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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杰

作品数:4 被引量:20H指数:2
供职机构:苏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独任审判
  • 2篇行政
  • 2篇行政诉讼
  • 2篇审判
  • 2篇诉讼
  • 1篇用事
  • 1篇特许
  • 1篇特许经营
  • 1篇公用事业特许...

机构

  • 3篇苏州大学

作者

  • 3篇朱志杰
  • 2篇章志远

传媒

  • 1篇行政法学研究
  • 1篇江苏行政学院...

年份

  • 2篇2012
  • 1篇2011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我国行政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制度研究
行政纠纷的多元化解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以及行政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促使行政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制度逐渐从边缘走向中心。域外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成熟经验的借鉴、国内简易程序立法的同质比较以及我国法治环境的有效改善进一步...
朱志杰
关键词:行政诉讼独任审判
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运作之评估与展望--基于40起典型事例的考察被引量:14
2011年
对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40起典型事例的实证分析表明,特许经营制度改革本身定位是否确当、政府是否具备诚信意识、后续政府监管是否有力、政府利益衡量是否周全,往往成为特许经营制度运作成败的关键。为了实现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健康发展,应当从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和政府监管能力的提升等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章志远朱志杰
关键词:特许经营
我国行政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制度研究被引量:6
2012年
行政纠纷的多元化解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以及行政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促使行政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制度逐渐从边缘走向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虽不乏制度创新的勇气,但也存在规定过于原则、制度设计不尽合理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应当从适用范围、审判组织及审理规则等三个方面进行努力,进而真正实现行政案件的繁简分流。具体来说,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可以适用于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社会影响较小、争议不大的一审行政案件;在原则上应当采用独任制,例外情况下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规则上,实现起诉方式的多元化,简化庭审前准备阶段,简化庭审程序,规定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转换问题等。
章志远朱志杰
关键词:行政诉讼独任审判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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