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彪
- 作品数:83 被引量:191H指数:7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网络诈骗与被害预防——从新冠疫情期间“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切入被引量:3
- 2020年
- 诈骗犯罪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引起了普遍关注,政府、企业与社区在协同治理诈骗犯罪时经验不足,民众防范被骗意识缺失致被骗风险上升。从疫情期间“两高”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诈骗犯罪呈现出诈骗虚构内容类型化、诈骗手段网络化和被害群体普遍化等特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背景下,被害预防理论基于其强调预防被害措施的灵活性和充分调动被害人预防被害的主动性,不仅能对预防网络诈骗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可以有效缓解政府的治理压力。降低被害人的被害性与互动性是预防网络诈骗的主要思路,政府、企业和社区应当围绕引导公众情绪和阻断犯罪互动来制定预防网络诈骗的针对性措施。
- 陈小彪储虎
-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诈骗被害性
- 论新冠肺炎疫情初期的刑法适用——兼论突发事件中刑法适用的价值导向被引量:2
- 2021年
- 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在刑法的工具价值、秩序价值与预防价值共同指引下,刑法启动提前和刑法解释扩张的趋势明显,这反映出刑法在积极完成自身任务的同时,也将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作为了重要目标;而基于应对疫情的前期经验,刑法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既要注重自身的预防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平衡,以克制突发事件的突发性与危害性,又要防止自身工具价值的不当扩张,以避免沦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性工具——具体而言,需要正确理解突发事件的防控秩序与刑法法益的内在逻辑,把握刑法解释的稳定性和严格性要求,并及时向民众宣传刑法的适用情况,以此实现刑法之工具价值、秩序价值和预防价值的动态平衡。
- 陈小彪储虎
- 关键词:刑法适用刑事政策刑法解释
- 企业犯罪控制的理论探索与具体路径被引量:2
- 2009年
- 企业犯罪是典型的单位犯罪,制度的不完善、社会转型时期的失范以及利益的冲突是企业犯罪的主要成因,基于企业犯罪行为的谋利性和企业犯罪行为的明显理性,因此建议借鉴犯罪计量经济学理论来控制企业犯罪行为,主要路径是提高企业的犯罪成本、降低企业犯罪收益、消除企业犯罪情境和增加企业合法收益的机会。
- 陈小彪
- 关键词:企业犯罪犯罪成因犯罪控制
- 跨境电商走私犯罪风险防控挑战及应对路径
- 2024年
-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迅速,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走私犯罪风险近年来也呈高发态势。跨境电商走私犯罪行为模式主要有刷单走私、推单走私、伪报货物参数走私三种行为类型。跨境电商走私犯罪风险防控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跨境电商监管政策不稳定及监管成本高,交易流程网络化、物流全球化导致走私手段便利,推单走私认定备受争议,未将走私次数作为走私罪的构罪标准等方面。对此,可以通过完善监管模式,统一跨境电商监管政策、建立反走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立足实质解释认定推单走私行为以及将走私次数作为跨境电商走私犯罪的独立定罪标准几个方面加强该领域的风险应对。
- 陈小彪聂境
- 关键词:走私犯罪海关监管
- 单位直接故意犯罪形态的几个问题探析被引量:2
- 2003年
- 单位犯罪的构成形态特征与自然人犯罪的构成形态特征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我国刑法学界对这一内容论述的较少。本文通过分析单位直接故意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对单位直接故意犯罪中的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认定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 冯志勇陈小彪
- 关键词:单位犯罪犯罪形态自然人犯罪犯罪构成刑法理论
- 新闻监督的法治建构被引量:2
- 2011年
- 在宪政语境下,新闻监督政府成为可能,新闻监督权不应界定为一种权力,而应界定为社会公共权利,介于权力与权利之间。新闻监督权作为一种社会公共权利,有其独特的运行规则。鉴于我国尚未制定较为权威的新闻监督法律,故需要根据新闻监督权的运行规则选择立法模式并制定科学的法律规范体系。
- 陈小彪许志敏
- 关键词:新闻监督权利权力
- 论网络诽谤的刑罚限度——评“‘两高’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文被引量:7
- 2015年
- 轰轰烈烈的打击网络谣言的运动背后凸显的是法律的障碍。"两高"的司法解释配合性地打开了方便之门,却与我们刑法理论存在巨大冲突。如第二条第一项实质上突破了司法的权限,第三条第一项将"群体性事件"入刑,加剧了司法的地方化,第五条第二款又一次拉大了寻衅滋事罪的"口袋"。从法解释论的角度出发,司法解释须做出妥当的解释结论,以谋求法律的稳定性与正义性的平衡。
- 陈小彪田文军
- 关键词:网络诽谤客观处罚条件寻衅滋事罪
- 网络谣言刑法治理的基本立场被引量:24
- 2014年
- 频繁发生的网络谣言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害。然而,在作为宪法权利的言论自由面前,启动刑法规制网络谣言需要以保障宪法权利言论自由为指导,避免打击民众表达内心声音的意愿。面对不同的网络谣言,刑法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限度,以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网络谣言本质的虚假性和网络谣言变质的真实性,需要我们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散布的消息是谣言,而网络谣言表达方式的多样性,需要我们证明行为人散布的消息确为网络谣言,如此才能做到主客观相统一。
- 陈小彪佘杰新
- 关键词:网络谣言言论自由合宪性
- 单位不法行为犯罪化模式之比较研究
- 2008年
- 单位不法行为具有不同于自然人不法行为的特点,如何用刑罚手段规制单位的行为及预防、惩治其不法行为是刑法学科的一个重要议题。文章简要介绍了各国单位不法行为犯罪化的立法模式,针对我国现行刑法单位犯罪立法模式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建议,即:立法模式应采总则规定之模式,并采积极的立法例(或曰消极的限制),即刑法总则作总论性规定,且对单位不能构成的犯罪在总则中作原则性限制,并设置单位单独的刑罚体系。
- 陈小彪
- 关键词:不法行为犯罪化
- “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防控路径被引量:4
- 2018年
- "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呈现出:个人信息涵盖范围广、被侵害数量大、被用于谋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单位"内鬼"成为行为主体之一、被害人群体化、共同犯罪趋势较为明显与刑罚轻缓化等特征,形成了复杂的犯罪链条。而部分网络行为主体自身道德伦理缺失,监管制度不到位,个人信息利益化以及网络群体特殊心理是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重要诱因。为此,在宏观上,要构建"互联网+"的伦理道德,净化网络空间;中观上,要加强多部门的联动治理,落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微观上,不断提升公民尊重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须设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个人信息法律规范体系,构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信息。
- 陈小彪李瑞华
- 关键词:治安治理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个人信息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