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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宁

作品数:4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篇多供应商
  • 1篇行政主管
  • 1篇行政主管部门
  • 1篇要约
  • 1篇要约邀请
  • 1篇业主
  • 1篇业主利益
  • 1篇业主委员会
  • 1篇疑案
  • 1篇政府采购
  • 1篇政府采购活动
  • 1篇中标
  • 1篇中标通知
  • 1篇中标通知书
  • 1篇受理
  • 1篇诉讼
  • 1篇诉讼主体
  • 1篇诉讼主体资格
  • 1篇投标
  • 1篇退还

机构

  • 4篇南开大学

作者

  • 4篇李晓宁
  • 3篇何红锋

传媒

  • 1篇中国房地产
  • 1篇中国政府采购
  • 1篇中国招标

年份

  • 1篇2010
  • 1篇2009
  • 2篇2008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法律责任研究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带来了困扰城市发展的交通问题,为了缓解城市日渐拥挤的交通状况,中国已进入大规模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时代,而城市轨道交通正成为各大中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优先选择。然而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近...
李晓宁
关键词:建筑法法律责任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法制建设
文献传递
修改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应否退还
2009年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文件是要约,应受自己作出的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约束。从发出招标公告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为止,这段期间属于要约邀请阶段,招标人在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人改变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使得原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法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何红锋李晓宁
关键词:要约要约邀请
采购中心以质疑超过法定时间为由不予受理质疑案
2008年
2006年10月,某省决定对某大型公益设备进行政府采购,并对该项目实行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结束后,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出了中标公告并于7个工作日后向中标候选人发布了中标通知书。但此时,某未中标供应商却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第9日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包含两个部分:第一,某个非中标的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差距。第二,认为某些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市场正常投标价格。针对以上质疑采购中心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该供应商的质疑超出了提出质疑的法定时间,采购中心完全可以不予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明确,加之许多供应商不能正确对待质疑,如果质疑得不到妥善处理,将给正常的政府采购活动带来影响。所以应认真对待该供应商的质疑内容看其质疑理由是否合法而正当。
何红锋李晓宁
关键词:不予受理法定时间中标通知书多供应商疑案政府采购活动
探析: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2008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依据管理规约或者法律的规定,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并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它是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履行管理规约的民间组织,属于业主团体自治管理性质的组织。以产权为联系纽带的业主通过自治方式产生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
何红锋李晓宁
关键词:业主利益主体资格民事诉讼行政主管部门自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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