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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建国

作品数:89 被引量:376H指数:10
供职机构: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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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8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5篇政治法律
  • 19篇经济管理
  • 15篇文化科学
  • 2篇医药卫生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 1篇社会学
  • 1篇文学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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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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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篇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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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篇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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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篇救济
  • 7篇法律
  • 6篇人口高龄化
  • 6篇损害赔偿
  • 6篇年龄歧视
  • 6篇歧视
  • 6篇权利救济
  • 6篇消费者
  • 6篇纠纷解决
  • 6篇雇佣
  • 6篇高龄化
  • 5篇调解

机构

  • 85篇河北大学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

  • 85篇陶建国
  • 6篇谢何芳
  • 4篇谢奎柱
  • 3篇时阳
  • 2篇高丽燕
  • 2篇吕文巧
  • 2篇石磊
  • 1篇李锐
  • 1篇柴芳
  • 1篇张炯
  • 1篇王玉平
  • 1篇王冰
  • 1篇吕庆明
  • 1篇王玉萍
  • 1篇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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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王迎春
  • 1篇谢荷芳

传媒

  • 8篇保定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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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篇上海保险
  • 4篇比较教育研究
  • 3篇中国人力资源...
  • 3篇经济论坛
  • 3篇日本问题研究
  • 3篇中国工商管理...
  • 3篇少年儿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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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保险研究
  • 2篇前沿
  • 2篇学位与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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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中国环境管理...
  • 1篇金融教学与研...
  • 1篇外国教育研究
  • 1篇理论月刊

年份

  • 1篇2024
  • 1篇2023
  • 7篇2021
  • 2篇2020
  • 3篇2019
  • 1篇2018
  • 9篇2016
  • 9篇2015
  • 8篇2014
  • 5篇2013
  • 6篇2012
  • 9篇2011
  • 7篇2010
  • 11篇2009
  • 5篇2008
  • 1篇2007
8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韩国禁止“先行教育”的立法研究
2014年
韩国于2014年3月出台了《推进公共教育正常化及先行教育规制特别法》,目的是促进公共教育正常化,消除"先行教育"对韩国社会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并实现学校应有的教育目标:培养学生之才能、激发学生创造力。此次立法直接禁止公共教育机构进行"先行教育",并改革了中小学考试及大学招生考试制度,但对于私立补习班仅规定不得对"先行教育"进行广告和宣传,未直接禁止其实施"先行教育"。韩国各界对此次立法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评议,担心立法的不完善可能影响法律实施效果。
陶建国
关键词:教育目标
国外保险纠纷诉讼外解决制度分析被引量:11
2010年
德国、瑞典和英国建立了保险纠纷诉讼外解决制度,通过这一制度,高效、公正、免费解决保险纠纷。我国在保险纠纷数量不断增加情形下,有必要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建立我国完善的保险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
陶建国
关键词:保险纠纷保险消费者
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新近发展研究被引量:1
2016年
2004年,日本建立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目的是改革传统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弊端,为日本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家人才。法科大学院注重法律实务教育,由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律家担任教学工作,毕业生获得法务博士学位,并可获得直接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近几年来,受司法考试合格率和就业率较低的影响,法科大学院的报考和录取人数不断下降,一些法科大学院停止招生。为了解决面临的问题,大学自身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方法,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改革方案。从最近的改革措施来看,主要包括改革法科大学院体制、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建立就业支援组织、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等。
陶建国闫天宇
关键词:法律家教育制度司法考试
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制度运行状况及其借鉴被引量:6
2016年
对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的设置、招生、教师配备、法律实务教育、毕业生的律师资格考试及就业状况进行了研究,指出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目标与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目标相似,并分析了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制度对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借鉴意义。
陶建国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硕士
乌兹别克斯坦经济诉讼制度初探
2011年
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之需要,乌兹别克斯坦于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了经济法院,并制定了《经济诉讼法》。经济诉讼制度与普通民事诉讼有着较大差别,显示了这一制度独自的特色。在依法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诉讼制度对我国法律制度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陶建国谢何芳
关键词:企业经济法院
法国禁止就业年龄歧视之对策及权利救济被引量:3
2013年
在欧盟有关立法影响下,法国于2001年通过立法将就业年龄歧视纳入法律规制范畴,其后,有关法律制度进一步获得完善。立法上对"歧视"进行了概念界定,以利于判断行为内容是否违法。为了保护中老年人身心健康以及确保用人单位的业务经营,立法上还规定了不视为歧视行为的"例外规则"。有权利即应有救济,对此,法国对就业年龄歧视提供了行政机关救济、劳动法院救济、刑事司法救济三种权利救济途径。
陶建国高丽燕
关键词:就业年龄歧视权利救济劳动法
民事诉讼中的悬赏取证
2016年
"谁主张,谁举证"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举证规则,因此,当事人要自己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但当证据不足时,有些人就会尝试悬赏取证。悬赏取证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它可以弥补实践中的一些漏洞。悬赏取证具有诸多的基本特征,这使它不同于陷阱取证和贿买证人。同时,我们也应深刻认识到悬赏取证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在承认悬赏取证的合法性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来对它进行规制。
陶建国刘树槟
关键词:民事诉讼悬赏取证证人证言
美国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及权利救济机制被引量:3
2009年
为了保障中高龄者平等就业,美国制定了《雇佣中的年龄歧视法》。该法对雇佣中各种场合的年龄歧视行为加以禁止,并规定了权利救济条款。美国的禁止就业年龄歧视法律制度对保障中高龄者平等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法律制度和救济机制对我国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陶建国
关键词:雇佣年龄歧视权利救济人口高龄化
我国保险纠纷仲裁机制实施现状及问题分析
2014年
在有关部门推动下,我国建立和完善了保险纠纷仲裁机制,各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保险仲裁组织,力争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高效、经济、公平的纠纷解决路径。但由于我国仲裁立法的缺陷以及实务中存在某些问题,致使分流到仲裁机制的保险纠纷数量不是很多,保险消费者选择仲裁的积极性不高。对此,应当通过完善仲裁立法以及仲裁实务程序,消解保险仲裁面临的诸多问题,提高仲裁机制的利用率。
陶建国时阳
关键词:保险纠纷仲裁保险消费者仲裁协议
德国《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评介及启示被引量:18
2015年
2007年,德国制定《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扩大了自然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强化了义务人的预防责任,完善了公民参与制度。通过建立公益诉讼程序,赋予了环保组织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现象非常严重,在完善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时,确有必要借鉴德国的相关立法经验,通过立法建立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陶建国
关键词:环境损害环境法损害赔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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