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
- 作品数:6 被引量:7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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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事登记法律效力研究
- 商事登记是指有关商主体登记和商行为登记制度的总称,其作为一种特殊的记载活动,具有特定的设定目的,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正是这种“法律效力”才将商事登记过程中的自然事实与法律事实联接起来,并使商事登记这一现象具有了法律意...
- 王林
- 权利冲突逻辑结构的理论思辩——以权利冲突界定的“靶式结构”为视角被引量:2
- 2008年
- 权利冲突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而对权利冲突的界定则是进行研究的首要前提。针对国内法学界无限扩大权利冲突形式的界定思路,应先从"权利冲突"的语义分析入手来揭示其本身的意蕴,在此基础上,再以由强式、次强以及弱式意义上的权利冲突构成的"靶式结构"为视角来廓清权利冲突的逻辑结构,最终明确,相关法学研究应以对关涉法定权利的权利冲突的研究为重心。
- 王林李凡
- 关键词:权利冲突逻辑结构
- 权利冲突逻辑结构的理论思辩——以权利冲突界定的“靶式结构”为视角被引量:1
- 2008年
- 权利冲突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而对权利冲突的界定则是进行研究的首要前提。针对国内法学界无限扩大权利冲突形式的界定思路,应先从"权利冲突"的语义分析入手来揭示其本身的意蕴;在此基础上,再以由强式、次强以及弱式意义上的权利冲突构成的"靶式结构"为视角来廓清权利冲突的逻辑结构;最终明确,相关法学研究应以对关涉法定权利的权利冲突的研究作为重心。
- 王林李凡
- 关键词:权利冲突逻辑结构
- 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法律保障与规制——以和谐社会中的“政会分开”为视角被引量:3
- 2008年
- 行业协会可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重要的调谐功能,从而实现政府、市场、社会间的良性互动,但这需要行业协会民间化、规范化本位回归的实现。应以"政会分开"为视角,考察我国行业协会由"初现→消匿→滞存→新生"的历史发展轨迹,以及由"政府全能"到"政府依附"到"政会分开"的发展模式演进,并应以行业协会的主体地位、组织构成、自治权能、社会责任作为主要视点,对我国行业协会发展之法律保障和规制中的争点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及阐释。
- 王林李凡
- 关键词:和谐社会行业协会政会分开本位回归
- “以人为本”的法哲学之维——以和谐社会中的法律发展为视角被引量:1
- 2008年
- "以人为本"是法律发展的价值核心,其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语境下再被赋予新的内涵,应从一般层面与具体层面对"以人为本"的内涵进行法哲学解读;同时,和谐社会中"以人为本"的法律发展应以"观念培育+制度构筑+实践贯彻"作为其实现的路径。从法哲学的角度阐释"以人为本",其意义就在于尝试廓清"以人为本"在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含义,以确立科学的法律发展观,推动我国的法治实践。
- 王林李凡
- 关键词: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法律发展
- 谈谈批量差价
- 1984年
- 要深入地改革现行的商业批发体制,引入批量差价势在必行。所谓批量差价,是在商品流通中,同一市场,同一商品,因交易量不同,单位价格之间形成的差异。这里我们对有关批量差价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实行批量差价的客观基础商业企业商品销售价格的构成要素,是商业进货价格,商业费用,商业税收和利润。这些价格构成要素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大都变化着,形成不同的差价。
- 蔡建兰王林
- 关键词:商品购销价格构成进货价格出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