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川
- 作品数:2 被引量:32H指数:1
-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对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思考被引量:32
- 2007年
-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各国破产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该项制度的目的是试图在破产程序过程中由熟悉破产业务的专业人员来接管债务人财产和处理与债务人财产相关的事务。而在我国旧破产法中一直没有这项制度,管理人的部分职责主要由清算组来承担。为此,自2007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企业破产法》中,借鉴了国外立法经验,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其在我国破产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确立,需要基本理论的澄清与相关制度的辅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明确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明确,是解决破产法其他理论问题的基础,也直接决定着立法者对其职责的确定,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对其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有决定意义。
- 康晓磊仲川
- 关键词: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
- 人的自我认同与国家的治理结构
- 2008年
- 国家的治理结构以人的自我认同为前提,并与其保持一致,成一种对应的关系.中国传统的人的自我认同表现为无能论、万能论、工具论、目的论,相应地中国传统的国家治理结构为无为而治、绝对人治、绝对法治,人法结合之治。西方的人的自我认同表现为朦胧状态(无能论),人与自然关系论,人与神关系论,人与人、国家、社会关系论,相应地西方的国家治理结构为无为而治、人法结合之治、人治、法治.随着中西方人的自我认同差异的慢慢消失,国家治理结构也将趋于统一.
- 仲川
- 关键词:自我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