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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俊荣

作品数:15 被引量:38H指数:3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上海市法学会青年法学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文地球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8篇经济管理
  • 5篇政治法律
  • 1篇天文地球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5篇WTO
  • 3篇争端
  • 3篇碳排放贸易
  • 3篇排放贸易
  • 3篇WTO规则
  • 3篇WTO争端
  • 2篇应对气候变化
  • 2篇争端解决
  • 2篇争端解决机制
  • 2篇税收
  • 2篇碳税
  • 2篇环境税
  • 2篇环境税收
  • 2篇WTO争端解...
  • 2篇WTO争端解...
  • 2篇
  • 2篇补贴
  • 1篇道国
  • 1篇东道国
  • 1篇延期

机构

  • 13篇上海政法学院
  • 7篇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

  • 14篇宋俊荣

传媒

  • 3篇商业研究
  • 3篇世界贸易组织...
  • 2篇改革与战略
  • 2篇特区经济
  • 2篇前沿
  • 1篇涉外税务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2
  • 1篇2011
  • 8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7
15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反延期纳税机制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007年
反延期纳税机制是资本输出国保护税基、维护资本输出中性原则的重要手段。在世界上率先进行相关立法的美国,其反延期纳税机制现如今也受到了来自纳税人、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兴起等多方面的挑战。对此,本文介绍了三种改革反延期纳税机制的可能方案。
宋俊荣
关键词:延期纳税
“可得不利事实”原则的违法性思辨——以中国诉美国反倾销方法案为例被引量:1
2014年
中国在美国——反倾销方法案中针对可得不利事实原则及其适用提出了两项"as such"诉请和一项"as applied"诉请。其中,针对相关法律条款提起的"as such"诉请稍有难度,但并非不可以突破;针对美国商务部实践中的一贯做法提起的"as such"诉请和针对美国商务部在13种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可得不利事实的做法提起的"as applied"诉请则有极大可能获得专家小组支持,因为中方具备充分的证据,且有过往判例的支持。
宋俊荣
关键词:反倾销WTO争端
《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碳排放贸易与WTO被引量:1
2010年
《京都议定书》的三项灵活机制构筑了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形式——碳排放贸易。它与WTO体制的关系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碳排放单位的贸易目前不属于GATT调整范围,但清洁发展机制以及联合履行机制项目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应当适用GATT的相关规则。第二,清洁发展机制以及联合履行机制项目构成项目投资方向东道国提供的温室气体减排服务,但是否受GATS规制尚不明朗。此外,这两种项目所产生的CERs和ERUs不构成减排服务。第三,金融机构为碳排放贸易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应当适用GATS的相关规则。总体而言,将碳排放贸易纳入WTO协议调整范畴对我国是有利的。
宋俊荣
关键词:《京都议定书》碳排放贸易WTO
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与WTO规则:冲突与协调
本文主要从法学角度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贸易措施与WTO规则之间的关系,通过挖掘和梳理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继而分析和探索化解冲突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促进自由贸易与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在WTO体制下的和谐共存...
宋俊荣
关键词:碳排放贸易碳税补贴
文献传递
论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与WTO规则之间的冲突与协调被引量:2
2010年
目前各国正在推行或酝酿的各种应对气候变化措施均与现行WTO规则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对于如何协调此种冲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立场。笔者认为,要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与WTO规则之间的和谐共存,各国应在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公平合理的责任分配,避免借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宋俊荣
关键词:WTO可持续发展原则
论环境税收边境调整与WTO规则之间的关系被引量:1
2010年
环境税收边境调整是征收环境税的国家针对进出口产品采取的一种单边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扭转一国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的价格劣势。但是,这一措施可能会与GATT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以及反补贴规则产生冲突。虽然WTO成员方可以援引GATT第二十条例外条款,而是否能获得WTO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认同还是个未知数。对此,各国应同时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寻找出路。
宋俊荣
关键词:环境税WTO
环境税收边境调整与WTO被引量:5
2010年
环境税收边境调整是征收环境税的国家针对进出口产品采取的一种单边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扭转国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的价格劣势。但是,这一措施可能会与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以及反补贴规则产生冲突。虽然WTO成员方可以援引GATT第20条例外条款,但是否能获得WTO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认同还是个未知数。对此,各国应同时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寻找出路。
宋俊荣
关键词:环境税WTO
欧美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条款的最新动向被引量:9
2015年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美国和欧盟的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端解决条款有着共同的发展趋势,即在强化对东道国权益保护的同时,谋求在保护投资者私人利益和维护东道国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具体规则的设计上,它们也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包括鼓励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端、限制投资者对诉权的滥用、提升透明度、强化第三方参与、增强对仲裁庭和仲裁员的约束和监督等。不过,欧盟在总体上更加注重对东道国利益的考量。在目前的中美和中欧BIT谈判中,我国可以将欧美在ISDS条款上的要价作为谈判筹码,换取欧美在其他有利于我国的条款上的让步。此外,我国还应采取切实措施提升我国政府和企业参与国际投资仲裁的能力。
宋俊荣
关键词:投资者东道国国际投资仲裁
论产品碳标识与GATT之间的关系
2010年
根据认证主体的不同,可将产品碳标识认证分为政府部门主导和民间机构主导两大类。前者属于GATT的调整范围,但并不当然地违背GATT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如果WTO成员方能在实施手段和方法上多加注意,那么是可以避免与GATT义务产生冲突的。后者虽然属于私人行为,但并非绝对游离在GATT体制之外。如果从事产品碳标识认证的民间机构实际上是听命于政府,且对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那么该民间机构所从事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就应当被认定为政府行为,从而受制于GATT。
宋俊荣
关键词:GATT
在WTO框架下对进口内涵碳产品征收碳税的可行性探讨被引量:12
2010年
由于在同类产品间造成了差别待遇,所以对进口内涵碳产品征收碳税违背了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原则和第3条国民待遇原则。因此,要想在WTO框架内采取此类措施,就必须保证其符合GATT第20条例外条款的规定。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此类措施对同类产品给予差别待遇的依据应仅限于产品的碳含量,而不应扩展至其他方面,如产品的出口国等。此外,WTO成员方在采取此类措施时还应确保基本的公正和正当程序,以保障相关进出口商和出口国的正当权益。
宋俊荣
关键词:碳税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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