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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从辉

作品数:3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交通运输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交通运输工程

主题

  • 3篇行政
  • 2篇行政处罚
  • 2篇处罚
  • 1篇地级
  • 1篇地级市
  • 1篇行政处罚自由...
  • 1篇行政执法
  • 1篇执法
  • 1篇水下施工
  • 1篇自由裁量
  • 1篇自由裁量权
  • 1篇管辖
  • 1篇航道
  • 1篇裁量
  • 1篇裁量权

机构

  • 3篇广州市交通委...

作者

  • 3篇梁从辉

传媒

  • 3篇珠江水运

年份

  • 3篇2011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浅析水上水下施工完毕及时清除遗留物的时限
2011年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修建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工程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开工前必须通知航道部门参与监督放线;工程施工完毕应按通航要求及时清除遗留物;工程竣工应有航道部门参加验收。"第十九条也有类似的表述。在适用上述条文的涉案中,无论是执法人员、航道部门还是管理相对人对条文中"及时"的理解常有争议。如何认定清除遗留物的"及时"性,对水路执法意义重大。本文拟从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梁从辉
关键词:行政执法
广东省地级市共水航道行政处罚管辖现状及对策分析被引量:1
2011年
通过简述航道行政处罚管辖的今昔,建议在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后,对在两个地级市共水航道(左右岸分属不同的行政区)的违法行为,提出以"属地管辖"法定原则为主,与"立案管辖"为辅相结合进行管辖,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梁从辉
关键词:行政处罚管辖
如何规范水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之管见
2011年
文章分析了水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五种形式,建议在规范裁量权时应当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在违法行为的情节界定上,提出"以等级定情节,兼顾具体违法行为"的指导思想,恰当界定违法行为的五种情节,进一步规范水路行政处罚裁量权。
梁从辉
关键词:行政处罚裁量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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