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
- 作品数:52 被引量:264H指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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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著作人格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31
- 2010年
- 作品和作者人格之间的关系是全部著作人格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著作人格权制度缺少强有力的支撑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理论缺陷。在实践中,著作人格权制度既与民法人格权制度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破坏了人格权制度的统一性,也不利于保障作者的私益和社会文化发展利益。这就需要将署名权、完整权、发表权等权利从民法人格权制度框架中解放出来,从经验出发,通过考察这些权利的实际功能,将其界定为专属于作者的各种辅助性权能,重新建构作者专属辅助权制度体系。
- 王坤
- 关键词:著作人格权
- 论知识产权法上的知识概念被引量:1
- 2009年
- 不同的学科有着不同的知识概念,但在知识产权法上一直没有适合本学科特点和要求的知识概念。形式说认为,知识的本质是形式,知识产权是一种形式产权,但是形式说存在着过于宽泛、抽象等严重的缺陷。在知识产权法上,知识的本质是符号,知识产权既保护符号组合,也保护符号信息。
- 王坤
-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知识形式说
- 论西方市场征收制度及其对我国土地征收立法的借鉴被引量:4
- 2009年
- 市场征收法律制度是在以市场交换为资源主要配置机制的社会中产生的一种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市场调节机制和土地私有制对土地征收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充分地体现公共利益、公正程序、公平补偿、公权保障等方面的特点。这些特点对于克服我国现行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重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征收制度有着重要意义。
- 万政伟王坤
- 关键词: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公平补偿公正程序
- 论数字技术发展对社会治理的影响——以浙江为例被引量:3
- 2019年
- 随着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数字技术为浙江社会治理创新带来了五大变革。但与此同时,当前浙江数字技术应用于社会治理面临着应用边界不清晰、外部环境不完善、绩效评价有待进一步科学化等问题。需要从观念、制度、法律等三个层面进行创新,进而实现数字技术和浙江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 王坤孟欣然
- 关键词:数字技术社会治理技术应用
- 略论剽窃行为的法律治理路径
- 2012年
- 通说认为剽窃是一种将他人的作品、作品片段或思想观点据为己有的行为。。这种界定不利于处理各种学术乱象。比如,将他人的作品窃为第三人所有,就不属于剽窃。再加上思想表达二分法是难以抗拒的“天条”,剽窃思想观点的行为属于学术道德范畴。因此,对于剽窃思想观点的行为,被剽窃者总是感到理直但气不壮,无法通过诉讼路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王坤
- 关键词:剽窃行为法律治理道德范畴合法权益
- 论作品的独创性--以对作品概念的科学建构为分析起点被引量:62
- 2014年
- 独创性分析的关键在于准确地界定作品概念。作品是一种具有精神功能的符号组合,由存量要素和增量要素构成,作品独创性的本质在于具备一定的增量要素。独创性分为表层、中层和深层三个层次,作品可版权性的条件在于具备表层独创性和中层独创性,深层独创性是判断作品可版权性的奢侈条件。除了判断作品可版权性以外,作品独创性分析还有助于判断特定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论证著作权保护的正当性。
- 王坤
- 关键词:独创性
- 玫府制度创新与民营企业国际化
- 2005年
- 浙江地方政府相关制度的创新促进了浙江民营经济的国际化进程。推动了浙江民营经济的繁荣。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浙江现象”。但是。一个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其范围和作用总是有限的。为了有效地推动民营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必须从整个国家立法层面上推进民营企业国际化进程。
- 赵婷王坤
- 关键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地方政府
- 《大清著作权律》的立法模式及现实价值
- 《大清著作权律》采纳英美模式,立论彻底,语言洗练,结构精致.在保护作品署名、完整性等制度方面,《大清著作权律》的规定仍然具有现实价值,长久以来,学界对该法评价过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以英美模式为灵肉,以大陆模式为骨架,摇摆...
- 王坤
- 关键词:英美模式
- 文献传递
- 论剽窃行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承担方式被引量:1
- 2013年
- 剽窃行为扰乱了思想文化的发展脉络,必然损害公共利益。在判断剽窃行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及承担方式时,需要考虑到剽窃行为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判断剽窃行为侵权责任成立的时候,不考虑剽窃者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剽窃行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等方面要件。但这些因素对于决定剽窃者是否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方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 王坤
- 关键词:剽窃署名权侵权责任
- 符号世界的发现与知识产权本体的建构
- 2008年
- 知识产权本体是知识产权存在的终极根据,对此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观点。符号世界的发现为知识产权本体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促进了人们对于知识与符号、法律与符号世界两组关系的认识。从知识与符号关系上看,知识产权是一种符号产权。在法律与符号世界二者关系的角度上,知识产权是法律对符号世界中的知识资源的有限支配权,是一项符号世界中的财产权。
- 王坤
-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