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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效波

作品数:6 被引量:13H指数:3
供职机构:南京市卫生局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医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医药卫生

主题

  • 5篇侵权
  • 5篇侵权责任
  • 5篇侵权责任法
  • 5篇《侵权责任法...
  • 2篇医疗损害责任
  • 2篇法律
  • 1篇医事
  • 1篇医托
  • 1篇有法可依
  • 1篇失范
  • 1篇死亡赔偿
  • 1篇死亡赔偿金
  • 1篇损害赔偿
  • 1篇能否成为
  • 1篇赔偿
  • 1篇赔偿金
  • 1篇侵权赔偿
  • 1篇维权
  • 1篇利器
  • 1篇精神损害赔偿

机构

  • 6篇南京市卫生局
  • 4篇南京医科大学
  • 2篇南京市第一医...
  • 1篇吉林大学

作者

  • 6篇邹效波
  • 6篇胡晓翔
  • 5篇徐晓卉
  • 5篇王爱青
  • 5篇孔蓬
  • 4篇杨洋
  • 2篇刘俊宁
  • 1篇刘洋

传媒

  • 5篇临床误诊误治
  • 1篇中国实用乡村...

年份

  • 1篇2012
  • 5篇2011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之六:医事侵权赔偿散论
2011年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时代,医疗事故除补偿之外,还建立了配套的保障制度,从补偿标准规定来看,当时医疗机构直接的补偿数额确实不大,但是,当时患方最终得到的补偿却并不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事故民事赔偿的7条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在《侵权责任法》生效后继续合法有效。死亡赔偿金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是体系混乱、内部互相矛盾、赔偿项目名称和计算标准不一致、赔偿范围不一致等。被侵权人由于其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死亡的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国内外立法及司法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存在争议。
胡晓翔孔蓬邹效波王爱青徐晓卉杨洋
关键词: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研讨会观点荟萃(三) 《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医疗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配置与鉴定被引量:4
2011年
确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确定医疗侵权责任立法的基本点。作者认为,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医疗侵权损害纷争医方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不但没有被废除,实际上在《侵权责任法》中被确立。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原告起诉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由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具有产品责任性质,因此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疗纠纷行政处理、司法处理、协商处理中唯一可选的法定合法鉴定。法医类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不同专业类别的鉴定工作,用法医类司法鉴定替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做法是非法和无效的。
胡晓翔孔蓬邹效波王爱青徐晓卉刘俊宁杨洋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之五:过错、医疗损害责任及医疗事故的界定及概念解析被引量:1
2011年
过错是侵权法的核心问题,注意义务是界定过失的基准。确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应当要求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四个要件。医疗事故的判定应采取客观标准认定行为人的过失,此认定过失的客观标准应取"中等偏上"标准,即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的行为标准。行为人基于当时的情况,履行了所应履行的具体的结果预见义务或结果回避义务,纵使具体的危害仍然发生,也不能要求行为人负过失责任。
胡晓翔孔蓬邹效波王爱青徐晓卉杨洋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
医托治理有法可依
2012年
由于我们传统的分级分工、逐级转诊的医疗服务体制已被打破,政府又不能够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生存与发展的经费之需,使得创收成为医院管理的第一要务,也催生了医托的出现。本文从法律角度阐述治理医托的法律学依据,以纠正目前存在的“治理医托行为无法可依”的认识误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邹效波胡晓翔
关键词:医托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之二:法律适用相关问题被引量:5
2011年
《侵权责任法》试图建立一元化结构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引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的存废之争。作者认为,围绕医患纠纷的民事赔偿法律规制,今后绝不会归于"一元化",而是继续保持甚至愈加"多元化"的态势。《侵权责任法》与《条例》肯定将并行不悖、各有侧重与分工。除《条例》将继续发挥规制作用外,对于《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诊疗行为结束并已出现损害后果的案例,事发当时有效的其他含有侵权责任规定的法律可能被优先适用,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及其拓展性文件规定了庞杂的"健康权"相关内容,亦不排除被优先于《侵权责任法》适用的可能性。
胡晓翔孔蓬邹效波王爱青徐晓卉刘俊宁刘洋
关键词:法律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侵权责任法》能否成为维权利器——从“强制干预权”的失范谈起被引量:4
2011年
《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后,其能否成为维护百姓权益的"利器"?能否解开百姓的维权"困局"?公众对此充满疑问。鉴于此,本文结合近年发生的实际案例,从"强制干预权"问题入手,纠正学界对本法有关条文的错误理解,通过对临床"强制干预权"的学理进行分析,解析现行卫生法律规制中紧急强制干预权的授权规定,并对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的作为提出建议。
胡晓翔孔蓬邹效波王爱青徐晓卉倪兰杨洋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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