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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川

作品数:32 被引量:113H指数:7
供职机构: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安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陕西省社科规划办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8篇期刊文章
  • 4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0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主题

  • 7篇商法
  • 7篇民法
  • 4篇司法
  • 3篇正义
  • 3篇商事关系
  • 3篇社会正义
  • 3篇司法适用
  • 3篇文化
  • 3篇交易
  • 3篇法典
  • 3篇法律
  • 2篇社会责任
  • 2篇他律
  • 2篇企业
  • 2篇契约
  • 2篇权利
  • 2篇主义
  • 2篇文化分析
  • 2篇现代民法
  • 2篇民法典

机构

  • 29篇西北政法大学
  • 3篇中国人民大学
  • 2篇西北政法学院

作者

  • 32篇王延川
  • 3篇李少伟
  • 1篇王瑀
  • 1篇程淑娟
  • 1篇马宁

传媒

  • 4篇河北法学
  • 3篇当代法学
  • 2篇理论导刊
  • 2篇中国商法年刊
  • 2篇法学杂志
  • 2篇河南大学学报...
  • 1篇行政与法
  • 1篇经济经纬
  • 1篇西北大学学报...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贵州大学学报...
  • 1篇宁夏社会科学
  • 1篇西北农林科技...
  • 1篇河南教育学院...
  • 1篇黄河水利职业...
  • 1篇长安大学学报...
  • 1篇法商研究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证券法律评论
  • 1篇2009年中...

年份

  • 2篇2017
  • 2篇2016
  • 4篇2015
  • 1篇2012
  • 3篇2011
  • 4篇2010
  • 4篇2009
  • 2篇2008
  • 8篇2007
  • 1篇2006
  • 1篇2005
3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公司社会责任及其实现的二元机制
虽然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现在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公司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公司社会责任包涵的范围广泛,既包括法定责任,又包括意定责任,因此,他律与自律结合的规范机制能够更好地保障公司社...
王延川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法定责任他律机制自律机制
文献传递
论商法的概念被引量:3
2006年
各国基于不同的历史背景与立法基准,往往会给商法概念不同的界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人们对商法本质的理解。我国学界多以商事关系来作为商法概念界定的基础,但是,由于对商事关系内容的不同理解,又使得学界对商法概念难以有一致的理解。同时,当代还有许多理论企图通过解构商法概念的方法来否定商法的独立性与私法性,因此,对商法概念的研究应该引起学界同仁的足够重视。
王延川程淑娟
关键词:商事关系主观主义客观主义
认缴出资制下公司债权人的特殊风险及其应对措施被引量:2
2016年
认缴出资制属于我国公司制度的创新,它既不同于严格的实缴资本制,又不同于授权资本制。认缴出资制在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鼓励投资的同时,也给债权人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股东未缴付的出资不能被认定为公司资产,因此,债权人不能直接向股东主张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自己其进行清偿。认缴出资制还会诱发以下风险:注册资本过大以及缴纳期限过长,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实物出资过度自由,难以辨识股东出资与公司赢利所得,资本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证,等等。《公司法》应该逐步确立并完善债权人信息查阅权、司法救济渠道和资本信息平台等债权人保护制度。
王延川
关键词:债权人保护交易风险
和谐社会的民法文化诠释
2008年
对于和谐社会的解释应该是全方位的,其中社会利益均衡是其追求的目标,社会正义是其构建的基本标准,法治社会则是其实现的重要途径。法律与和谐社会是相容而不冲突的,而民法与和谐社会最具亲和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借助于民法的力量,对人们的各种民事权利进行保障。
王延川李少伟
关键词:和谐社会民法文化社会正义权利保障
公司的现代性:主体与客体之辨
2007年
现代性最主要的特征莫过于主体性在西方社会的全面确立。对公司而言,现代性意味着承认公司的主体地位。公司的主体地位主要基于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受后现代性思潮和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影响,"公司契约论"与"公司企业论"先后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成长起来。"公司契约论"与"公司企业论"的实质是"公司客体论",它们在理论上都有难以克服的困境,因此,重申公司的主体性传统迫在眉睫。
王延川
关键词:后现代性
公司类型:规范区分与司法适用被引量:12
2015年
我国公司类型的区分度较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区分性规范之间的趋同性高,另一方面是法官在司法适用时没有贯彻公司类型区分思维。未来需要从两方面入手来加以应对:在立法上,对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共用性规范进行重整,并对专用性规范进行梳理,同时强调限制股东合意,使得不同公司之间的规范趋同性问题得以缓解。在司法上,对于绝对性区分规范严格适用,不容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更改。股东通过合约来促成公司形态上的融合时,法官应该通过相对性区分规范进行引导,促使公司类型区分得以实现。
王延川
执行程序中权利外观优先保护之检讨——以名义股东股权被执行为例被引量:14
2015年
名义股东的债权人请求法院执行登记于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时,实际出资人通常会提出异议,并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学界普遍认为此时应该以效率优先为理论基础,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司法实践中也以我国《公司法》第32条第3款为依据,确保债权人对于登记外观的信赖利益。在我国,除非有善意取得等特别规定,股权登记只具有对抗效力,不能作为信赖登记的第三人被保护的理由。而《公司法》第32条第3款只是登记对抗主义的规定,法院将其作为依据确保债权人的信赖利益是一种误读。执行程序中股权权属的认定,不应坚持外观主义原则,而应该回到实质主义逻辑上面,即股权归属于实际出资人,但是前提是该权属应该得到公司(其他股东)的认可。
王延川
关键词:权利外观登记对抗主义兼顾公平
金融混业经营框架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之构建
<正>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financial liberalization)在全球范围内大行其道。国家在尊重金融市场自有机能的基础之上,纷纷通过解除不当管制或限制,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以创造出金融市场内公...
王延川王瑀
文献传递
古典契约“意志学说”之诠释与检讨
2008年
个人意志是古典契约制度的理论基石。该种理论之所以产生在现代社会是由于功利主义与实证主义的支持。由于功利主义与实证主义本身存在着弊端,使得个人意志作为古典契约的基础发生动摇,以至于古典契约制度面临危机。要反思并构建当代契约制度体系,就需要摒弃个人意志学说,而更加注重契约的社会性根源。
王延川
关键词:功利主义实证主义
交易风险的分配与外观主义法理被引量:13
2007年
交易风险的分配研究与外观主义法理一直处于割裂状态,从理论上对二者进行关联性研究显得十分必要,运用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综合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交易风险与交易活动相伴而生,是市场交易的副产品;商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要对市场交易的风险进行合理分配;理性分配的原则是保护相对人的利益与交易安全;外观主义作为一种认定商事交易行为效力的方法,是交易风险理性分配的集中体现。
王延川马宁
关键词:民法商法交易风险交易安全外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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