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珺
- 作品数:12 被引量:24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数据安全与监管
- <正>一、数据安全的概念计算机系统及计算机网络保护领域,数据安全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数据本身的安全,是指采用现代密码算法对数据进行主动保护,如数据保密、数据完整性、双向强身份认证等;二是数据防护的安全,是指采用现代信息存...
- 李爱君张珺
- 文献传递
- 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制路径被引量:1
- 2019年
- 从经济法视角看,政府数据开放的本质是政府参与市场的行为,因此应事先取得法律授权。科学的法律制度是政府数据开放有效运行的必要保障,政府数据开放涉及到公益性、行政性乃至营利性,应遵循'需求-能力-规范'的法制建构路径,确立综合调整的法律制度。首先从经济性和社会性角度判断市场、社会对数据的需求;其次检视政府开放数据的能力,明确权责分工,突出开放的系统性;最后在规范层面增强政府数据开放规则体系的协调性。政府数据开放中,政府行为也须受到规制,应形成严格的责任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 张珺
- 关键词:政府参与公共资源
- DAO调查报告——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条第(a)款
- <正>一、介绍和总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执行部已经进行如下调查:DAO(一非法人组织)、Slock.it UG(一个德国公司,以下简称Slock.it)、Slock.it的联合创始人以及中介机构是否违反...
- 李爱君张珺赖翔菲李廷达
- 文献传递
- 浅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1999年颁行的《合同法》第286条标志着一项新的民事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诞生。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合同法》第286条所规定的权利效力、行使期限等做出了明...
- 张珺
- 关键词:《合同法》第286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文献传递
- 浅析我国当前房屋租赁之殇
- 2021年
- 房屋租赁市场乱象丛生,亟需出台专门的制度加以规范。互联网金融与长租公寓的入局增加了房屋租赁的风险,扰乱了房屋租赁市场,增加了承租人的风险成本。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已经迫在眉睫,完善的房屋租赁制度将会为城市注入新的经济活力。
- 张珺
-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房屋租赁法律制度
- 股权众筹的监管理念
- <正>2015年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股权众筹融资定性为"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肯定了此种融资模式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服务小微企业的...
- 张珺
- 文献传递
- 数据的法律性质和权利属性
- 有使用价值的数据的法律性质应当被明确为无形财产,这是法律制度随着人类实践发展而演化的结果。有使用价值的数据是财产权的客体,其中个人信息蕴含着人格权益。数据主权是国家主权在数据领域的延伸。数据权利保护对于维护公共利益有重要...
- 李爱君张珺
- 关键词:无形财产
- 文献传递
- 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规则的问题与改进被引量:3
- 2020年
- 政府数据开放对于释放数据红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处于试点阶段,通过分析21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规定,发现各地区展开的制度探索中存在规则制定缺乏统筹、数据确权不合理、数据安全机制不完善、评价机制不科学等典型问题。制度层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数据信息法律制度缺位。为全面确立政府数据开放制度体系,增进政府数据开放的经济社会效益,应当加快推进数据信息专门立法,加强统筹规划,稳妥推动政府数据确权,尽快制定详尽的政府数据开放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规则,确立科学的开放效果评价机制。
- 张珺
- 关键词:数据安全
- 论我国反垄断法宽恕制度中申请者保密规则的完善被引量:1
- 2016年
- 卡特尔(cartel)是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所构成的组织,其目的在于提高该类产品价格和控制其产量。由于卡特尔对竞争具有高度危害性和隐蔽性,促使各国在反垄断中引入宽恕制度,鼓励卡特尔成员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合作,执法机构则为申请者保密。但在实际中,卡特尔受害者的民事诉讼常常要借助反垄断公力执行已取得的成果,因此,宽恕制度与反垄断民事诉讼有冲突。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宽恕制度中申请者保密规定不足,致使对垄断协议惩处力度不足。因此,应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宽恕制度申请者保密规则,恢复市场秩序。
- 张珺
- 关键词:宽恕制度行政处罚民事责任
- 个人信息保护:超越个体权利思维的局限被引量:19
- 2021年
- 确立和赋予个人信息权是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主要路径,其内容是以个人权利为重心,构筑以个人知情同意为核心,以个人查询、更正、删除为保障的权利体系。个人信息权本质是将个人信息保护私权化,实现自然人对个人信息的对世性的、绝对的支配和控制。然而,面对大数据语境中的个人信息应用实践情况,与个体权利思维一脉相承的个人控制模式、意思自治理念,以及个体化、事后化的权利保障机制均存在局限,难以有效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为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应超越个体权利思维的局限,建立公共利益导向、分类分级管理、权利义务并重、彰显社会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倡导自律规范的全链条多元共治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 张珺
-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利益政府监管多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