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楳
- 作品数:21 被引量:138H指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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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丧失救济之公示催告程序疑难问题研究——兼论票据权利人的认定被引量:6
- 2015年
- 公示催告程序,是对票据的最后合法持有人在票据丧失后的一种权利补救和保全程序,在性质上为非讼程序。近年来,在司法实务中,由于买卖票据行为引发的伪报票据丧失、申请公示催告引发的票据纠纷呈大幅增长趋势,引发了相关争议,故笔者结合2015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公示催告程序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对其中涉及的票据权利人的认定问题进行分析。
- 张雪楳
- 关键词:公示催告程序票据权利人票据丧失救济保全程序非讼程序
- 不景气对策法研究
- 2005年
- 目次一、不景气对策法的概念和特征二、不景气对策法的内容三、构建我国不景气对策法的建议不景气对策法的概念和特征'景气一词来源于日语,读作keiki……为日语对英语Prosperity或Boom的意译,由此并创用了不景气(fokeiki)—词与之对称。
- 张雪楳
- 关键词:意译信用
- 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构成犯罪后的民事责任承担被引量:1
- 2018年
- 【裁判要旨】民刑交叉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具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保护法益、证明标准、归责原则、责任形式等方面均存在不同。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在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效力应根据民商事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刑事上构成合同诈骗罪,一般而言,在民事上属于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在不存在无效事由的情形下,应认定合同为可撤销合同。被欺诈方不行使撤销权的,应认定合同有效。追赃是否影响民事案件的受理,应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进行判定。刑事被害人对刑事被告人之外的民事主体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不受刑事案件追赃的影响,但应避免民事权利人双重受偿。
- 张雪楳
- 关键词:民事责任承担签订合同一事不再理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起诉条件
- 1999年经济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被引量:8
- 2000年
- 一、1999年经济法学研究概述世纪之交的1999年,是经济法学研究总结、反思和继续发展的一年。经济法学作为本世纪对法学研究的一大挑战,显示出其生命力、感召力和丰富的社会资源。缘此,本年度的研究反映了以下特征:一是经济法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研究方法趋于多元化,各路观点趋同、共识日益增多,渐显经济法的客观规律和本质。二是具体制度研究与基础理论相辅相成,同步并进。
- 刘文华宋彪邓峰张雪楳
- 关键词:经济法学学术研究市场主体法
- 保险人说明义务若干问题探析被引量:5
- 2010年
- 保险人说明义务又称保险人缔约说明义务,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依法承担的将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向投保人进行说明的义务。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17条对其进行了规定。现结合理论和实务中的争议问题进行研究。
- 张雪楳
- 关键词:保险人说明义务合同订立过程《保险法》格式条款保险合同
- 2000年经济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被引量:1
- 2001年
- 一、2000年经济法学研究概况
2000年,经济法学研究蕴积着中国经济法学产生、发展二十年的底蕴兼具新世纪的开拓和进取精神,学术探讨和研究气氛活跃,取得了丰硕成果.……
- 刘文华张雪楳马志毅王伟
- 关键词:经济法学学术研究市场主体法宏观调控法WTO
- 论合同生效被引量:4
- 2009年
- 合同生效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颇为重视又纷争不断的问题。本文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对该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 张雪楳
- 关键词:合同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合同法理论界
- 论产业法的地位被引量:27
- 2001年
- 文章认为 ,产业法是调整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业法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畴 ,因为 :产业法是社会本位法 ,是公私兼顾、以公为主的法 ,处于社会法域 ;产业法具有综合系统性和平衡协调性。产业法是经济法中的一项独立法律制度 ,它与计划法、财政金融法。
- 刘文华张雪楳
- 关键词:产业政策产业法
- 论产业法与国有资产法的关系被引量:2
- 2001年
- 产业法与国有资产法关系密切。国有资产法与产业法的宗旨具有一致性 ,即都注重社会整体效益 ,服从或服务于一定的政策目标。国有资产法与产业法是相互配合、相互依存的。国有资本管理和运营是贯彻产业法的工具 。
- 张雪楳
- 关键词:国有资产法国有资本管理社会整体效益国有财产
- 票据纠纷案件新型疑难问题研究被引量:3
- 2021年
- 本文主要对《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票据法》及其司法解释所涉及的票据问题进行研究。坚持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审理和考察持票人取得票据手段是否合法问题。要正确理解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立法目的,正确认定票据权利人。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立法目的是促进票据流通,保护善意第三人,而非保护非法取得票据者。存在我国《票据法》第12条规定情形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当事人以民间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违反了特许经营的规定,故应认定无效。票据质押背书是票据质权的设立要件,不具备该要件的,应认定票据质押未依法设立。在可以完成质押背书设立要件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诉请,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完成该设立要件的责任。
- 张雪楳
- 关键词:票据无因性票据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