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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宝石

作品数:8 被引量:5H指数:1
供职机构: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佳木斯市社会科学重点科研课题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主题

  • 7篇法律
  • 2篇义务
  • 2篇法律问题
  • 2篇法律问题研究
  • 1篇登记
  • 1篇抵押
  • 1篇缔约
  • 1篇动产
  • 1篇新闻
  • 1篇新闻监督
  • 1篇刑法
  • 1篇刑法分则
  • 1篇刑事
  • 1篇刑事法
  • 1篇刑事法律
  • 1篇一词多义
  • 1篇正义
  • 1篇社会功能
  • 1篇实体正义
  • 1篇司法

机构

  • 7篇佳木斯大学
  • 2篇北京大学
  • 1篇黑龙江省经济...
  • 1篇佳木斯市向阳...

作者

  • 8篇战宝石
  • 1篇刘卫华
  • 1篇刘春学
  • 1篇陈丹丹

传媒

  • 5篇佳木斯大学社...
  • 1篇哈尔滨学院学...
  • 1篇黑龙江教育学...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0
  • 3篇2008
  • 1篇2007
  • 1篇2005
  • 1篇2004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刑事法律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博弈被引量:4
2004年
中国学术界关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究竟谁应为优先者之争似乎已经陷入了二律背反。一方面 ,主张实体正义优先的学者不得不面对众多深具远见的学者对“看得见的正义”的迫切呼吁以及现实中恣意的“人治”给司法公正性带来严重损害的尴尬 ;另一方面 ,主张程序正义优先的学者也难以回避由于我国刑事立法宁粗勿细、宁疏勿密的原则给法律适用带来的难题。在刑事法律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博弈中 ,如何能够使得两者不会由于陷入“纳什均衡”而导致法律功利目标的削弱 ,就成为我国能否真正走向法治化的关键。
刘春学战宝石
关键词:刑事法律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博弈
住宿合同中旅馆经营人的法律义务分析
2008年
在住宿合同中,旅馆经营人主要负有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旅馆经营人的给付义务主要是向住宿人提供住宿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义务。如果在履行过程中,住宿合同存在漏洞,可以用交易习惯填补。旅馆经营人还负有确保不因自己提供的设施或服务瑕疵而使住宿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义务和防止第三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对住宿人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不法侵害的义务,这两种保护义务都是合同的附随义务,都能够引起相应的合同责任。
战宝石
关键词:义务给付附随
刑法分则中的一词多义现象分析
2007年
由于语言自身的局限性、立法技术的欠缺和立法者的思虑不周,我国现行刑法中,尤其是刑法分则中出现了大量的一词多义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给人们正确理解刑法概念和适用刑法带来了国难。本文从刑法分则中的一些条文入手,简要分析了刑法分则中存在的一词多义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并试图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战宝石姜贵鹏
关键词:刑法分则一词多义法律概念
新闻监督与司法独立的互动关系
2008年
新闻监督可以起到弘扬法制、监督司法权正常运行、防止司法不公的作用;但如果对新闻自由不加任何限制,也可能使之成为破坏司法独立、损害司法公正的工具。本文从媒体介入司法程序的原因、介入方式、产生影响的途径、新闻传媒介入的积极意义与负面作用等方面对新闻监督与司法独立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对规范媒体介入提出了建设性的制度安排。
战宝石
关键词:新闻监督司法独立介入
住宿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本文主要对住宿合同的定义、性质和效力等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正文分为四个部分:一、住宿合同的定义;二、住宿合同的性质;三、住宿人方面的义务;四、旅馆经营人的义务。  在第一部分中,本文首先比较了各国立法、学说和国际协...
战宝石
关键词:法律效力法定义务
住宿合同法律特征研究被引量:1
2010年
根据传统合同法基本理论、学说并结合住宿合同在实务中的表现,将住宿合同的特征界定为不要式合同、混合合同、具有强制缔约性质的合同和继续性合同。
战宝石李明智
关键词:强制缔约
抵押未登记法律后果研究
2008年
在抵押权设立中,一般完成签订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这两个程序之后,抵押权即宣告设立。当然,对于动产抵押而言,仅需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即宣告设立。但由于《物权法》采取了债权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原则",如果当事人之间在订立抵押合同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会产生何等法律后果,值得进行研究。
战宝石
关键词:抵押动产不动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014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物权,其是否能够继承不仅是法学学术界长期争议的理论问题,也始终困扰着司法实务与司法审判。对此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一直持谨慎与保守的态度,否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可继承性。而一些法学学者一直呼吁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笔者从权利主体、设定目的和功能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在我国现阶段不宜允许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继承。
战宝石刘卫华陈丹丹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主体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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