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壹
- 作品数:3 被引量:1H指数:1
- 供职机构: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特殊情况
- 2009年
- 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或在判决以后,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在刑罚执行中已发现有漏判之罪的,应将数罪合并处理,即对该犯罪人的合并处罚。笔者拟将对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一些简单探讨。
- 王俊壹
- 关键词:判决刑罚数罪并罚
- 骗订买卖合同实际履行后又擅自将标的物占有的行为认定
- 2011年
- 一、基本案情2005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通过竞标方式取得"连云港至南通"班次的长途客运经营权,并与连云港市汽车运输总公司长途客运公司(下称长途客运公司)签订客运班次承包经营合同书,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杨某某经营承包期限为1年,
- 王俊壹周小纯
- 关键词:买卖合同客运经营权
- 关于“社会危险性”认定的探讨——以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逮捕必要条件为视角被引量:1
- 2013年
- "逮捕必要性条件"作为整个逮捕制度的核心,是实现保障人权和保护诉讼两大价值目标的关键。而实践中因对"社会危险性"难以把握,导致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较为随意。因此,细化逮捕条件的五种具体情形,完善相关的配套工作机制,有利于增强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透明度,减少主观臆断,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 王俊壹
- 关键词:逮捕条件社会危险性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