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华
- 作品数:62 被引量:976H指数:22
- 供职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民事诉讼协同主义:在理想和现实之间被引量:45
- 2006年
- 民事诉讼协同主义,是由当事人的真实义务和法院的阐明权(义务)等一系列诉讼义务构成的理想化的诉讼图景。协同主义的基础条件是民事诉讼制度的社会化、福利化,通过适当扩大法院职权,修正、补充辩论主义。协同主义并非是一种独立的诉讼模式,而是协调各方诉讼行为的一种诉讼理想,其作用在于协调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整体关系。在我国构建协同主义,必须兼顾其周边制度要素。
- 王福华
- 关键词:协同主义辩论主义阐明权真实义务
-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检讨被引量:5
- 2007年
- 在我国民事诉讼特定语境中,发回重审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简称,指上诉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制度。立法上,我国将撤销原判与发回重审两者联系在一起加以规定。
- 王福华融天明
- 关键词: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审级二审案件
- 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之角色困顿被引量:69
- 2003年
- 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针对所谓的公益案件提起民事诉讼已有若干尝试,改革者试图以西方检察机关为参照系,将我国检察机关的民事审判监督延伸至提起或参与公益诉讼的体系和逻辑之中。然而,我国检察机关身兼法律监督与公益代表两种角色在民事诉讼这一特定领域呈现出矛盾状态,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尝试中,其多重角色之间的矛盾、模糊和结构性失衡是其自身难以修复的缺陷,因此,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试验应当缓行。
- 王福华
- 关键词: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公益诉讼
- 对设立附带上诉的冷思考被引量:7
- 2007年
- 附带上诉是上诉审程序中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一个精巧的程序设置。它与处分原则和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有密切的联系。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处分原则并没有得到充分贯彻,也没有规定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二审中当事人的请求对法官审理范围的拘束十分有限,再审程序的规定也有诸多弊端,这些使得附带上诉没有必要。
- 王福华张玉标
- 关键词:附带上诉处分原则
- 民事送达制度正当化原理被引量:66
- 2003年
- 送达制度属于民事诉讼制度范畴,是各种诉讼行为相互联系的基本方式,其基本功能在于对当事人诉讼利益提供保障。我国送达制度的改革应当在均衡安全性和效率性的基础上,构建分级送达方式和当事人送达与法院依职权送达并存的双轨送达体制。
- 王福华
- 关键词:民事送达制度正当化民事诉讼送达方式
- 本案法院审理中涉及的实体与程序问题
- 2007年
- 王福华
- 关键词:法院审理
- 对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质疑被引量:34
- 2003年
- 近年来 ,我国检察机关针对所谓的公益案件提起民事诉讼已有若干尝试 ,改革者试图以西方检察机关为参照系 ,将我国检察机关的民事审判监督延伸至提起或参与公益诉讼的体系和逻辑之中。然而 ,我国检察机关身兼法律监督与公益代表两种角色在民事诉讼这一特定领域呈现出矛盾状态 ,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尝试中 ,其多重角色之间的矛盾、模糊和结构失衡是其自身难以修复的缺陷 ,因此 。
- 王福华
- 关键词: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检察权角色冲突私权审判权诉讼角色
- 正当化撤诉被引量:27
- 2006年
- 正当化的民事撤诉程序中,法官应被定位于消极、超然、中立的角色,当事人的处分权应得以尊重。处于诉讼模式转型进程中的我国的撤诉制度,在立法和实际运用中存在非正当化的倾向。撤诉主要被法院当作结案方式来使用,导致撤诉结案过多的局面。撤诉程序中法院的职权作用过于突出,不但当事人的处分权利和程序利益没有得到尊重,而且来自各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制约也明显不足。在撤诉制度设计时,应实现法院权利属性的回归,保障被告的实质性参与,并赋予特定民事撤诉以既判力效果,在权利制约的层面实现撤诉程序正当化。
- 王福华
- 关键词:撤诉处分原则审判权
- 协议管辖制度的进步与局限
- 通过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协议管辖制度实现了在国内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两个领域的统一;所适用的案件类型也由'合同纠纷'扩展到'合同或者其他权益纠纷';应诉管辖也被引入到内国内民事诉讼中,这一系列调整显现出我国管辖制度上的进...
- 王福华
-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制度涉外民事诉讼司法实践
- 文献传递
- 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被引量:43
- 2022年
- 以公共利益为审理对象的公益诉讼既是纠纷解决活动,也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活动,要反映特定政治道德和伦理,获得法理支持。个人主义诉讼机制深受自由主义浸润,其蕴含的当事人自我决定及程序保障理念成为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羁绊,经局部改良形成的家长式诉讼仍无法解决公益保护与公益代表间的根本性矛盾。以社群主义与公民共和主义为代表的共同体主义,虽从共同体价值和公共空间角度证成了集体程序的正当性,特别是商谈主义为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全新的程序理念、框架与裁判方式,但“公共善”理念的抽象性限制了其理论价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新时代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注入了价值根据和政治伦理。在此基础上,合理吸收各政治哲学思想,可促进公益诉讼制度实现诉讼民主、正当程序、诉讼效率等诸价值。
- 王福华
- 关键词:公益诉讼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