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强
- 作品数:45 被引量:607H指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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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民法解释学的发展与相对所有权观念的解释论应用被引量:8
- 2011年
- 所有权理论发展的每一步都伴随着民法解释学的推动,而民法解释学所经历的不同发展阶段,正是基于实用法学的出发点——如何能动地解释和发展法学理论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而出现的。但是民法解释学要发挥其对理论的推动作用,也需要借助于民法理论的质变,仅仅是民法解释学本身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在修正的绝对所有权的阶段,民法解释学不断地突破绝对所有权观念的限制,当绝对所有权观念基本上被打破的时候,必须有一个新的所有权观念来支撑所有权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理论就是相对所有权观念所负载的民法理论。
- 李国强
- 关键词:绝对所有权民法解释学
- 英美法系所有权观念的变迁被引量:1
- 2011年
- 由于两大法系的财产权制度在法律渊源、基本原则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具有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在移植英美法系的财产法制度时都或多或少地出现水土不服的症状,这势必要求具有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要对引入的制度加以改造同时修正大陆法系固有的传统观念,这种双向式的修正最重要的一点是带来所有权观念深刻的变革。
- 李国强
- 关键词:所有权双重所有权普通法衡平法
- 时代变迁与物权客体的重新界定被引量:21
- 2011年
- 从罗马法到近代私法的物权客体范围的演进,确立的是以"有体物"为标准的物权客体的范围,有体物之外的"物"或被严格排除在物权客体之外而以特例规定设定物权,或以拟制手段纳入物权客体范围。在现代物权法上界定物权客体,不仅需要把握物的自然属性,更重要的是能够使价值化、观念化和虚拟化的新类型的"财产"能够进入物权客体的内涵之中。以"财产"概念代替"物"的概念来指称物权客体,以使物权客体具有更强的时代包容性,这实际上是对《物权法》第二条规定的理论概括,即把第二条所称的"物"和法律特别规定的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权利"用一个统一的概念予以界定。
- 李国强
- 关键词:物权客体财产有体物无体物
- 论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的法律意蕴被引量:5
- 2020年
- 2018年发布的《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其中,宅基地资格权的提出顺应了农村经济发展背景的变化,为促进宅基地流转扫清了制度障碍,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宅基地"三权分置"可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宅基地资格权具有身份和财产属性,是从过去"两权分离"下宅基地使用权中剥离的,资格权不仅是一种获得宅基地资格的身份权,还是体现在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收益、回收、退出等各个方面的一项财产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当然含义。
- 孟秀伶李国强
- 关键词:宅基地
- 性质不明时共有关系的认定与推定——《民法典》第308条的解释
- 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308条规定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共同共有的认定,二是对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关系的认定与推定建立在共有类型二分的基础之上,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必须遵循物权客体特定的要求。《民法典》第308条的适用前提是对共有关系性质的约定不明确,所谓“约定不明确”只能针对按份共有。原则上共同共有不可基于约定而产生,而是严格限定为基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共同关系而产生,共同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主张共同共有的当事人需要进行积极举证,因不具有共同关系而不能认定为共同共有则推定为按份共有。
- 李国强刘岳
- 关键词:按份共有
- 形式要件与法律行为的效力——民法典关于法律行为形式要件及其功能的应然设计被引量:11
- 2003年
- 形式要件的功能在于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我国学界通常认为形式要件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生效要件或有效要件。但是此三种学说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理论上的矛盾和实践中的弊端。英美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理论值得为我国民法典立法予以借鉴。
- 马新彦李国强
- 关键词:形式要件法律行为民法典法律行为强制执行效力生效要件有效要件
- 物权法定在现代物权法体系中的定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5条的现实解读被引量:1
- 2010年
- 目次引言一、对近代民法上物权法定主义的检讨二、'物权法定'基本原则地位的弱化三、物权法定下物权自治如何可能四、物权法定的制度定位(代结论)引言传统民法著述中,物权法定主义被认为是物权法当然的一项基本原则。[1]在立法上,《日本民法典》第175条、《韩国民法典》第185条、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民法'第757条更是在民法典中明文规定了物权法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李国强
- 全文增补中
- 论消费者的民事主体定位与民法语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的解释被引量:2
- 2014年
- 运用消费者概念解决问题,必须突破传统"自然人—法人"二元典型民事主体结构的抽象框架,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看待人。消费者概念的功能在于阐释自然人的具体人格。从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以人为本"所指的人,应指自然人。消费者是法律人格时代变迁的产物,消费者的保护应该在传统私权体系中赋予特别的权利加以实现。
- 李国强
- 关键词:消费者民事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重新解释和规则厘清——基于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的展开被引量:7
- 2018年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原则上应该是以一栋独立建筑物为限确定的,专有部分不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每个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都指向客观的一栋建筑物,每个权利人的权利相对于其他权利人来说在整栋建筑物上并不是绝对的排他支配。共有部分依据一定的方法进行确定和公示才是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外部形式,从建设工程规划文件到房地产登记都应该明示共有部分内容。专有权和共有权仅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能或权利作用,表现出复合存在的特征。共同管理权的行使机制应该基于团体主义的思维构建,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外部衔接机制。
- 李国强
- 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共有权团体主义
- 论保险合同的有利解释原则被引量:3
- 2002年
- 保险合同解释的有利解释原则产生和存在的原因 :一是私法的公平原则 ,二是法律在商事行为中对弱势一方的特殊关照。保险合同的解释是在对合同条款产生争议后发生 ,其在事先对事后情形的考量和预知难免不周全 ,故而有利解释原则的弹性条款就有了生存空间。有利解释原则地位重要 。
- 马力李国强
- 关键词: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