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薇薇
- 作品数:4 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部分共同共有人可基于意思表示瑕疵撤销共同赠与被引量:1
- 2011年
- 【裁判要旨】全体共同共有人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后,如部分共同共有人在赠与合同订立时存在意思表示瑕疵,意思表示瑕疵共有人可诉请法院撤销该赠与。如符合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法院应判决撤销全体共同共有人对他人的该赠与,而不应仅判决撤销意思表示瑕疵共有人对他人的该赠与份额。
- 卢薇薇成皿纪伟
- 关键词:意思表示瑕疵判决撤销共有人撤销权行使可撤销合同共有财产
- 部分共同共有人可基于意思表示瑕疵撤销共同赠与 张杰诉张微微赠与合同纠纷案
- 2011年
- 【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杰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微微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张会香张杰与张会香于1988年11月登记结婚,次年4月张会香生育张微微。1998年2月,张杰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 卢薇薇成皿纪伟
- 关键词: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意思表示瑕疵赠与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的可得利益损失
- 2023年
- 问题与观点全奕颖: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是否能支持可得利益损失的问题,值得大家关注。我们北京法院最近有这样一个案件,请李坤法官介绍一下案情。李坤:基本案情是: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收取保证金100万元。承包人进场后,发包人一直未下开工令。
- 全奕颖李坤谭振亚吴行政孙世乐卢薇薇黄宏伟陈斌章玉萍陈东强韩浩黎明袁正英蒋庆琨王楷张熙坤
- 关键词:可得利益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发包发包人
-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之司法认定被引量:1
- 2009年
- 针对某些不诚信的债务人负债后对自己对外的到期债权消极履行,以不作为的手段规避债务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代位权制度。按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债务人未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作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认定标准。实践中,对如何界定"未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存有一定争议。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标准进行量化分析。
- 王伟卢薇薇
- 关键词: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司法认定仲裁方式代位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