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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勇

作品数:25 被引量:87H指数:5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4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2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主题

  • 8篇法律
  • 6篇破产
  • 3篇有权
  • 3篇税款
  • 3篇所有权
  • 3篇清偿
  • 3篇民事
  • 2篇信托
  • 2篇域外
  • 2篇司法
  • 2篇破产程序
  • 2篇破产费用
  • 2篇主义
  • 2篇自然人
  • 2篇自然人破产
  • 2篇民法
  • 2篇法学
  • 2篇保险
  • 2篇本位
  • 1篇担保

机构

  • 25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苏州工业园区...

作者

  • 25篇范志勇
  • 6篇范志勇
  • 1篇徐阳光
  • 1篇王琳

传媒

  • 3篇西南交通大学...
  • 2篇税务与经济
  • 2篇研究生法学
  • 1篇商业研究
  • 1篇北方论丛
  • 1篇河北学刊
  • 1篇福建师范大学...
  • 1篇人民司法
  • 1篇扬州大学学报...
  • 1篇人大法律评论
  • 1篇产业与科技论...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经济法论丛
  • 1篇交大法学
  • 1篇法治社会
  • 1篇人民法治
  • 1篇经济法学评论
  • 1篇税法解释与判...

年份

  • 4篇2021
  • 4篇2020
  • 5篇2019
  • 2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3
  • 1篇2012
  • 5篇2011
  • 2篇2010
25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民事共有体刍议:非法人团体民事主体地位研究被引量:3
2013年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对非法人团体的民事主体地位,必须区别对待,因为只有部分类型的团体符合民事主体资格认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标准,能够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而该类主体内部呈现共有关系形式,可以被称为民事共有体,它是独立于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民事共有体自身享有共有财产所有权,共有人享有他物权性质的共有权,二者并存于民事共有体之中;民事共有体的主要类型有合伙、信托和集体。
范志勇
关键词:非法人团体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伙
论企业的自主经营法律义务——以合目的性的经济法义务生成机制为视角被引量:2
2020年
我国企业享有自主经营的宪法权利与经济法权利,自主经营权在实践中出现的被主体弃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了通过经济法义务进行规制的现实需求。法律义务具有建构社会秩序与保障个体自由的双重价值,面向权利生成的法律义务具有促成权利实现的重要功能。经济法秉持社会本位的基本原则,经济法义务具有更强的法律调整的目标指向性,以合目的性机制生成的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法义务,能够有效地规制企业破坏自身自主经营状态的行为,实现经济法的调整目标。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法义务主要包括要求企业合理行使自主经营权利、积极恢复自主经营状态的负担内容,企业违反自主经营义务,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责任。
范志勇
关键词:自主经营权社会本位
破产程序中新生应缴税款的清偿顺位
以吴忠宁燕塑料案的判决结论为例,展开对破产程序中新生应缴税款清偿顺位问题的思考。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不同国家的破产立法对此采取了合并制或分立制的模式。不同于破产程序前产生的税收债权,破产程序中的新生应缴...
范志勇
关键词:破产破产费用
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信托财产共有权的构建被引量:16
2011年
英美法系国家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采取"双重所有权"模式,这在其特有的法律文化背景下是适宜的;而大陆法系的民法传统无法兼容这种所有权模式,信托财产归属问题就成为大陆法系国家完善信托制度必须解决的理论难点。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中的一员,也不例外。在大陆法系法律传统的框架下,应构建信托财产共有权制度,以解决信托财产所有权问题,这也是我国信托立法的唯一选择。这一制度选择不仅在应然层面具有保障与平衡当事人利益等其他相关学说所不具备的诸多价值,而且在实然层面也与我国固有的物权理论相衔接,具备制度建构的可行性。
范志勇
关键词:信托财产所有权共有权《信托法》信托制度
论司法审判的实践理性被引量:4
2011年
实践理性是司法审判的天然属性,司法实践常常忽视审判的这一性质,致使现实中的一些法律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本文提出司法审判实践理性的概念,并对其存在理由进行了详细论证,指明其价值所在,对审判实践理性的理念如何具体指导司法实践展开探索。
范志勇
关键词:司法审判法律推理思维方式
问题意识视阈下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被引量:4
2019年
问题意识是人类认识实践世界的必然路径。合法的问题意识是真问题导向的、完整的、实用主义的、独立自主的思维范式,在其框架下,一切知识作为素材,具有平等的地位。法学领域中问题意识范式的转化,引发了一系列法学研究方法革新的连锁反应。论题学的复兴在法学方法中带来了法学问题意识的回归;商谈理论为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作为特殊问题的法律难题提供了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依据;领域法学在中国法学界异军突起,体现出问题意识视阈下,中国法学方法的本土化创新。问题意识下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弥合了事实与规范间的张力,提高了法律规范指导实践的功用,但并不意味着与传统法学方法的决裂。新的方法主要担当传统法学方法的辅助角色而发挥作用。
范志勇
关键词:法学研究方法商谈
论自然人破产失权、复权法律制度:多元价值革新与双重体系构造被引量:7
2020年
目次引言一、自然人破产失权、复权制度逻辑的廓清二、价值革命:行为惩戒、权利保障与信用内涵的扩张三、意定与法定的双重体系构造结语引言自然人破产失权、复权制度,与自由财产、破产免责等制度共同构成完整的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体系。债务人在自然人破产程序中因破产宣告而在权利、资格等方面受到相关的限制,法律禁止其在特定领域从事某些行为的制度,被称为破产失权。针对破产债务人权利、资格进行限制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往往为非破产性法律。
范志勇
关键词:自然人破产破产宣告破产免责复权制度
自然人债务清理咨询制度研究:域外经验与启示被引量:3
2020年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自然人债务清理咨询制度的建立,这也是自然人市场主体有效处理债务危机与我国破产立法体系完善的必然选择。诸多市场经济国家结合本地实践适用了不同的债务咨询规范。我国自然人债务清理咨询制度的建构,适宜区分正式自然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前后时段,借鉴美国经验,设置任意性的破产程序前置咨询制度,并与纳入破产程序中的咨询程序相互衔接,二者并行不悖。为充分利用我国本土破产资源,激活"休眠"制度活力,并为我国正式的自然人破产立法的出台创造条件,自然人债务清理咨询人可以由个人管理人担任。
范志勇
关键词:自然人破产
论民事合同的概念:兼谈我国《合同法》的应然选择被引量:2
2010年
关于民事合同概念的内涵,大陆法系的"合意说"与英美法系的"允诺说"这两种不同的理解均有缺陷,我国历来坚持将"协议"作为定义项,存在合理性,但我国《合同法》关于民事合同定义中存在逻辑不足,应恢复《民法通则》中"民事关系"的用法,将"平等主体"删去。民事合同概念的外延应限定为"广义上的合同"。对民事合同概念如何定义,关系到未来我国民法典的体系构造,同时民法典的体系化与稳定性要求民事合同概念保持体系开放的功能。
范志勇
关键词:民事合同合意
纳税担保制度完善的私法进路被引量:8
2018年
囿于税收的公法思维,我国纳税担保制度的发展长期滞后,纳税担保法律规范匮乏,难以满足纳税人权利保障与税款征缴的需要。在当代社会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调整方式转向的背景下,税收之债学说逐渐为学界所接受,私法进路成为税法的重要发展方向。纳税担保作为税法对私法制度的引用与借鉴,在私法意思自治原则的引导下,面临着援用民事规范、扩大适用范围的必要与可能,在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担保实现与企业重整等情境中存在适用与完善的空间。通过限缩税务机关在纳税担保中的权力,强化纳税担保与一般民事担保的互动,开发与推广纳税保证保险,纳税担保的制度价值将得以彰显,真正成为纳税人的福音与国家税收之债的有力保障。
范志勇
关键词:纳税担保自由权意思自治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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