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恩媛
- 作品数:22 被引量:73H指数:6
-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被引量:1
- 2016年
-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不仅要懂外语能够处理涉外纠纷,还应当是具有较高职业道德、能够参与制订国际规则的法律人才。而目前各高校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仅强调双语教学、海外合作办学和海外实习,缺乏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本文以上海政法学院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班培养现状为例,分析目前的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就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内涵、涉外卓越班学制和高校评价指标等问题提出几点思考。
- 刘恩媛
- 关键词:职业道德培养
- 论保险代位权
- 保险代位权为所有具有填补损害性质的保险合同所专有的制度,构成损害填补原则在保险法上运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保险代位权为被保险人的保险给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重合时的利益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地防止了被保险人不当得利,...
- 刘恩媛
- 关键词:保险代位权
- 文献传递
- 国际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主体论被引量:1
- 2011年
- 传统的原告适格理论要求原告必须与损害事故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随着环境法理论的发展,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利害关系进行了扩大解释。许多国家不要求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的原告必须有直接的经济损失,只要受到影响,即使只是"美学上的损失"也具备了权利主体资格。国际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传统的受害人,还包括受到影响的人和组织。中国的法律规定,只有利害关系人才可能成为国际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的权利主权。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在权利主体方面取得一些突破,但是法律上的障碍是明显存在的。
- 刘恩媛
- 关键词:原告适格
- 中国承认与执行外国环境损害赔偿判决条件探析
- 2008年
- 由于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数量有限,中国主要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来承认外国环境损害赔偿判决。然而,民事诉讼法和各双边条约规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不一致,司法实践对无条约关系的国家的判决要求以事实互惠为基础,使中国现有制度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基于此,中国有必要采取下列做法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放宽互惠的认定条件,加强公共秩序原则的作用,强调欺诈例外等程序公正条件的适用。
- 刘恩媛
- 关键词:国际条约互惠原则公共秩序程序公正
- 在国家管辖豁免中国家行为的性质认定被引量:1
- 2008年
- 随着国家参与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限制豁免理论逐渐发展成为国际习惯。如何认定国家行为,是限制豁免理论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国家行为是由合格的主体代表国家所从事的行为,判断国家行为的标准有"目的标准"和"性质标准"。从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性质标准更具有合理性。我国已经从绝对豁免的立场向限制豁免的立场转变,但根据什么标准来认定国家行为,国内尚存在立法空白,因此,应尽快制定《外国主权豁免法》,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 刘恩媛
- 关键词:限制豁免
- 论国际刑事责任的性质
- 2007年
- 国际刑事责任是国际刑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许多学者认为国际刑事责任是国际责任的新发展,或者认为它在性质上与国内刑事责任相同.实际上,虽然国际刑事责任在调整内容方面与国际责任和国内刑事责任存在交叉的地方,但它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
- 刘恩媛
- 关键词:法律渊源
- 论人权国际保护理论的发展与争论
- 2006年
- 人权理论起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人权保护经历了由专属国内管辖事项至进入国际法领域的过程,人权国际保护机制的建立标志人权保护全面进入国际法领域。但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人权的概念、内容、人权与主权关系等方面存在着严重分歧,产生这个分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 刘恩媛
- 关键词:人权
- 对允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投资者先收回投资的法律思考被引量:8
- 2001年
- 丁邦开刘恩媛
- 关键词:法律思考公司法
- 国际环境损害赔偿原则探析
- 2012年
-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深,国际环境损害事件也日益增多。为了应对这一现象,国际环境法律文件和一些国际条约都强调国际环境诉讼应遵循平等和不歧视原则、公平原则和多元归责原则。中国作为正在兴起的投资大国,由于强制保险尚未普及等原因,也应遵循这三项原则。
- 刘恩媛
- 关键词:公平
- 论保险代位权的适用范围与法理基础被引量:10
- 2007年
- 保险代位权是具有损害填补性质的保险的专有制度,它为被保险人的保险给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重合时的利益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获得利益,有效地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发生。保险代位权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一项法定权利,不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也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健康险、意外伤害险等人身保险也具有损害填补性质,与约定给付性质的人寿保险具有明显的不同,可以适用代位权制度。保险代位权制度的核心是禁止不当得利,民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和请求权让与制度为其提供了理论,保险法中的公平原则和损害填补原则是其得以构建的基础。
- 刘恩媛
- 关键词:法定权利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