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杨楠

作品数:17 被引量:37H指数:3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6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8篇国际法
  • 4篇人权
  • 4篇权利
  • 3篇学理
  • 3篇学理分析
  • 3篇人权问题
  • 3篇环境权
  • 3篇环境资源
  • 3篇规制
  • 3篇国际法规制
  • 2篇性权利
  • 2篇气候
  • 2篇气候变化
  • 2篇切尔诺贝利
  • 2篇切尔诺贝利核...
  • 2篇进路
  • 2篇可持续性
  • 2篇可持续性管理
  • 2篇公地
  • 2篇国际法治

机构

  • 17篇吉林大学

作者

  • 17篇杨楠
  • 10篇那力

传媒

  • 2篇长白学刊
  • 1篇当代法学
  • 1篇东北师大学报...
  • 1篇社会科学战线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法治研究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吉林省教育学...
  • 1篇法理学论丛
  • 1篇2009年全...
  • 1篇中国法学会环...
  • 1篇生态文明与环...

年份

  • 1篇2013
  • 4篇2012
  • 7篇2011
  • 1篇2010
  • 3篇2009
  • 1篇2006
1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2012年后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应对——以构建国际气候变化法体系为核心被引量:1
2011年
气候变化作为当前人类共同面对的最重大的挑战之一,其重要性和影响毋庸赘言。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进程。这个进程的核心是运用法律、尤其是国际法机制应对气候变化。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机制为代表的国际法,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有目共睹。而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届满,人类正处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关键节点:2012年后人类应何去何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订立的最终目标怎样才能实现?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要到国际气候变化法体系及其构建中去寻找。
杨楠
公共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管理:权利的设定、限制与救济
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管理是一个以“权利”为核心工具的资源配置问题。哈丁的“公地悲剧”揭 示了在公共环境资源上设定私人财产权的必要性,这也是对公共环境资源的初始配置。但仅此是不够的, 权利必须得到限制,即权利的两次“让渡”:...
杨楠
关键词:ENVIRONMENTALRESOURCESRIGHTSCOMMONSENVIRONMENTAL
环境权与人权问题的国际视野被引量:17
2009年
环境权可以视为第一代人权中的生命权、私人生活权、财产权,由此可以促使政府保护生命和财产免受环境侵害,但这会产生人类中心主义问题;作为第二代人权,能够赋予环境质量以同其他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相当的法律地位,使其优先于其他无权利依据的客体,但是很少对这类人权进行司法;作为集体权利有环境保护的意义,例如保护少数族裔文化和土著居民。国际法上环境权作为实体权利还未建立起来,作为程序性权利体现为公众对环境事务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司法救济权。通过人权保护环境,其优点在于人权与环境权相比是一项确定的权利,人权法院裁判了一些有环保意义的案子,缺点在于与人无关的环境本身的损害得不到保护,无法进行公益诉讼。
那力杨楠
关键词:环境权人权程序性权利
环境权与人权问题的国际视野
环境权可以视为第一代人权中的生命权、私人生活权、财产权,由此可以促使政府保护生命和财产免受环境侵害,但是会产生人类中心主义问题;作为第二代人权,能够赋予环境质量以同其他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相当的法律地位,使其优先于其他无权...
那力杨楠
关键词:环境权人权程序性权利
文献传递
“国际法治”:一种手段而非一个目标被引量:6
2012年
法治的概念有久远的历史,国际法治近年来为联合国等组织所倡导。将法治运用于国际社会与国际法,需要做许多深入的研究与转换,国际法的契约型法特点、防止空泛化等,都应重视。国际层面的法治有可观的成长,主要体现在人权、发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问题上。将国际法治视为手段而非目标,将其解读为发挥功能而非界定状态,都更准确地反映了国际法治的发展与传播,也有助于对其的研究。
那力杨楠
关键词:国际法治语义
理想的国际刑法惩处模式及其对中国的作为被引量:1
2006年
杨楠
关键词:国际刑法惩处机制国家意志国际法国内法
GATT/WTO体制下的国际贸易与童工标准
2011年
贸易与人权之议题由来已久,着眼于儿童保护这一领域,即引出童工与贸易之关系这样一个特殊问题。国际法上规制童工问题的法规主要为一系列童工标准,其中的基础性标准因其特殊性和重要性,已具备强行法性质,其他国际法规范不得与之相抵触。GATT/WTO成员方为保护儿童、维护童工标准,完全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尤其是GATT第20条,采取合理且适当的贸易限制措施。但解决国际贸易与童工标准冲突问题的有效途径,仍在于建立一套协调整合二者关系的国际法律制度,如引入"社会条款"、实施激励机制等。
杨楠
关键词:强行法GATT第20条社会条款
对公共环境资源上私人权利的限制——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与英国的公地法被引量:3
2013年
英国的公地在长达数百年间都是依靠习惯法和当地的地方传统、特别是各地的“庄园法”(manoriallaw)来进行管理的。公地的使用人并不对公地享有任何私人财产权,而只是集体性地拥有对公地的“共同使用权”(commonrightofUSe),即使在“圈地运动”之后,那些失地的农民也并未丧失对公地的共同使用权。
那力杨楠
关键词:奥斯特罗姆公地私人权利环境资源私人财产权圈地运动
《SPS协定》中的“风险评估”问题——“量化风险方法”与“整体风险方法”被引量:3
2011年
WTO及其《SPS协定》允许成员方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采取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即SPS措施,但对此设立了严格的条件,其核心为"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多年来,"量化风险方法"和"整体风险方法"及其之间的博弈主导着风险管理学界的主流话语。受此影响,WTO争端解决机构在适用和解释《SPS协定》、尤其是其中一些核心概念时,不断摇摆于这两种方法之间,至今未有定论。即使是在新近的代表性案例"美、加继续中止案"中,上诉机构前所未有地表现出了对整体风险方法的明显的、全面的倾向性,这是否意味着"二元化"解释就此彻底终结,犹未可知且令人生疑。这种"二元化"解释造成了SPS措施个案裁决的不确定性,也造成了WTO争端解决机构内部的不一致和自相矛盾。这一困境显示出,WTO必须尽早确立其风险管理哲学,并在其体制下赋予各国的SPS措施以确定的、适当的合法性。
杨楠
关键词:《SPS协定》风险评估
环境权与人权问题的国际视野
环境权可以视为第一代人权中的生命权、私人生活权、财产权,由此可以促使政府保护生命和财产免受环境侵害,但是会产生人类中心主义问题;作为第二代人权,能够赋予环境质量以同其他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相当的法律地位,使其优先于其他无权...
那力杨楠
关键词:环境权政府保护环境侵害司法救济权人权保护
文献传递
共2页<12>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