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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亚文

作品数:30 被引量:133H指数:6
供职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8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9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1篇刑法
  • 8篇刑事
  • 8篇犯罪
  • 6篇司法
  • 5篇司法适用
  • 5篇共犯
  • 5篇法益
  • 4篇量刑
  • 4篇必要共犯
  • 3篇私法
  • 3篇私法化
  • 3篇合规
  • 2篇定罪
  • 2篇独立量刑程序
  • 2篇信息网络
  • 2篇刑法修正
  • 2篇刑法修正案
  • 2篇修正案
  • 2篇社区矫正
  • 2篇起诉

机构

  • 21篇厦门大学
  • 9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30篇熊亚文
  • 2篇石经海
  • 2篇李兰英

传媒

  • 2篇社会科学战线
  • 2篇现代法学
  • 2篇中南大学学报...
  • 2篇福建警察学院...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税务与经济
  • 1篇南京大学学报...
  • 1篇求索
  • 1篇法学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黔南民族师范...
  • 1篇福建法学
  • 1篇人民司法
  • 1篇山西高等学校...
  • 1篇贵州警官职业...
  • 1篇西北民族大学...
  • 1篇安徽警官职业...
  • 1篇南通大学学报...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年份

  • 2篇2024
  • 2篇2023
  • 1篇2022
  • 2篇2019
  • 1篇2018
  • 2篇2017
  • 10篇2016
  • 4篇2015
  • 6篇2014
3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盗窃罪法益:立法变迁与司法抉择被引量:17
2015年
通过对入罪判断起决定作用的目的论解释以及谨守出罪的实质解释,法益概念发挥着重要的解释论机能。对盗窃罪构成要件的解释,离不开法益观念的指导。"扒窃"、"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等新型盗窃行为入罪表明,盗窃罪的保护法益已经由一元的财产法益走向多元的"财产﹢人身"法益。盗窃罪保护法益的多元化必然会现实地改变其犯罪构成要件之该当。因此,只有通过法益观念指导新型盗窃罪构成要件的解释,才能得出具有实质合理性且合乎目的性的解释结论,从而为新型盗窃行为的入罪判断提供统一、规范的限定标准。
熊亚文
关键词:盗窃罪法益扒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刑法私法化的基本立场与边界被引量:3
2016年
刑法私法化是指在以纯粹公法建构的刑法中引入私法的理念、原则与方法,以实现在刑事法治框架内的犯罪多元化治理。尽管刑法私法化已经呈现出蔚然可观的现实图景,并在刑法理论的现代发展中获得了充分的制度空间,但无节制的刑法私法化无疑会削弱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有损刑法的公正与安全价值。因此,我国现阶段的刑法私法化不仅应当坚守国家对犯罪治理的垄断,反对犯罪治理领域任何形式的规则自治,而且还要以刑法的谦抑性为实质标准,仅在其教义学体系内展开。在此基本立场上,以刑法立法私法化和刑事司法私法化之最主要、最典型的显性体现为载体,分别建构我国刑法私法化的具体界限。
熊亚文
关键词:告诉才处理刑事和解
必要共同犯罪概念及其功能问题研究——一个域外概念的中国化思考被引量:1
2016年
基于中外刑法犯罪论体系、共同犯罪理论及立法的差异,我国刑法必要共同犯罪概念与德、日刑法必要共犯概念存在本质区别,二者实际上是处于不同层次的两个不同概念。在我国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与任意共同犯罪的分类功能在于区别二者的法律适用方式:对于任意共同犯罪,应当结合刑法总则共犯规定定罪量刑;对于必要共同犯罪,则应当排除刑法总则共犯规定之适用,仅根据刑法分则的相应规定定罪量刑。如此分类功能蕴含着极为重要的刑法意义,它不仅可以用来划定二者所含具体犯罪类型,还能用来区分并指导必要共同犯罪的刑法分则立法,并严格限制必要共同犯罪立法的处罚范围。
熊亚文
关键词:必要共犯
法益概念的解释论机能及其实现——兼论污染环境罪的法益判定与司法适用被引量:5
2016年
在先法性法益、宪法性法益和后刑法法益中,只有后刑法法益概念具有解释论机能。通过对入罪判断起决定作用的目的论解释以及谨守出罪的实质解释,法益概念的解释论机能得以充分实现。构成要件保护法益的内容决定刑法规范的目的,这便从形式上划定了构成要件的适用范围,实现刑罚处罚范围的明确性。在此基础上,基于刑法的辅助性法益保护原则,通过保守的实质解释进一步限定罪刑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实现刑罚处罚范围的合理性。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是复杂法益,包括秩序法益、传统法益和生态法益,三者之间存在一定位阶关系且判断基准在于人类关联性,这对于相关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至为关键。
熊亚文
关键词:法益
刑法教义学何以指导刑事立法:理念与技术的双重展开被引量:4
2022年
刑法教义学可以批判和指导刑事立法,这已成理论共识。但是,刑法教义学究竟凭借哪些理论工具及具体如何发挥立法指导功能,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根据刑法理论体系的分层,可以将刑法教义学的立法功能归结两个:一是对刑事立法理念的引领,这主要是基于刑法的目的、性质与自由保障机能等刑法教义学基础理论之刚性要求;二是对刑事立法技术的指导,这主要是基于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刑罚配置的均衡性以及刑法体系的协调性等刑法教义学具体原理而展开。二者相互结合、互相关照,在实质与形式、理念与技术层面上分别构建全方位、系统化的刑事立法指导机制,从而有助于实现刑事立法的正当化与科学化,并促进刑法运作的基本生态向善向好。
熊亚文
关键词:刑法教义学刑事立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被引量:2
2017年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快速发展与普及的信息网络技术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犯罪的行为模式。以信息网络为媒介的犯罪,总体上呈现出行为主体的分散性与隐蔽性、行为方式的虚拟性与难以感知性、行为对象的广泛性与不确定性、违法犯罪成本的低廉性以及侵害法益的严重性等新特征。由此直接促成了国家对网络违法犯罪管控模式的转变,即管控重心由网络用户向网络服务提供者转移。
熊亚文
关键词:信息网络技术犯罪活动司法适用网络违法犯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传统犯罪
企业合规的刑法激励机制之构建
2023年
当前我国企业合规改革在刑法激励上面临事前合规激励空间受限、事后合规激励规范性缺失等困境,有必要在现行刑法制度框架内重塑合规激励的罪责关涉功能。首先,需要引入组织体刑事责任论,并构建“双轨制”追诉程序,为合规激励的区分适用奠定基础;其次,要借助合规关联性理论,明确给予企业负责人合规激励的正当性依据及适用限制;最后,根据事前事后合规的阶段性差异,构建贯通企业犯罪治理全过程的合规激励机制。为使合规治理逐步内化为企业的自觉行为,未来还可以通过增设资格刑、完善财产刑等方式完善我国单位犯罪的刑罚体系,形成奖惩分明的刑事合规激励格局。
熊亚文黄琼谊
关键词:单位犯罪
功能主义刑法的消极面向及其体系展开
2024年
功能主义刑法具有积极面向和消极面向。与以入罪处罚为核心的积极功能主义刑法相对,消极功能主义刑法旨在将具有出罪化、非刑罚化、刑事责任轻缓化功效的私法理念和制度引入刑事立法,从而实现轻罪时代犯罪治理的多元化与现代化。积极功能主义刑法和消极功能主义刑法在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功能手段上具有互补性。消极功能主义刑法立基于刑法的任务与刑罚目的理论,始终坚守国家对犯罪治理的垄断,在正当化限度内追求被害恢复、加害复归、经济效益等治理效果。践行和发展消极功能主义刑法观,一方面需要建立“以应罚性为主,以需罚性为辅”的功能主义犯罪论体系,并重视“行政处理优先,刑罚处罚保障”的犯罪化立法模式的运用;另一方面需要探索刑事责任的多元化实现方式与激励机制,推动犯罪后法益修复行为与积极悔过行为刑事责任激励的法定化乃至分则化,完善定罪免刑制度和相对不起诉制度,以整体化观念健全犯罪实质制裁体系。
熊亚文
刑法上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之界定被引量:2
2014年
刑法上的"重复评价"应是指,对同一犯罪构成事实或者量刑情节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相同目的和属性的评价。如此界定具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禁止重复评价的对象不仅包括犯罪构成事实,还应包括所有量刑情节;二是刑法仅禁止"相同目的和属性的评价",不同性质的"多次评价"则应当被允许。刑法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既是一项司法原则,也是一项立法原则,所有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均应予以遵循。而且,由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实质根据在于法的正义性,该原则在适用上不允许存在例外情形,对于确属重复评价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应当坚决予以纠正,以保障犯罪人自由并维护刑事法治。
熊亚文
关键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量刑情节
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的认同危机与出路被引量:3
2016年
由于广义层面的公众认同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共通性,因而从工作主体这一狭义层面来定位社区矫正的公众认同更具实践意义。在我国,受落后的刑罚观念、不成熟的市民社会以及不充分的主体力量等影响,社区矫正工作主体对于这项制度及其工作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认同危机,严重掣肘社区矫正功能和价值的发挥。狭义层面的社区矫正公众认同之实现,重点在于社区矫正制度建设本身,通过打造一支稳定、专业、充足的工作队伍,确立以风险评估为中心的工作机制,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可以使社区矫正走上"精英之治"的道路,从而克服其在当下中国遭遇的根本性障碍。
李兰英熊亚文
关键词:社区矫正公众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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