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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梅

作品数:8 被引量:32H指数:4
供职机构:广州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经济管理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增值税
  • 3篇金融
  • 2篇地产
  • 2篇金融服务
  • 2篇房地
  • 2篇房地产
  • 1篇地产税
  • 1篇银行
  • 1篇银行服务
  • 1篇隐私权
  • 1篇增值税法
  • 1篇诈骗
  • 1篇诈骗罪
  • 1篇直接故意
  • 1篇税法
  • 1篇税率
  • 1篇税收
  • 1篇税务
  • 1篇税务机关
  • 1篇私权

机构

  • 8篇广州大学
  • 8篇中山大学

作者

  • 8篇杨小强
  • 8篇吴玉梅

传媒

  • 2篇金融会计
  • 2篇国际税收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甘肃理论学刊
  • 1篇法学家
  • 1篇法治论坛

年份

  • 1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3
  • 1篇2011
  • 1篇2009
  • 1篇2007
  • 1篇2006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银行服务“营改增”的国际借鉴被引量:5
2013年
我国银行服务将不可避免地迎来"营改增"。本文介绍了欧盟等在增值税法上对银行服务免税与应税范围的判定,以及银行向国外提供服务适用零税率退税等方面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下一步银行服务"营改增"应关注的几个重要问题。
杨小强吴玉梅
关键词:增值税银行服务免税零税率
美国税务机关对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的收集与限制被引量:2
2017年
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个人收入与财产信息至关重要。美国税务机关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第三方报送信息等多管齐下达到目标。美国的经验是在税务机关信息权与纳税人隐私权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本文拟对美国税务机关收集、持有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等相关制度进行介绍,以期为我国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提供启示。
杨小强吴玉梅
关键词:个人信息隐私权
增值税法中的第三人考量被引量:5
2007年
增值税是对合同的课税。在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时,增值税缴纳义务的归属一直是增值税法上的难题。增值税义务归属的一般判断规则采取"给付——对价——直接性连结"的分析模式。在分析涉及第三人合同的增值税义务归属时,应恪守增值税法的一般归属规则,既尊重合同法,又要防止在纷繁的多方合同世界迷失。
杨小强吴玉梅
关键词:增值税合同
房地产交易的增值税立法问题被引量:4
2009年
中国增值税立法已经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增值税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营业税全部纳入增值税范围,这就触及到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核心。现行房地产法制复杂,调整房地产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房地产税制包括营业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现有复杂的法制之下,中国房地产税制的创新受到诸多的制度约束。本文的观点是,未来的中国房地产税制,房地产保有将以物业税为主体税种,房地产交易则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这就涉及到现有一些税种的合并,以消除重复征税。在新增值税法的设计中,针对土地、房产与相关服务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其应税交易与免税交易如何界定,交易中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如何规定,本文提出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
吴玉梅杨小强
关键词:房地产增值税
我国房地产税立法:困境与思路被引量:1
2011年
房地产税立法成为我国税收立法的重中之重,即涉及到房价调控,也涉及国民收入的公平分配。但我国房地产税立法理论研究薄弱,立法一直畏葸不前。本文通过国际立法比较,揭示出房地产税立法的困境所在与未来方向。
杨小强吴玉梅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
加拿大金融服务商品与服务税处理
2015年
加拿大就金融服务的商品与服务税/统一销售税(GST/HST)处理制定了一套详尽的法律制度。其在金融服务分类处理、进项税额抵扣规则、立法机构和执法机构合力打造法律体系等方面,对我国金融服务"营改增"的制度设计具有参考意义。
杨小强吴玉梅
关键词:金融服务
澳大利亚金融服务商品与服务税处理
2016年
澳大利亚商品与服务税法对金融服务给付一般免税,但其立法细化应税、免税和零税率的不同处理,区分金融服务与附随金融服务,并引进减计进项税抵扣条款和分摊规则,对我国增值税立法具有参考价值。
杨小强吴玉梅
关键词:金融服务
中德金融诈骗罪比较研究——以行为模式和主观要素为视角被引量:15
2006年
本文着眼于中德两国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设置,分别从行为模式以及主观要素两方面分析了两国刑法规范所体现出的各自特点。通过分析比较两国金融诈骗罪行为模式的不同,澄清了目前学界对此问题的相关误解,提出我国不必对金融诈骗罪选择危险犯或行为犯的行为模式;在主观要素方面,我国金融诈骗罪采取直接故意,而德国刑法采取有条件故意,二者在认识因素上存在不同。
吴玉梅杨小强
关键词:金融诈骗直接故意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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