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兵
- 作品数:19 被引量:65H指数:5
- 供职机构:黑龙江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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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学视角下的“范跑跑事件”评析被引量:1
- 2009年
- "范跑跑事件"的评价角度是多元的,各有其独特意义,但从平等对话,理性分析,将问题引向深入方面看,宪法学视角不应缺位。基于该视角,事件中当事人范美中虽受到网民的道德谴责,但并未遭遇不民主或因"多数人的暴政"需要救济的问题,其言论自由没有也不能被限制,相反,却在现代媒体的作用下得到了充分实现;作为一名教师,其人身自主权依法本该受到限制,但遗憾的是,至今媒体所披露的其可能被解聘的理由却只是"没有教师资格证"。从技术角度看,这是稳妥可行的,但该事件的宪法学意义却被消弭掉了。
- 王立兵
- 关键词:宪法学道德民主
- 公司社会责任的双重属性及其实现途径——以《公司法》第5条第1款为中心被引量:10
- 2012年
- 公司社会责任具有道德和法律双重属性。基于公司的营利性本质和公司法的技术性特征,不宜过分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道德属性。法的一般条款理论并不适用《公司法》第5条第1款,因为该条款仅具有宣示性效果。针对公司社会责任的不同属性,其实现途径包括自愿实现和不情愿实现。在国际化浪潮下,跨国公司实现其社会责任时要突出促进人权保障,并且不得采取差别待遇。考虑到政府利益和职能的局限性,非政府组织和消费者在监督和引导跨国公司方面扮演着重要的作用。
- 王立兵
-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跨国公司
- 论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被引量:1
- 2005年
- 从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两个密切相关的方面进行探讨,认为公司章程是公司有限自治的规则,并相应阐述了章程的生效、效力范围和内容。
- 王立兵
- 关键词:公司章程效力
- 宪政视角下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立法评析被引量:8
- 2011年
- 在宪政体制下,物权立法应以宪法为最高评价标准。根据宪法委托理论与法律保留原理,作为关涉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权利,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法律后果应由法律尽快明确规定,既不能等待几十年后,也不能在此间默示或明示行政立法,以防部门利益合法化。就此而言,《物权法》的立法安排失之妥当,而目前相关立法思路也是错误的。
- 王立兵
- 关键词:宪政法律保留行政立法
- 论我国物权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引量:7
- 2005年
- 确立我国物权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协调专家《草案建议稿》、《国家赔偿法》、《民法通则》的关系,并区别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以确定物权登记机关不同的赔偿责任。
- 王立兵
- 关键词:归责原则国家赔偿责任
- 经济法产生背景比较分析被引量:3
- 2008年
- 经济法产生背景问题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论题之一,然而,我国以往对该论题的探讨存在标准不一、各行其是的缺陷,动摇了经济法体系的根基。事实上,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只能是国家针对市场缺陷进行干预,谋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公益协调共生的历史产物。在此前提下,各国经济法产生的具体历史背景又不尽相同,中国的经济法产生背景尤其复杂:一方面,市场经济以及相应的私法精神不够发达,另一方面,缺乏自律的干预又时有发生。
- 王立兵
- 关键词:市场经济社会公益经济法
- 大规模侵权下侵权法价值变迁:从自由到安全被引量:2
- 2011年
- 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大规模侵权所致灾难性损害空前威胁着人们的安全。传统侵权法以平等的理性人为假设,以矫正正义为依据,坚持人的自由价值优先的理念显然不合时宜。因此,在大规模侵权条件下,侵权法的价值应从自由转向安全。这种安全不仅不再过分拘泥于基于自由意志的过错,而且注重救济,并以多元方式满足人们的安全需要。此时的安全也不再是单纯的个人安全问题,更关乎人类集体的安全。与此相呼应,侵权法更要对事前预防作出积极反应。
- 王立兵
- 关键词:大规模侵权
- 也论所有权社会化被引量:10
- 2005年
- “所有权社会化”不是实证的民法问题,而是一个宪法观念问题,是指对近代所有权神圣与绝对的矫正。该观念既有历史必然性和进步意义,也为公共利益滥用提供了可能。考虑到公共利益本身的不确定性、我国漠视私权的传统以及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我们的重点不是过分强调所有权社会化,而是充分培育和保障所有权。
- 王立兵
- 关键词:所有权社会化公共利益
- 宪法视野下财产权限制理由比较研究
- 2007年
- 现代各国宪法通常把公共利益作为限制财产权的一般理由,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诸多丰富的理论,典型的有美国的公益征收和警察权行使之分、日本的二分法和德国的比例原则、利益衡量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还特别强调财产的合法性,但无论从规范意义上还是从价值判断意义上,这种表达方式都应予废止。考虑到我国财产权保障薄弱的传统,在实践中更应谨慎使用公共利益,注重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充分保障私人财产权。
- 王立兵
- 关键词:宪法财产权公共利益合法性
- 大规模侵权的行政处理机制原理探析被引量:1
- 2012年
- 规模侵权的行政处理机制(以下简称"行政处理机制")是指由法定的行政处理机构依法介入到大规模侵权民事纠纷中相对快速、公正解决该纠纷的机制。具体包括行政斡旋、行政调解、行政机构仲裁、行政裁决。大规模侵权行政处理机制可以减少对国家补偿的过分依赖,并弥补法院诉讼的不足,因而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可以广泛适用于大规模侵权事件中。其理论依据主要是行政介入理念,反映了现代行政法的价值变迁。为了有效运行该机制,制度上应注重行政处理机构设置的专门化、合理化与人员综合化,确保机构的独立公正。
- 王立兵
- 关键词:大规模侵权行政处理机制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