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傲
- 作品数:80 被引量:486H指数:14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新发展及制度型开放背景下的中国因应
- 2025年
- 制度型开放为数字贸易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发展机遇,共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球贸易格局变化。中国数字贸易虽发展迅速,但我国目前数字贸易规则与世界主流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相比仍存在差距。我国数字贸易已从“安全保守型”转为“制度开放型”。结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历程,一方面,对内面临如关键技术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以及数字治理体系需完善等现状;另一方面,对外还面临如数字贸易发展鸿沟未能有效弥合以及知识产权范畴议题对接层面所带来的挑战。对此,我国应持续扩大数字贸易开放程度,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深入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合作,以先行试验地作为数字贸易的沟通桥梁激发数字丝绸之路的生命力。
- 梅傲朱嘉炜
- 关键词:数字鸿沟
- 涉外继承中有利于遗嘱实现的实证研究
- 2021年
- 有利于遗嘱实现是有利原则在涉外继承领域的具体表现。但通过对司法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有利于遗嘱实现遭遇了双重困境。一是法官依据当事人选择及直接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的审判做法不利于遗嘱实现;二是因涉外遗嘱继承立法单一,遗嘱能力等其他遗嘱问题一概适用遗嘱效力的准据法不利于遗嘱实现。法院在审理涉外遗嘱案件的过程中,为实现有利遗嘱成立和遗嘱人利益保护的目的,应坚持有利原则,引入限制性意思自治,进一步完善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则。
- 梅傲许珊珊
- 关键词:涉外继承遗嘱继承
- 大型体育赛事中隐性营销行为的法律规制探究被引量:2
- 2020年
- 大型体育赛事中隐性营销行为的法律规制尚处于困境,主要体现在立法模式的选择、规制范围的确定以及各方利益的平衡这三个方面。在当前国内相关立法近乎空白的情形下,我国应吸收国外立法中的有益经验,并立足本国实际,权衡体育赛事市场中的各方利益,把握法律规制之"度",坚持法律价值之"本"。对隐性营销行为应进行专门立法,并从立法层级、内容和体系出发,探究其法律规制的路径。
- 梅傲钱力
- 关键词:隐性营销大型体育赛事体育标志反不正当竞争
- 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企业数据安全研究被引量:5
- 2022年
- 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企业数据安全的治理提出了更高标准,旨在实现国家安全与产业发展的双向共赢。近些年,我国改良了企业数据安全的治理机制,逐步完善系统化的数据安全法律体系,搭建起层次分明的企业数据安全保障组织架构,并积极与他国在数据安全领域开展互助协作。但这一机制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如立法对企业数据权属规定模糊、政府对数据安全的监管体系未形成完整规程等瑕疵。而企业的求利性也导致其数据保护意识欠缺、保护能力不足。同时,数据主权冲突和数据霸权打压致使我国企业数据在跨境流动中泄露风险剧增。为实现对企业数据安全的高质量治理,国家层面,对内需完善数据安全法律体系,建构完整行政执法机制。对外加强合作,构建新型数据护盾。企业层面,需提升企业自身实力,加强审慎经营。
- 梅傲李梓鸿
- 关键词:企业数据数据安全
- 外国法适用新理论:“人本说”被引量:5
- 2014年
- 外国法适用理论是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国际私法历史上的各种学说都在探寻这一理论核心。世界各国的民商事交往必然会导致外国法的适用,拒绝外国法适用的理论已经失去其存在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人本说"认为"人"是私权的载体,私权是国际私法首要保护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私人权益,应承认外国法是具有域外效力的,外国法适用的理论建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私人及其私权。中国要想影响国际私法发展的方向、参与国际民商事秩序的构建,必须形成一套新的国际私法价值体系。这套价值体系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同时,应既具有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根基,又紧跟现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中国国际私法应反映时代特色,顺势而为,抓住历史契机,成为现代国际私法理论构建的先行者。
- 梅傲
- 关键词:主权私权域外效力
- 跨境电商监管的困境及求解——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为视角被引量:12
- 2022年
-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一方面导致一般贸易遭受重创,但另一方面也使得跨境电商异军突起,逐步成为跨境贸易转型的新方向。对跨境电商进行监管面临偷逃漏税频发、检验检疫受阻、贸易数据失实、市场秩序遭受破坏等诸多新问题。作为解决信任成本的一项新兴技术,区块链技术与跨境电商监管需求具有较高契合度。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区块链技术的政策条件、技术条件以及建链基础条件的可行性,继而提出构建以海关为核心的联盟链监管体系方案思路,以实现对跨境电商全流程监管,提高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助力跨境电商行业发展。
- 梅傲李海燕
- 数据共享与数据财产化被引量:3
- 2024年
- 大数据时代的数据因其价值客观被视作一种财产,由于不同数据主体对于数据财产的利益平衡需求的客观存在,因此数据财产化制度的构建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我国已存在数据财产化的立法、司法和政策基础。数据共享行为既是数据财产化的“因”,也是数据财产化的“果”。我国数据财产化应采取数据人格权与财产权并行保护的基本立法模式,但是政府数据及敏感的企业数据应适用数据“控制论”模式规制。同时,针对个人用户与企业间的数据共享问题,建议采取事前数据财产权交易模式解决;针对企业间数据共享问题,建议立法时应从实践案例出发,自下而上地进行数据类型化、场景化立法,对企业数据财产权的具体内容进行确权与分配。
- 梅傲柯晨亮
- 关键词:数据共享数据保护个人用户企业数据
-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反兴奋剂职能的困境及其完善被引量:4
- 2022年
-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具有丰富的反兴奋剂职能内容和日渐明晰的职能定位,理应在反兴奋剂领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但由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履行反兴奋剂职能过程中未能克服内、外部两个层面的现实困境,对外因权力冲突导致该职能履行效力弱化,对内因制度设计中的瑕疵导致运动员程序性权利难以保障、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处罚标准不一等。为实现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反兴奋剂职能效果最大化,应内外兼顾,对外寻求协作,缓解权力冲突,对内进行改革,修复制度瑕疵。
- 梅傲李梓鸿
- 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的新发展与中国因应被引量:23
- 2023年
- 从欧美《隐私盾协议》失效到欧盟委员会新近对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作出充分性决定,欧美间的数据博弈既反映了欧盟“权利本位”与美国“市场本位”的价值取向之争,又体现了欧盟利用“布鲁塞尔效应”扩大其监管力的基本策略。标准合同条款在数据跨境传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欧盟也在新一轮数据博弈中对相关规则进行了更新。欧盟关于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的调整在给中国企业的数据跨境传输带来消极影响的同时,也为中国数据保护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新的机遇。在规则变革的浪潮下,中国应当倡导融合性价值取向,对内完善自身的数据跨境传输制度,对外加强数据传输的国际合作,提升中国在国际数据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 梅傲
- 关键词:数据安全
- 准据法选择的新方法:基于人本视角的研究被引量:8
- 2016年
- 传统国际私法理论过于强调抽象的国家主权,却忽视了民商事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人的私权。为适应现代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发展,准据法选择方法的价值急需重构,规则亦需重建。"人本说"中的准据法选择方法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更重视对私权的保护,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人的利益,关注人的价值,将内外国法律置于平等的地位,强调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合理解决,有效保护人的民事权利不受损害。
- 梅傲
- 关键词:外国法准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