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鸿
- 作品数:44 被引量:115H指数:5
- 供职机构:贵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社会学更多>>
- 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赔偿责任与责任保险
- 在法律通过确立高度危险作业承担无过错责任对受害人加强保护的时候,却忽视了作业人所从事的活动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类物质生活水平改善的合法活动。当全社会在享受作业人活动带来的空前的效率与财富的时候,作业人却必须为这类活动
- 张林鸿王蜀黔
- 文献传递
- 商会组织在民主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被引量:1
- 2019年
- 商会组织作为企业与政府的连接纽带,既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府经济决策的必要渠道,也是政府了解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途径,以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身份推动我国民主协商体制的建设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的改革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环境的复杂化与多元化,要不断健全民主政治的体系建设、不断革新商会组织参与民主协商的政治环境、不断加强和优化其自身能力的建设,充分发挥商会组织对推动协商民主制度改革的积极作用。
- 张林鸿
- 关键词:政府商会组织民主协商
- 产品责任比较研究
- 产品责任问题,已成为牵涉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全球性生活问题。作为其主要应对手段的产品责任法,虽产生历史不长,但发展迅猛。二次大战后,尤其是自六十年代以来,产品责任立法越来越为许多国家所关注,内容亦日趋丰富和复杂。但是,各国...
- 张林鸿王蜀黔
- 文献传递
- 论善意取得
- 1999年
- 善意取得作为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不起源于罗马法,而是起源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应包括:受让人必须出于善意取得财产;标的物须为动产;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的占有人;受让人须通过交易而有偿取得财产。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一是所有权的转移,二是原所有人损失的赔偿问题。
- 张林鸿王蜀黔
- 关键词:善意取得要件
- 中俄刑事陪审制度的沿革及展望评述
- 2004年
- 中国和俄罗斯联邦在刑事诉讼中均存在刑事陪审制度。但从中俄刑事陪审制度的沿革可以看出中俄刑事陪审制度的不同特色:具体种类、人员组成、启动方式、法官和陪审员地位作用以及具体程序等等。中国和俄罗斯联邦在刑事陪审制度上仍在不断进行探讨和追索,但在改革实践环节困难重重。
- 黄豹张林鸿
- 关键词:陪审制度
- 试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 2014年
-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党制度的恢复和发展,民主政治建设也得以逐渐加强.尤其是近些年来,民主党派的发展势头,达到建国以来的最好水平,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多党合作制度中发挥的作用也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从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和国家政治长远健康发展的需要来看,当前政治民主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与民主党派自身发展尚待完善所带来的一系列新挑战之间的矛盾,决定了民主党派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成为必然.
- 张林鸿
- 关键词:监督机制建设民主党派民主政治建设多党合作制度国家政治政党制度
- 试论《理想国》中的正义观被引量:2
- 2005年
- 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是一部“正义”论,为此柏拉图首先从个人的正义入手,然后通过理性的归纳,引导到对国家正义问题的讨论上,最终提出国家的正义就是和谐与秩序。
- 张林鸿韩颖
- 关键词:正义观秩序《理想国》正义问题柏拉图
- 时代呼唤民法典
- 1999年
- 民法典作为一个国家法治的重要标志,我国不可或缺。作者从《民法通则》的缺陷等方而论证了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从政治、经济、文化上论证了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已经成熟,并对我国未来民法典的体系进行了设想。
- 张林鸿王蜀黔
- 关键词:民法典
-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地方规范初论被引量:1
- 2017年
- 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正处于"地方软法"治理阶段,从基本原则、适用领域、运作模式、配套制度等方面对这些地方规范进行了初步分析。由此观察,地方第三方治理面临着政府角色定位不明、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等现实困境。第三方治理在缺乏具体法律规制的背景下,亟需加快第三方治理地方性立法——规范地方实践;明确政府"合作者"的角色,通过正向的有力激励和反向的严格监管,协调好政企关系;从责任机制、合作机制等方面深入健全第三方治理机制;纵向上健全多元主体的严密监管体系,横向上强化每种具体监管方式的监管力度,从外部层面增强企业开展第三方治理的积极性。
- 贺光银张林鸿
- 反垄断法视角下对驾考培训制度的检视被引量:1
- 2016年
- 目前,我国的驾校培训市场是政府批准的产物,这一产物导致驾培市场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封闭的,甚至是"供应不足,僧多粥少"的市场,即"伪市场"。驾校不法提价,是驾培市场过度垄断的表现。行政法上类似于驾校强制培训红头文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往往由于其抽象行政行为的身份而避开了行政诉讼的救济方式。行政权力的滥用,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是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的垄断行为。尽管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在众多方面有不同,但是将驾校强制培训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反垄断法分析将有利于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和经济的良好发展,对完善反垄断法具有积极意义。
- 官世燕张林鸿
- 关键词:反垄断行政垄断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