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费贵廉

作品数:22 被引量:23H指数:2
供职机构: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6篇期刊文章
  • 6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9篇犯罪
  • 7篇刑法
  • 6篇刑事
  • 5篇刑罚
  • 5篇法律
  • 4篇贿赂
  • 4篇贿赂犯罪
  • 3篇刑事立法
  • 3篇罪刑
  • 3篇罪刑法定
  • 3篇罪刑法定原则
  • 3篇法定
  • 3篇法定原则
  • 2篇新刑法
  • 2篇刑罚制度
  • 2篇刑法学
  • 2篇刑事法
  • 2篇刑事法律
  • 2篇刑制
  • 2篇严打

机构

  • 19篇天津政法管理...
  • 5篇天津铁路运输...
  • 4篇中国法学会

作者

  • 22篇费贵廉
  • 5篇周恩深
  • 1篇王瑞祥

传媒

  • 7篇天津市政法管...
  • 2篇中国刑事法杂...
  • 2篇法学杂志
  • 2篇社会心理科学
  • 2篇2006年度...
  • 2篇中国法学会刑...
  • 1篇天津行政学院...
  • 1篇检察实践
  • 1篇天津法学
  • 1篇中国法学会刑...
  • 1篇中国法学会刑...

年份

  • 1篇2007
  • 3篇2006
  • 2篇2005
  • 1篇2004
  • 2篇2003
  • 2篇2002
  • 2篇2001
  • 2篇2000
  • 2篇1999
  • 2篇1997
  • 1篇1995
  • 1篇1994
  • 1篇1993
2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关于回扣、手续费等经济行为的法律界限问题
1999年
费贵廉
关键词:手续费法律界限经济行为经济往来谋取不正当利益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确立被引量:1
1997年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确立费贵廉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十分丰富,简言之,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具体地说,就是什么行为是犯罪到底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均应由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得随意给...
费贵廉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新刑法溯及力问题不定期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市场经济与犯罪观
1994年
市场经济与犯罪观费贵廉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发展和壮大,一些不法之徒乘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尚不健全、管理不严密之机,大肆进行各种犯罪活动,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将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进...
费贵廉
关键词:犯罪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素质公有制经济
改进和完善我国的刑罚方法述要被引量:1
2007年
文章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在总结我国刑事司法初衷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在立法上的有益经验,对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刑罚方法(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应当如何改进和完善的问题,提出许多可资考虑的立法建议。
费贵廉
关键词:刑罚方法刑事立法
论我国自首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问题
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我国刑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法律功能,更加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需要,本文就如何完善自首法律制度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
费贵廉王瑞祥
关键词:自首制度刑法
文献传递
改进和完善我国刑罚制度述要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亟待对我国的刑罚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这主要包括:改进和完善各种刑罚方法,大量适用非监禁刑,极为严格地限制死刑的适用,细化量刑幅度和量刑情节,...
费贵廉
关键词:刑罚制度量刑幅度量刑情节刑事立法刑事司法
文献传递
关于渎职犯罪的比较研究被引量:2
2000年
本文通过对中外渎职犯罪的比较研究,认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渎取犯罪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设想,以更好地适应与渎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费贵廉
关键词:渎职犯罪
公共财产的范围及其表现形式述要被引量:4
1999年
本文根据我国宪法以及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我国现阶段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即公共财产的范围,并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跨越所有制形式的联营、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等经济实体的财产性质,作了具体分析,明确指出了在什么情况下,应以公共财产论,在什么情况下不宜以公共财产论,又在何种情况下是属于私有财产的范围。正确认识公共财产的范围及其表现形式,不但对于保护公共财产不受非法侵犯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对于准确、有力地惩治刑事犯罪分子,也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费贵廉
关键词:公共财产
关于改进我国刑罚制度之我见
1995年
惩治情节一般的犯罪分子,特别是情节较轻的经济犯罪分子,应当扩大适用罚金刑、资格刑、管制刑和缓刑制度;惩治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宜用重刑,但要务必慎之又慎地适用死刑。笔者之所以这样提出来,主要是根据我国刑法实施以后的司法实践经验,同时,也适当地借鉴了当今世界一些国家的立法和司法经验。
费贵廉
关键词:缓刑制度管制刑适用死刑废除死刑资格刑
扩大适用罚金刑需要解决的问题被引量:10
2000年
修订后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 ,加大了罚金刑的适用力度 ,使我国刑罚更加顺应当今世界潮流 ,更加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同各类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 ,但是 ,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费贵廉曾岚
关键词:罚金刑刑罚执行难
共3页<123>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