,为吸引国际资本的流入,传统"内部人模式"公司治理理念逐步为"外部人模式"所渗透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呈现出股权结构分散化、股权价值理念凸显化和董事会独立性增强化等共同趋势。中国公司治理制度的发展亦受到全球公司治理模式一体化的渗透,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已初步完成从"内部人模式"向"外部人模式"的形式转换;但囿于经济、法律、文化等因素的路径依赖,实现与国际最佳公司治理模式的实质趋同仍然任重而道远。
傅穹曹理
关键词:公司治理
市场公平进路下的内幕交易立法改革——以行为构成体系为中心被引量:3
2010年
现代内幕交易立法围绕信义义务与市场公平两种进路展开,两者基本立场不同,规范机制迥异。我国现行立法将两者兼收并蓄,直接导致行为构成体系的逻辑混乱,规则之间的冲突分歧。根治这一内在缺陷的有效方案应当是,立足我国本土实际,顺应世界立法趋势,秉持市场公平一元进路,以内幕信息规制为中心改造行为构成体系,以实现遏制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益目标。
曹理
关键词:内幕交易内幕信息市场公平信义义务
董事对第三人责任三论被引量:4
2005年
随着公司的发展,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其拥有相当广泛的权力,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当董事违反这些义务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应与公司一道对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应当借鉴两大法系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对董事对第三人责任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本文主要对该制度确立的理论依据、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等几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曹理
关键词:第三人责任董事连带赔偿责任两大法系构成要件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制度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决定了其股权外部转让的复杂构造。而如何通过公司法上的制度安排,既保障股东股权自由转让的权利得以实现,又不破坏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基础,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使转让股东与存续股东的利益冲...
曹理
关键词:股权外部转让
文献传递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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