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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明

作品数:19 被引量:123H指数:7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16篇期刊文章
  • 3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 6篇经济管理
  • 1篇医药卫生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7篇支配地位
  • 7篇市场支配
  • 7篇市场支配地位
  • 6篇规制
  • 5篇滥用
  • 5篇滥用市场支配...
  • 5篇反垄断
  • 4篇垄断法
  • 4篇反垄断法
  • 3篇诉讼
  • 3篇法律
  • 2篇正当
  • 2篇正当理由
  • 2篇垄断
  • 2篇律制
  • 2篇规制研究
  • 2篇法律制度
  • 1篇电商
  • 1篇用户规模
  • 1篇责任人

机构

  • 19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重庆工业职业...

作者

  • 19篇杨文明

传媒

  • 2篇现代经济探讨
  • 1篇河北法学
  • 1篇西北大学学报...
  • 1篇现代法学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法学论坛
  • 1篇人民司法
  • 1篇西南金融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判解研究
  • 1篇教育教学论坛
  • 1篇法律方法
  • 1篇经济法论坛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广东财经大学...

年份

  • 1篇2023
  • 2篇2021
  • 1篇2018
  • 2篇2017
  • 2篇2016
  • 4篇2015
  • 2篇2014
  • 2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03
  • 1篇2002
1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规则研究被引量:1
2018年
在证券公开募集和上市的文件中,作出先行赔付之承诺将成为保荐机构的一项义务,但是先行赔付具体规则尚付阙如,适用条件、赔偿协议效力以及后续追偿等问题尚未解决。结合先行赔付的制度环境以及规则实践,上述问题的解决应当着眼于以下三点:第一,明确程序启动条件,先行赔付不仅应当先于诉讼程序,还应当先于行政处罚程序,并且先行赔付不以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划分为前提。第二,增强先行赔付协议强制执行力。将先行赔付协议纳入专门调解程序,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也可将先行赔付方案作为保荐机构消除违法行为影响的具体措施,一并纳入行政和解协议。第三,保荐机构应当获得法定代理权,对于先行赔付协议内容,发行人等其他直接责任人需概括承受。如发行人进入破产程序,保荐机构因先行赔付获得的债权应当优先于普通债权。
杨文明周敏
关键词:先行赔付保荐机构强制执行力协议效力普通债权直接责任人
论民事鉴定决定权——从重复鉴定谈起被引量:1
2002年
民事鉴定决定权之归属不明是目前我国现行民事鉴定制度诸多弊端 ,尤其是重复鉴定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 ,明确民事鉴定决定权的归属也就是改革现行民事鉴定制度的较佳切入点。通过比较美国、日本、我国台湾的相关立法和理论 ,结合诉讼法原理论证 ,我国的民事鉴定决定权原则上应由法院享有。
杨文明游小勇
关键词:民事诉讼决定权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中的正当理由抗辩之界说被引量:1
2016年
目次一、何谓'正当理由':正当理由抗辩之内容要件二、何谓'抗辩':正当理由抗辩之程序要件三、正当理由抗辩之限定四、正当理由抗辩之功能《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行为'没有正当理由'为条件,[1]是为正当理由抗辩的直接法律渊源。正当理由抗辩表达的是经营者就自身行为具备正当性、合理性而抗辩规制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控的规则。在这一规则中。
杨文明
网络经济中相关市场的界定被引量:18
2012年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相关市场的界定要全面考虑产品、地域和时间三个维度。网络效应使得市场对价格的敏感度降低,导致传统SSNIP测试法失效,而应用产品性能测试法和盈利模式测试法能更有效地界定相关产品市场。双边市场特征要求把网络平台两端的市场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相关市场的测度。网络的普遍存在和全球可达性使得相关地域市场极为广阔,但也因网络接入和网络内容服务的不同性质使其呈现出相异的边界。时间成为网络经济中需要普遍考虑的维度,坚持长远发展原则和可预期范围内原则,结合网络产品的生命周期和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最终对相关时间市场的范围作出合理的界定。
杨文明
关键词:网络经济
算法价格歧视的私法规制研究
2023年
如今,技术中立并不必然导致价值中立,这一点在定价领域尤为明显。经营者普遍应用算法技术实施定价策略,比如,通过算法技术为消费者提供精准的用户画像(User Profile),计算不同消费者对商品的价格敏感度,从而作出差别化的定价决策,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这类行为具备传统价格歧视的实质,但同时由算法技术驱动,因而被称为算法价格歧视(Algorithmic Consumer Price Discrimination),社会上普遍关注的大数据“杀熟”即为例证。
杨文明杨文明
关键词:价格歧视价格敏感度技术中立
市场份额标准的理论反思与方法适用——以互联网企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为视角被引量:24
2014年
市场结构的动态性以及企业的双边市场特征降低了市场份额标准的适用性,但网络效应对其适用却有强化作用。市场份额标准在互联网领域的这种双重性给司法实践中互联网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带来困难。因此,市场份额标准的适用应采用"混合模式",并合理考虑其他认定因素;将互联网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以及相关时间市场的范围作为市场份额标准的适用条件;市场份额的计算也应当强调双边市场下流量统计对用户规模的评估作用。
杨文明
关键词:市场支配地位用户规模
论经济分析意见及其可采性规则--以反垄断诉讼为视域被引量:2
2017年
经济分析意见在反垄断诉讼中的涌现体现了技术权不断扩大的趋势。同时,反垄断法独特的知识构造也为经济分析意见提供了适用空间。当然,考察我国制度现实,经济分析意见尚无明确的证据法定位,相应的证据规则尚付阙如,这难免造成反垄断讼争中技术权与审判权的抵牾。而考察经济分析意见在域外证据法上的历史演进,专家证据制度应当作为适当归宿,为经济分析意见的规范化提供规则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应当构建经济分析意见的可采性规则,为法官采证提供科学的标准。具体而言,经济分析意见的采证应当坚持专家适格规则、可靠性规则以及相关性规则。
杨文明
关键词:可采性规则反垄断诉讼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中的正当理由规则研究被引量:9
2015年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中的正当理由规则(以下简称:正当理由规则)意指执法机构排除经营者行为正当理由的法律规则,具体表现为:经营者行为没有正当理由则构成违法。正当理由规则彰显反垄断法价值并为其提供冲突协调机制。正当理由规则内容更多标准性,推理更具实质性,符合反垄断法实质理性特征,由此该规则的实施应以合理原则为框架。为避免法律规范与事实的脱节,可对正当理由作效率、公平以及经营必要类型划分。这三种类型既具有实践品性,也能体现反垄断法价值映射,因而支撑正当理由规则在实施中由抽象走向具体。当然,正当理由规则仍存实施困境,因而需严格限制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增强司法机关的知识生产能力。
杨文明
关键词:正当理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公平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中的正当理由抗辩研究
“任何人垄断或企图垄断,??是严重的犯罪”。作为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祭出的刀子至今仍令人胆寒!但不必为此过度担心,因为垄断规制早已过了适用“本身违法”的年代。反垄断法的继承者并未萧规曹随,相反,一场普通法复...
杨文明
关键词: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文献传递
网络平台独家交易的违法性分析被引量:17
2021年
网络平台“二选一”行为引发了系列讼争,焦点在于独家交易违法性判断。按照逻辑,平台独家交易违法性分析应以契合网络经济规律的法律标准为指引,以竞争损害为证成条件,以正当理由为阻却要件。违法性得证与否最终落脚于竞争损害与正当理由的平衡分析。相比产出和价格,市场的可参与性、可竞争性以及平台的可选择性对消费者更为重要。依此标准观之,独家交易提高了平台竞争对手的成本,导致市场封锁并损害用户自由选择权利。当然,独家交易也能够激发网络效应、生成自然垄断,且有助于防止竞争对手“搭便车”。如竞争损害和正当理由兼而有之,仍需以较小限制替代测试确定违法与否。
杨文明
关键词:网络平台违法性正当理由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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