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岩
- 作品数:34 被引量:160H指数:8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哲学宗教天文地球更多>>
- 加强理论创新 推动保险业和谐发展
- 2005年
- 保险理论创新是保险行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理论创新过程中要始终关注保险业宏观层面的主要矛盾,深刻理解市场一体化的本质,强化对市场经营主体可持续性发展行为的研究。保险理论研究要以广义保险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保险业科学发展观,澄清保险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推动保险职业道德、诚信文化建设以及保险专业教育的发展。
- 张洪涛张俊岩
- 关键词:保险理论
-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问题研究
- 张俊岩
- 关键词:侵权责任违约责任请求权
- 违约责任及其损害赔偿范围研究被引量:1
- 2006年
- 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债务的不履行,其本质是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所保护的利益包括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随着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发展,尤其是附随义务的产生,违约责任的保护范围呈不断扩张的趋势,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种发展趋势应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予以关注。
- 张俊岩
- 关键词:违约责任损害赔偿
- 我国保险监管法规使用特征分析及效率评价被引量:6
- 2019年
- 尽管我国在保险行业监管方面投入巨大,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保险行业中各类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为了更好的了解我国保险监管一些基本特征,了解保险监管的处罚效率,本文对2011~2017年我国公开的保险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做了文本统计分析,给出了保险监管法规使用的一些基本情况。然后,本文又以查处及时性和重复违规率两个指标为基础,分析了保险监管对不同类型违法行为的监管效率。结果显示,违规行为涉及的具体法条有较大的不均衡性,查处及时性存在较为显著的时滞效应,行政处罚的重复违规率呈现下降趋势,监管效果在逐年改善,但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提供虚假报告和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问题依然严重,给予投保人回扣等变相价格竞争行为大幅增加。这些结果为提高我国保险监管效率提供了有意义的依据和参考。
- 肖宇谷张俊岩于嘉傲
- 关键词:保险监管
- 保险营销模式的转变与发展——电话营销与网络营销模式的互补被引量:18
- 2011年
- 近年来,随着通讯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与保险市场的日益壮大,电话营销和网络营销日益成为了保险公司在营销展业过程中的重要手段。针对目前保险公司在两种营销渠道中产生的诸多问题,结合网络营销模式与电话营销模式的各自优势与特点,分析讨论了将两种营销模式相结合的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以保护保单持有者权益为目的,分别提出了寿险业务与财险业务中如何应用这种新营销模式的建议。
- 陈栋张俊岩
- 关键词:保险营销电话营销网络营销营销模式
- 事实契约理论研究被引量:16
- 2003年
- 事实契约理论的提出针对的是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一般契约条款和强制缔约制度,主张排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仅因事实过程而成立契约。这一理论与传统的“意思契约”理论是不相符的,因而受到批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契约自由原则的衰落,在合同判断上重要的不再是当事人的真正的合意或意向,而是他们作为有理智的人被认为已经同意或预期的事项。合同从形式化的意志理论中解放出来,责任、激励、救济成为合同法研究的主题。对事实契约理论的解释力也需要重新认识。
- 张俊岩
- 关键词:事实契约契约自由合意法律强制合同法
- 正向选择理论与实证研究进展被引量:8
- 2015年
- 由于逆向选择理论在实证检验中得到的支持证据不一,越来越多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都表明保险市场存在正向选择。现有研究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探讨了正向选择产生的原因和机制:如风险偏好异质性、风险信念异质性、财富或收入异质性、认知能力异质性、心理情绪异质性、保险公司筛选、公共保险与商业保险并存等。近年的实证研究更进一步发现,逆向选择与正向选择在保险市场有可能同时并存而不是相互替代,并且两者并存的表现形式也根据两者效应的相对大小而发生变化。理解正向选择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新进展不仅能够极大地丰富我们对基于信息不对称基础上选择理论的深入认识,对于保险市场失灵的产生根源的认识,对于政策干预以及保险监管等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 许荣张俊岩彭飞
-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
- 风险社会与侵权损害救济途径多元化被引量:33
- 2011年
- 现代风险社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传统侵权法律制度在面对不断涌现的新型侵权行为以及灾难性、大规模的人身损害事故时存在局限性。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在功能定位、保障范围、加害事由、归责原则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对风险社会的现实状况和生活形态作出了回应,尤其强化了侵权法的救济功能。侵权法的这种制度变化改变了我国责任风险的原有形态;同时,在侵权法律体系内也不可能完全解决对受害人的赔偿和救济问题,由此给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在以侵权法、责任保险和社会保障为主体的多元救济体系中,各项制度之间应注意协调,避免赔偿不足或赔偿过度。
- 张俊岩
- 关键词:风险社会损害赔偿侵权法责任保险
- 知识产权法上的权利变动
- 张俊岩
- 格式条款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 我国保险实践中,保险合同通常为格式合同且由保险人提供,往往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保护不足。针对这一情况,新修订的《保险法》通过第十七条、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强调保险人对合同条款的说明义务,增强可操作性,并对格式合同的...
- 张俊岩
- 关键词:格式合同保险人说明义务《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