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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

作品数:53 被引量:469H指数:14
供职机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47篇期刊文章
  • 3篇学位论文
  • 3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5篇政治法律
  • 17篇经济管理
  • 2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14篇经营权
  • 13篇土地承包经营
  • 13篇土地承包经营...
  • 13篇承包经营权
  • 10篇法律
  • 6篇入股
  • 6篇土地承包经营...
  • 5篇政府
  • 5篇农民
  • 5篇交易
  • 5篇法治
  • 4篇担保
  • 4篇司法
  • 4篇农村
  • 4篇合同
  • 3篇社会责任
  • 3篇司法解释
  • 3篇农地
  • 3篇维度
  • 3篇现货

机构

  • 53篇西南财经大学
  • 2篇肇庆学院
  • 1篇四川大学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成都工业学院
  • 1篇法兰克福大学

作者

  • 53篇吴越
  • 4篇吴义茂
  • 3篇赖虹宇
  • 3篇沈冬军
  • 2篇唐薇
  • 2篇许英
  • 1篇罗曼
  • 1篇马洪雨
  • 1篇兰婷
  • 1篇韩仁哲
  • 1篇王建平
  • 1篇庄斌
  • 1篇王俊

传媒

  • 4篇政法论坛
  • 4篇农村经济
  • 3篇河北法学
  • 3篇群言
  • 3篇社会科学研究
  • 3篇光华法学
  • 2篇中国法学
  • 2篇环境保护
  • 2篇甘肃社会科学
  • 2篇法学论坛
  • 2篇四川理工学院...
  • 1篇法学研究
  • 1篇社会科学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四川师范大学...
  • 1篇改革
  • 1篇紫光阁
  • 1篇西南金融
  • 1篇重庆大学学报...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年份

  • 1篇2023
  • 5篇2022
  • 1篇2021
  • 3篇2020
  • 4篇2019
  • 3篇2018
  • 1篇2017
  • 8篇2015
  • 1篇2014
  • 4篇2013
  • 5篇2012
  • 3篇2011
  • 1篇2010
  • 3篇2009
  • 4篇2008
  • 6篇2007
5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制度“瓶颈”与制度创新被引量:42
2012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禁止的制度安排严重束缚了农地的融资功能。由地方政府推动的各种抵押试点探索虽具有积极意义,但都走不出"假抵押"、"变相抵押"怪圈,这不但增加了交易成本,且加大了政府自身的市场风险。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于在城乡统筹和城乡社会保险均等化前提下通过立法重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化、物权化。同时应当允许成渝两地城乡统筹实验区率先逐步展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验,司法也应当区分情况,审慎回应各地的抵押试点。
唐薇吴越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城乡统筹政府角色能动司法
公司人格本质与社会责任的三种维度被引量:48
2007年
从本质上说,法律塑造的公司人格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法律、社会伦理与自我认识层次上的集中反映。相应地,对公司社会责任也可从三个维度予以解构: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是一切公司应尽的最低限度的法定责任,其约束力最强;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则是对公司的外在约束,此种约束机制可以是纯粹倡导性的公司伦理,也可以是介于伦理与法律之间的"软法";而公司内生的超出法律与"软法"之上的社会责任则是纯粹自律性的。三种性质的社会责任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因此,仅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机制是远远不够的。
吴越
关键词:公司人格社会责任
农地赋权及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范式被引量:34
2011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其他流转方式不可替代的,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与必要。入股流转的组织形式的选择不仅具有政策性,更具有法律性。从法律科学的角度分析,股份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不宜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对象。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特性上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较为契合,是较为理想的入股组织形式。对于公司破产时农民面临的失地危险问题,赋予入股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优先购买权,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保险"等制度创新可以有效避免其发生。
吴越吴义茂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公司设立民事责任归责模式研究——兼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意见稿被引量:17
2007年
设立中公司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分别具有形式主体资格和实质主体资格,不宜将其拟制为任何其他法律主体。设立中公司的性质更接近于公司,因此其民事责任规则的建立应尽可能依据公司法理。具体而言,应首先以设立中公司自身的财产承担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应由全体发起人基于其法定身份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肩负特殊身份的发起人如法定代表人等行为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无限连带责任类似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控制股东的过错行为责任。
吴越
关键词:主体资格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经营绩效研究
2005年5月,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十多年的股权分置问题终于开始解决了。到目前为止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结束,一千多家上市公司共分64批陆续参与了股改。股权分置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对股权分置问题的改革是牵动整...
吴越
关键词: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结构经营绩效
文献传递网络资源链接
现货与期货交易的界分标准与法律规制被引量:2
2020年
商品现货中远期交易平台具有促进商品交换与商品流通、管理风险等多种功能,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从历史上看,是先有现货中远期交易,而后才演化出了期货交易,二者关联度极高。区分现货与期货交易,应从二者不同的交易目的、功能定位、主体特征和交易结果等整体情况综合判定,而不宜倚重于依据二者某些交易规则的相似性进行显性判断。其相关立法、行政监管和司法裁判应坚持整体判断标准,进一步促进此类平台向服务实体经济转型。
吴越
关键词:现货交易期货交易
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则变迁及深层法律规制问题研究——基于新《环境保护法》和宪法保护的双重视角被引量:14
2015年
旧《环境保护法》在罚则编重"企业罚"而轻"政府罚"导致的环境执法监督不力,饱受学界诟病与指摘。新法不仅加大了生产经营主体的环境责任,更加大了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尤其以"区域限批"罚、"越级罚"和"引咎辞职"罚吸引公众眼球。然而,由于体制和机制等深层次的法律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尤其是中央对地方政府依法问责机制缺失、政出多门和多头执法、对监管者的有效监督机制缺位,使得新法较之旧法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责任,但其实施效果仍有赖于基本法层面的深层法律问题的解决。
吴越唐薇
关键词:政府环境责任区域限批外部监督机制
国企“混改”中的问题与法治追问被引量:24
2015年
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当先增量性改革,后存量国企改革,但应防止片面强调增量改革避重就轻;混合所有仅是近期目标而非终极目标,防止"为改而改",配套改革必不可少;应转变传统的"控股"思维,以金股制、优先股、加权股等股权制度创新体现国有资本的主导性,同时满足民间投资者追求股东平等的合理诉求;坚持员工持股与外部投资者平等原则,维护改革公开公正;坚持内资与外资平等原则,不设"负面清单"。国企的改革应规则先行,依法推进。
吴越
关键词:国企改革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以成都市为例被引量:1
2015年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处置已成为国际通行的垃圾处理方式。本文以成都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存在的问题为契机,借鉴了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立法与实践,并对激励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诱导机制、刺激机制、强制机制进行了探究,指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处置应当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以立法方式确定生活垃圾的更为详细的分类标准,并在垃圾分类的基本设施上提供政府支持。政府负有处理'市场剩余垃圾'的责任,同时应以加大宣传、奖励和'超额收费'等作为治理市场剩余垃圾的辅助手段。
罗曼吴越
关键词: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行为效力再审——以民法总则第61条第三款为分析基点被引量:27
2017年
民法总则第61条第三款基于"内外有别"的法理确立了"善意有效"的规则,将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规范适用重点引致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断当中。英国对"推定公知"规则的放弃,以及美国判例法中对"固有授权"规则的设计与运用都表明,在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中,应坚持"原则有效,例外无效"的立场,并就具体情况得出具体结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除外条款"的立法表达范式,不当限缩合同有效范围,并未考量商事活动对交易便捷与交易促进的现实需求。应经由民法典编纂,实现越权代表问题的体系缝隙弥合,并就越权担保行为划定"善意(不知情或不应当知情)有效"、"不为善意(知道或应当知道)类型化有效"以及"恶意串通无效"的效力区间,以实现越权担保效力规则的体系性优化。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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