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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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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5篇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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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篇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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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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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篇2016
  • 2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2004—2012年天津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分析被引量:19
2013年
目的掌握天津市2004—2012年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为规范传染病报告工作提出相应对策。方法采用天津市2004—2012年间按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开展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调查数据,分析医疗机构漏报率相关指标,并运用SPSS 11.5软件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结果 2004—2012年,天津市在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中,共查出传染病18 153例,漏报1214例,总漏报率为6.69%;漏报率呈下降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14.73,P=0.000)。丙类传染病漏报率明显高于乙类传染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2.54,P=0.000)。根据不同的管理时期,分为2004—2008、2009—2012年两个时段,一、二和三级医疗机构的漏报率在这两个时段中,漏报率均有了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并且医疗机构级别越高,漏报率下降的越明显(MantelHaenszel:χ2=562.13,P=0.000)。结论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大对各级医疗单位的传染病专项督导检查力度,提高医务人员报告疫情的自觉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传染病漏报率,提高传染病报告水平。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由于近年来管理模式的不同及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对传染病报告水平的影响有所不同。
霍飞许婕夏卫东刘长娜徐娜
关键词: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传染病漏报
2013年天津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被引量:37
2014年
目的了解天津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和工作现状,为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提供参考依据。方法调查各区(县)医疗机构2013年1—9月门诊、住院病历,二、三级医疗机构抽查门诊病例20例和住院病例5例,一级医院抽查门诊病例10例。核对抽查病例所在医院的门诊住院病例登记、传染病卡片、网络直报系统电子卡片三者之间信息,计算传染病漏报率、及时报告率、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和准确率、报告卡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结果调查传染病690例,总漏报率2.17%,乙、丙类传染病漏报率分别为2.33%和1.97%(χ2=0.10,P=0.75)。及时报告率99.11%,纸质报告卡填写完整率98.67%,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75.56%,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93.93%。结论天津市2013年传染病总漏报率较低,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使用情况差别较大,报告质量有待提高,需加强督导和培训力度,完善电子病历的应用,从而减少漏报病历,提高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陈虹夏卫东许婕刘长娜徐娜
关键词:法定传染病
天津市2011年居民传染病漏报及就医习惯调查被引量:4
2012年
目的了解天津市居民法定传染病的漏报情况及就医习惯。方法按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对辖区内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近期传染病发病就诊情况。结果共调查居民19 320人,查出传染病8种26例,总漏报率为11.5%。其中未查出甲类传染病,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的漏报率分别为9.1%、0.0%、50.0%。结论天津市居民法定传染病总体漏报率较低,今后应继续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绩。
徐娜霍飞刘长娜许婕夏卫东
关键词:传染病数据收集发病率
2014年天津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现况研究被引量:4
2016年
目的了解天津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发现各级医疗机构在传染病报告工作中存在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该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流程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方法抽取天津市16个区县(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分别抽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8家,一级医疗机构36家开展调查。结果共抽查传染病634例,传染病报告卡605张。医疗机构传染病平均报告率为95.4%(95%CI:93.7%-97.0%),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告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门诊病例与住院病例的报告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一级医疗机构的报告及时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高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结论天津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有漏报现象,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亟待提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重视程度,优化电子病历系统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工作流程。
刘长娜夏卫东徐娜许婕陈虹
关键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
2012年天津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水平调查及评估被引量:5
2014年
目的通过调查2012年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漏报情况及其报告质量,了解天津市传染病报告模式的可行性,为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随机抽取全市16个区县54所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结果共查出传染病17种1 698例,漏报58例,总漏报率为3.42%;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院登记传染病漏报率为2.34%;化验室传染病漏报率为5.74%;调查的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漏报率分别为3.35%、3.27%和5.0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02,P>0.05);总漏报率最高的为二级医疗机构(4.88%);不同级别医院总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5.24,P<0.01),总漏报率最高的为郊县(8.18%),其次为滨海新区(4.35%)和环城四区(1.53%),市区漏报率最低(0.90%),各地区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6.47,P<0.01)。结论天津市目前的传染病报告管理模式,适合该市传染病报告的需要,应继续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意识,加强郊县医疗机构的培训和督导。
许婕霍飞徐文体
关键词:法定传染病漏报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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