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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立君

作品数:13 被引量:31H指数:3
供职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司法
  • 4篇法律
  • 3篇政治
  • 3篇中国法
  • 3篇中国法学
  • 3篇理想图景
  • 3篇国法
  • 3篇法学
  • 2篇秩序
  • 2篇中国法律
  • 2篇社会秩序
  • 2篇司法强拆
  • 2篇司法政策
  • 2篇自然法
  • 2篇法政
  • 2篇《中国法学向...
  • 1篇研究范式
  • 1篇有效性
  • 1篇语境
  • 1篇语境分析

机构

  • 13篇南京大学
  • 3篇南京理工大学
  • 1篇华东师范大学
  • 1篇吉林大学

作者

  • 13篇邹立君
  • 4篇王峰
  • 1篇邓正来

传媒

  • 3篇河北法学
  • 2篇法制与社会发...
  • 2篇法律与伦理
  • 1篇青海社会科学
  • 1篇现代法学
  • 1篇辽宁大学学报...
  • 1篇广东行政学院...
  • 1篇法商研究
  • 1篇南京大学法律...

年份

  • 1篇2021
  • 2篇2019
  • 1篇2017
  • 1篇2015
  • 2篇2013
  • 2篇2012
  • 2篇2008
  • 1篇2007
  • 1篇2006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基于渊源的法律有效性判准之批判——兼评朗·富勒《解析法律》被引量:2
2008年
学者们多以"基于渊源的"来概括法律实证主义关于法律规则有效性之判准的诸论点。为法律规则寻找某种效力性的(非价值的)判准,这一努力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即它是法律实证主义科学性努力的必然倾向,如果法律科学或法理学要被看作一门独立自足的学科和专业则必然要求其研究对象的独立性,而发现某种囊括全部法律规则的标准或总的判准,才可能凭借它将法律与非法律区分开。但是,公认的自然法学家如朗.富勒和约翰.菲尼斯等人却都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效力观进行了层层批驳。
邹立君
关键词:有效性
从“理想图景”看“社会秩序”的建构——评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被引量:3
2007年
邹立君
关键词:《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社会秩序中国法律秩序建构自然法
合乎“权利”的司法观及其批判
2015年
我们在认识典型案例蕴含着的"合适的判决"所依据的司法标准问题时,往往囿于既有的认知类型和观念。若从司法实践与理论上的可能性和多样性来看,司法观念的类型化和固化现象都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否则,我们难以真正应对现实的司法困境。辨析合乎"权利"的司法观及其可能存在的问题,既是在检省当下英美占据主导地位的司法实践的意义和价值等问题,也是在为中国司法实践与观念的某种转换性创造提供可能的思想条件。
邹立君
关键词:司法观念
政策定向法理学研究范式及其“法律政治性”——关于拉斯韦尔和麦克道格尔法理学的探讨
2019年
拉斯韦尔和麦克道格尔合作创立了“政策定向法理学”。这一跨学科的法学理论提出了一种“法律的政策科学”研究范式,它旨在创造或修改概念工具,即整合社会科学的分析方法以适用于法律规范的目的、以构建有人类尊严的公共秩序,并且期望这些概念和范畴可以被用来理解和塑造所有语境中的法律。所谓“法律的政策科学”研究,经由确定和衡量社会期待的实际模式来确认法律权威;拒绝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区分,以价值决定的方式试图抹平法律推理与政策论辩之间的所有界限;以一种依赖法律基本目的(特别是共享价值)的方式来应用规则和法律程序。“政策定向法理学”以“政策科学”的方式开放出来的“法律政治性”论题绵延至今,依旧是人类智识上的一项重大挑战。
邹立君
司法政策中的政治理性——以新拆迁条例中“司法强拆”为例的探讨被引量:4
2012年
审视司法政策的理论蕴涵,需要我们首先将司法"陌生化",这就是要求发展出某种概念范畴或某种思维视角来更一般地表述和表达司法现实当中存在的规则。以新拆迁条例为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的"司法强拆"中的政治理性,其目的是为了支撑我们的政治传统的价值,其功能是为了创造、改变和维持司法政策的可能边界,而其方法问题则是如何妥当地解决"互惠"的权益问题而非合法的"强制"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深刻地认识到,当下中国社会的司法政策问题、基本的法律与政治关系问题,不是有待完成的事务,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思想观念的展现与象征。
王峰邹立君
关键词:司法司法政策政治理性
人民陪审员的能力、局限与对策——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思考被引量:1
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是当下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关键立法,其中关于人民陪审员享有和履行认定事实、表决法律方面权利的规定,是否为陪审员充分配备了可以保证该制度有效运作的各种装置?是否仍有尚待完善与补充之处?对这些问题的思考,需要结合当下的时代特征,需要明确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最为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改革背景,并需要根据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性质与人民陪审员的制度能力等具体展开。在我国混合法庭这类任务型小团体中,因法官与陪审员“地位特征”的不同,法庭对每个成员抱持不同的贡献与影响力预期,很容易产生所谓“沉默的螺旋”效应,需要我们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过程中针对相关困境展开理论探讨。
邹立君
朗·富勒的法律秩序观
2019年
富勒认为,哈特坚持区分法律与道德实际上就是坚持区分“秩序”与“良好秩序”,而在他看来这二者是无法做出区分的。富勒指出,“我们所指的秩序必须是正在有效运行的秩序,它至少必须非常好,以致不管以这样还是那样的标准来衡量都能认为它是有效运行的秩序”。富勒认为,正是哈特忽视了对秩序的道德性的分析才导致了他对法律的根本认识产生了误解。富勒进而批评了哈特对法律秩序之基础的理论归结,即法律制度的基础并不是强制力而是某种“被认可的指明了立法之必要程序的基本规则”,并提出了是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的观点。富勒“觉察到,并且认同所有自然法学派共同的一个中心意旨,即发现将使人们能够共同获得一种良好生活的那些社会秩序原理的意旨”。富勒的诸多理论努力不仅根源于对秩序本身的思考,而且更重要的是根源于对“公正的、公平的、运作良好的和尊重人之尊严的秩序”的追求。显而易见,富勒试图清除法律实证主义以及某些自然法观念对理解法律与秩序等问题的影响,从而开创出某种新的理论视界。
邹立君
关键词:自然法
“重实体,轻程序”命题的语境分析——兼论程序正义问题被引量:10
2008年
"重实体,轻程序"作为一个法学命题,是一个已被接受的主张、某种标准的区分、还是被编织起来的观念之网结?这些并未予以充分言明,或许只有参照它所服务的理论目的,我们才能有所理解。在其语境当中考察,可以发现"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至少有着描述上与判断上的难题。运用所谓"极性原则"这一理论分析工具,并结合"程序正义"观念来分析,可以使人们认识到要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某种表达式的转换是最为根本的。
邹立君
关键词:程序正义实体正义
能动司法的歧义性问题分析被引量:1
2012年
司法作为现代社会生活的基础之一,其许多关系同时存在着对立性和共生性,因此我们应当在多种视界下的理论架构里对司法问题进行分析。就当下广受关注的能动司法而言,如果我们在分析时仅仅固守某一种理论立场,那么从形式逻辑上看就会产生歧义性问题。但是从公共政策学上看,司法政策的政治属性又决定了能动司法的歧义性问题的存在。人们围绕能动司法所展开的无论是涉及专业化或混合职能的司法权属之间的争辩,还是关于能动司法所致力于实现的实体正义或程序正义的基本价值的争论,抑或是就裁判公正或政治正确的司法可行性问题的讨论,无不显示出能动司法的歧义性问题。正视并最终解决这种歧义性问题,需要我们立足于当代我国的宪政生活本身不断地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探索。
王峰邹立君
关键词:司法政策能动司法
并非自明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2013年
在中国语境下,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提供了一个对中国法学的批判和开放的观点,并力图揭示其未来的某种可能。基于对中国法学在过去26年里发展的研判,邓正来得出结论,如果中国学者试图理解与解释中国法学或中国法律建设中的问题,那么他们将不得不作出自我检省的智识活动,并审视基本"范式"——"现代化范式"。由此可知,邓正来建构的是关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规范理论,其直接针对的是"法律知识的范式"问题。其中他关于"中国法学"的双重认知结构也并非是自明的:首先,他建构了中国法学理论的固有模式和它们普遍共享的"规范性信念",这关乎如何将"中国法学"问题化;其次,他的论证中包含了由某些主导价值引领的建构性方面,这涉及到如何理解"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显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是一个有待于进一步分析的概念。
王峰邹立君
关键词: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中国法学现代化范式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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