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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超

作品数:46 被引量:168H指数:6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41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24篇经济管理
  • 23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3篇税收
  • 5篇数字经济
  • 5篇税制
  • 5篇所得税
  • 5篇财税
  • 4篇大宪章
  • 4篇税收契约
  • 4篇契约
  • 4篇宪章
  • 4篇规制
  • 4篇反垄断
  • 4篇《大宪章》
  • 3篇政府
  • 3篇所得税制
  • 3篇企业
  • 3篇契约主义
  • 3篇立宪
  • 3篇垄断法
  • 3篇金融
  • 3篇滥用

机构

  • 44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明尼苏达大学

作者

  • 44篇任超
  • 2篇王洋
  • 1篇成威

传媒

  • 5篇财会月刊
  • 3篇上海商学院学...
  • 2篇税务与经济
  • 2篇法学
  • 2篇税务研究
  • 2篇上海财经大学...
  • 1篇现代经济探讨
  • 1篇财会通讯(上...
  • 1篇兰州学刊
  • 1篇商场现代化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财会研究
  • 1篇社科纵横
  • 1篇证券市场导报
  • 1篇中国外资
  • 1篇天津体育学院...
  • 1篇海南金融
  • 1篇南方金融
  • 1篇北华大学学报...
  • 1篇大连理工大学...

年份

  • 1篇2024
  • 4篇2023
  • 3篇2022
  • 4篇2021
  • 5篇2020
  • 4篇2019
  • 1篇2018
  • 3篇2017
  • 2篇2016
  • 6篇2015
  • 2篇2014
  • 1篇2013
  • 7篇2008
  • 1篇2006
4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税收筹划强制披露制度的国际实践和中国应对
2024年
税收筹划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出现,其目的是为了应对激增的大规模销售的个人避税措施,并被加拿大所借鉴。2000年代,该制度进一步扩展了原有的避税登记制度的范围,将涉及公司、信托等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纳入其中,并要求报告某些可能与避税有关的“列举的交易”和其他包含某些可识别特征的交易。这种扩展的制度也被英国、南非等国借鉴。自2015年起,税收筹划强制披露制度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扩散,并形成国际化的趋势,从以国内避税交易为重点的国内措施转变为解决跨境避税和逃税问题的多边标准。强制披露的内容和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并确立了司法管辖区之间交换信息的方式。目前,作为打击避税和逃税协调国际运动主要组成部分的税收筹划强制披露制度,已经从针对大规模市场避税发起人的有针对性的国内法律措施,发展成为一种更广泛和更普遍的披露标准。我国应当顺应该制度扩展和国际化的趋势确立自己的制度回应。
任超
关键词:税收筹划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隐私的反垄断保护:理论证成、适用困境及破解之道被引量:1
2023年
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与数据隐私保护交叉重叠,二者并非简单的互补性关系。然而,是否要将数据隐私保护纳入反垄断规制框架之中,是否将其作为竞争考虑因素,目前在学理和反垄断执法实践中尚存争议。同时,对数据隐私保护相关的竞争问题,各国立法也并无明确的法律规范。数据隐私属于消费者福利,是反垄断法的价值追求。同时,数据隐私保护作为衡量数字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是大数据时代市场质量竞争的重要方面。此外,数据隐私保护法的“知情同意”原则及事后救济模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垄断行为中的用户数据隐私侵害难以全面保护。而在监管及立法上,反垄断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数据隐私保护法对用户隐私保护的局限。因此,数据隐私保护纳入反垄断规制实属必要,且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其在适用上也面临一系列挑战:反垄断法过度干预可能遏制互联网企业的创新,甚至降低用户体验;数据隐私因其主观性和隐蔽性而难以具体量化;传统的价格中心主义及假定的垄断者测试法在平台经济中无法适用;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隐私保护上专业性不足。对此,应保持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避免过度干预;建立数据隐私损害分析工具,引入数据隐私保护“价格”分析机制;更新传统的理论工具,建立多边市场界定机制;创新监管模式,采用协作监管、激励监管和事前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任超李雅瑜
关键词:数字经济反垄断法消费者福利
付费搜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为背景被引量:5
2019年
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规制条款做出修改,付费搜索则成为其热烈讨论的话题之一。以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为背景,对付费搜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进行总结和分析实属必要。当前,付费搜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方法具体表现为付费搜索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和兜底条款规制3种类型,但均存在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搜索引擎企业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的难题。对此,付费搜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在宏观上必须依靠立法机关条款优化、司法机关发挥主导地位、行政机关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在微观上还要厘清搜索引擎服务企业在付费搜索中的责任范围,进而为企业自我监督提供明确的标准。
任超孙超
关键词:竞价排名反不正当竞争法搜索引擎
自动信息交换背景下我国反避税进路探索
2022年
信息交换能够提高不同管辖主体之间的信息透明度,进而遏制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避税行为。涉税信息交换制度的发展能有效推进反避税体系的完善,其经历了从非自动到自动的发展过程。自动信息交换能够提高避税成本甚至影响纳税人声誉,进而促进纳税人自发减少避税安排;还能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有效加大征税机关对于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国已加入经合组织的自动信息交换体系,可以从避税行为界限划分、信息交换中公开信息范围限定、纳税筹划事前评估机制构建等角度,对自动信息交换背景下的反避税路径进行探索。
任超钟若瑄
关键词:反避税信息不对称
《大宪章》与财税立宪——以税收契约主义的重构为视角
2015年
税收契约的原则是诺曼征服后英国封建制度中确认的。但是,随着王室财政负担的加重,英国王室经常入不敷出。为保证王室财政收入的稳定,国王往往会要求封建领主们在税收契约之外增加负担。尤其到约翰王时期,国王过度的税收要求,引发封建领主们的反对,并由此导致战争。随着约翰国王的战败和由此带来的《大宪章》的签订,税收契约的原则再次得到书面文件的确认。
任超
关键词:《大宪章》税收契约
论我国政府采购竞争规则的完善被引量:3
2008年
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公平的竞争规则才能保证政府采购人将合同授予最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从而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制度中竞争规则是缺失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协定》的要求进行改进。
任超
关键词:政府采购
实质课税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之博弈——基于建伟案的分析被引量:5
2021年
税务机关在适用实质课税原则调整纳税人的应税事实时,往往会触及民事法律行为,建立在纳税人意思自治基础上的交易行为与实质课税原则所追求的交易实质将会产生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在建伟案中对当事人"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行为,明确认可税务机关依据交易实质认定应税事实,但也提出了既决力的生效范围以及对民事法律规范保持应有的尊重,强调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应当遵守行政程序规范。实质课税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博弈的背后,隐藏的不仅是实质课税原则对税收公平正义实现的重要性,还有交易自由对市场发展的作用。重视税法与民法之间的接轨,以行政法律规范税务机关的实质课税行为,是化解实质课税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之间冲突的可选择路径。
任超赖芸池
关键词:实质课税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隐私维度支配地位滥用的反垄断规制被引量:1
2022年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驱动型商业模式引发隐私保护应否纳入反垄断分析的争议。用户数据作为数字平台提供“免费”产品或服务的对价,在数字竞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隐私保护构成数字平台行使市场力量的一个要素时,反垄断法应当干预。将隐私标准作为竞争的定性参数,用户数据的不当收集和使用、利用数据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和利用数据封锁竞争对手构成新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此外,排他性滥用中存在数据封锁和隐私保护间利益平衡问题,采用法经济学中“卡-梅框架”,得出当被要求共享的数据属于敏感隐私时,隐私利益将大于竞争秩序利益,隐私保护可作为占有支配地位平台拒绝交易的正当理由。
任超李心萌
关键词:数字经济隐私保护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税法中的实质解释规则被引量:1
2022年
传统上,税法中的反滥用原则被表述为多因数测试,衡量纳税人案件的事实,但忽略了有争议的税收法规。事实证明,这种方法是存在问题的:一些法官引入了法律的考虑因素,根本不顾所造成的前后矛盾和混乱,还有一些学者批评该原则是反文本主义的司法发明。这些质疑破坏了反对滥用税收计划的重要障碍。本文认为,反滥用原则应被视为建构的实质原则,可由法律文本或目的予以推翻的解释性推定。这样做将解决该原则在应用中的明显任意性,即简单地反驳推定,并将实质原则与作为宪法允许的背景规范的文本主义相调和。它还将提供一个框架来检验有争议的理论的有效性,并使其更具灵活性和直观性。虽然许多学者分立开来研究了实质原则和反滥用原则,但本文将两者联系起来。它还根据现有的判例法对实质课税原则进行编列,为将来的学者、从业人员和法官提供资源。
任超
关键词:税法文本主义
从税收中性原则探究碳税再循环机制的构建被引量:12
2021年
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推动绿色环保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被提上议程,在减少碳排放的制度中,市场性制度如碳税制度更加具有效率。通过分析碳税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分配效应,发现从税收中性原则出发制定合理的碳税制度更加符合我国“结构性减税”的供给侧改革方针,对碳税收入设计合理的使用制度有利于碳税制度的落地以及实现碳税的“双重红利”。在对税收中性原则与碳税再循环机制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欧盟“再循环机制”与美国“税收互换”的实践经验,提出碳税再循环机制的具体构想,并从实施对象、制度协调和监管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任超王洪宇
关键词:税收中性碳税双重红利碳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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