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慧丽
- 作品数:10 被引量:20H指数:3
- 供职机构:浙江财经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移动支付的法律风险及其监管对策被引量:6
- 2014年
- 移动支付业随着支付宝钱包的上线而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移动支付这一新型的支付方式也可能成为取代现金支付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但是其却面临着用户信息及隐私安全法律风险、账户资金安全的法律风险、金融法律风险等诸多的法律风险和发展困境,因此应当建立完善我国的移动支付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移动支付法律,明确监管主体,加强监管,建立备付金制度,加强沉淀资金的管理,加强司法监督,防范洗钱风险等。
- 郝慧丽
- 关键词:移动支付备付金法律监管
- 浅析我国移动支付领域手机APP支付的发展与监管被引量:4
- 2014年
-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支付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2013年开始,手机APP支付市场发展迅速,其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监管主体交叉监管、监管缺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机制和安全机制、非法洗钱等都存在很大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对其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相关法律,建立反洗钱机制和信用评级机制,促进手机APP支付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 郝慧丽
- 关键词:移动支付
- 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监管问题探究被引量:2
- 2014年
- 我国的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已有数年,但是对其监管并不完善,使其存在性质和法律地位模糊,沉淀资金的风险,法律监管欠缺等问题。而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的监管经验较为完善,因此应当借鉴这些国家的监管经验,完善我国的现有法律,明确监管机制和监管主体,防范沉淀资金的风险,并建立反洗钱机制。
- 郝慧丽
-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机构反洗钱
- 促进国际贸易视野下引进版权平行进口制度刍议被引量:1
- 2014年
- 平行进口问题由来已久,不同国家对平行进口采取的态度也各不相同,其态度差异或者矛盾的根源在于在此问题上不同国家认可的原则不同,即首次销售原则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的博弈,但是态度的不同却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有很大影响。首次销售原则注重公共利益和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等,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则更注重权利人的个人利益。从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国际贸易发展和保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在版权的平行进口问题上,我国应当选择适用首次销售原则。
- 郝慧丽
- 关键词:国际贸易版权平行进口首次销售原则地域性原则
- 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对策——以腾讯QQ与奇虎360系列诉讼为例被引量:1
- 2014年
- 网络不正当竞争是目前朝阳产业中网络运营商之间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何界定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认定标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而在网络不正当竞争中,受损害的不仅仅是竞争双方,更大的受害者是网络消费者和网络秩序,因此完善网络领域相关立法,加强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是目前促进网络领域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 郝慧丽
-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法律对策
- 保护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法律对策
- 2013年
- "喜羊羊"、"蓝猫"、"猪猪侠"等动漫角色深受人们喜爱,动漫角色权利人将动漫角色运用于商业活动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在动漫角色商品化过程中,权利人屡因受到盗用、假冒等行为侵犯其动漫角色商品化权而遭受损失,依法保护动漫角色商品化权便成为必要。一、动漫角色商品化权(一)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含义动漫角色在商业领域会有强大的号召力,经营者将消费者喜爱的动漫角色与商品或服务相结合,消费者的视线就会被含有动漫角色的商品或服务所吸引,并基于对动漫角色的喜欢而选择该商品或服务。
- 曾章伟郝慧丽
- 关键词:商品化权法律对策民事侵权行为产权属性无形财产权联合商标
- 我国移动支付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
- 移动支付是一种新型的需要借助互联网及其他科学技术才能完成的一种支付方式,其本身具有方便、快捷、随时随地等特性。这种支付方式的兴起同时也是随着智能手机科技的革新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而产生的。2013年以来支付宝与腾讯微信的“打...
- 郝慧丽
- 关键词:移动支付电子支付第三方支付交易安全
- 文献传递
- 余额宝视角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监管研究被引量:2
- 2014年
- 阿里巴巴的余额宝上线以来引起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迅速发展,这既是对传统金融理财的发展,又对传统的金融理财构成了威胁。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存在着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并没有法律依据、基金的风险提示不足、流动风险较高等的问题,同时也对银行机构的传统存款业务产生冲击,集中人们手中的闲散资金,促进了金融理财市场多元主体的竞争。因此,必须制定和出台相关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规范互联网金融理财参与主体的行为,明确支付机构、电商平台等的准入门槛及业务范围,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
- 郝慧丽
-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支付宝
- O2O商业模式下我国打车软件行业的法律监管被引量:3
- 2014年
- 近期以来,腾讯和阿里巴巴为了争夺移动接入市场,利用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进行较高额度的双向补贴,最终淘汰了大部分的打车软件。这一市场现象反应了面对这一新型的O2O模式下的市场竞争,我国相关法律的滞后、监管主体的缺位以及监管损害市场自由的行为。因此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主体,合理、有序的引导打车软件的发展。
- 郝慧丽
- 关键词:O2O移动支付法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