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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阁

作品数:10 被引量:21H指数:3
供职机构: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4篇诉讼
  • 3篇当事
  • 3篇当事人
  • 3篇调解
  • 3篇判文
  • 3篇强制调解
  • 3篇民事
  • 3篇民事诉讼
  • 3篇法院
  • 3篇裁判
  • 3篇裁判文书
  • 2篇诉讼法
  • 2篇民事诉讼法
  • 2篇纠纷
  • 2篇公众
  • 2篇法院组织
  • 2篇H
  • 1篇信息保护
  • 1篇信息权
  • 1篇学法

机构

  • 10篇郑州轻工业学...

作者

  • 10篇王阁

传媒

  • 2篇社会科学家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学习论坛
  • 1篇政法论丛
  • 1篇郑州轻工业学...
  • 1篇理论探索
  • 1篇湖北经济学院...
  • 1篇民事程序法研...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年份

  • 3篇2017
  • 2篇2016
  • 3篇2015
  • 2篇2014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法官在民事诉讼证据收集中的角色分析被引量:1
2015年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法官在证据收集中的角色定位是:证据收集行为的实施者和证据收集活动的管理者。由于现有民事诉讼立法仍不够完善,法院案件质量考核指标设置存在误区,以及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司法权弱化等原因,法官对上述角色的实际扮演均存在程度不同的角色失调。应从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立法,改革法院内部案件质量考核指标,确立特定类型案件中律师强制代理制度以及加快我国社会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入手,实现法官在证据收集中的角色认同。
王阁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官角色
强制调解释义考——兼评新《民事诉讼法》第122条之“先行调解”被引量:7
2015年
强制调解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命令,针对特定类型民事纠纷而言,启动调解不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从而使调解成为诉讼的前置程序或裁判前置阶段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调解制度。与普通民事调解相比,强制调解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前置性等特点。在把握强制调解内涵时,必须厘清强制调解与强迫调解的界限,正确认识强制调解与调解前置、调解的强制性因素之间的关系。新《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增设的"先行调解"不属于强制调解的范畴,但却蕴含了诉前强制调解的基本雏形,为在适当时机拓展我国强制调解的类型奠定了基础。
王阁
关键词:民事纠纷强制调解释义
小额诉讼中诉前强制调解的建构被引量:2
2015年
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小额诉讼在实践中面临被"虚置"的境地,原因之一就是调解结案率高,而最能体现小额诉讼便捷高效的判决方式遭受冷落。我国有必要在小额诉讼中引入诉前强制调解制度,将调解设置为启动小额诉讼的前置程序,借此重现小额诉讼的立法旨趣,理顺小额诉讼与调解的关系,同时也弥补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不足,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在构建这一制度时,应当注重对诉前强制调解司法属性的强调,充分利用法院附设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官助理这些调解资源,并在立法中对程序设置、效力认定和诉调对接作出明确的规定。
王阁
关键词:小额诉讼民事诉讼法
美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制度框架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6年
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前置程序,在促进公司与股东和解、实现纠纷诉讼外解决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由公司治理结构和社会传统所决定,美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的内容架构具有明显特色,并对该程序的纠纷解决功能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公司法》有必要从中借鉴合理成分,以完善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促进其诉讼外纠纷解决功能的有效发挥。美国的股东派生放讼前置程序制度框架对我国诉讼外纠纷的解决有重要启示:重视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的平衡作用,确定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的合理请求对象,增加法院对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的审查,以及强化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的程序法地位。
王阁
立案登记制对“先行调解”的重要影响分析被引量:5
2016年
2015年新民诉法解释确立的立案登记制对先行调解产生了重大影响:先行调解在性质上成为立案之后的调解,在功能上发挥着过滤纠纷、缓解讼压、避免司法资源浪费的作用。基于此,应当改革诉讼实务中先行调解的运行模式,承认委托调解模式的正当性,构建新型"立案调解"模式。在先行调解主体的选择上,应充分利用大调解格局下形成的多种调解资源,并考虑与当下法官员额制改革相结合。同时,有必要通过修改相应的立法表述,采取"正面原则规定+反面明确排除"的形式,合理确定先行调解的适用范围。
王阁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背景下的当事人信息保护制度——基于对H省三级法院的实证调研
2017年
201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对裁判文书公开背景下的当事人信息保护提出了基本要求。通过以H省三级法院为样本的调研发现,由于文书上网管理机构设置的不合理,司法解释自身存在的疏漏,法院系统对文书公开率的片面追求,以及信息处理技术手段方面的制约,实践中的当事人信息保护尚存诸多问题。有必要从优化文书上网管理机构的设置,完善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合理设置公开率的考核方法以及强化信息处理的技术开发入手,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背景下的当事人信息保护制度。
王阁
关键词:个人信息权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保障机制研究——以H省三级法院为调研对象
2017年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保障机制包括公众查阅保障机制、当事人信息保障机制以及法院组织保障机制三个方面。通过以H省三级法院为样本的调研发现,实践中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保障机制存在文书查阅范围限缩,文书查阅时间延迟,当事人信息保护尺度不一,当事人信息保护措施不力,以及法院组织机构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增强对文书上网积极意义的认识,提升公众查阅文书的效果,完善相关立法,合理制订考核方法以及改革法院文书上网管理机构等举措,促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保障机制的完善。
王阁
强制调解模式研究被引量:4
2014年
通过搭建"强制调解的主导者"和"强制调解的适用阶段"两个维度所形成的框架,可以对强制调解进行类型化分析并提炼出四种模式。一国或地区选择何种强制调解模式,要受到程序正义理念、传统法律程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我国实际,未来有必要引入司法性诉前强制调解模式,实现从程序保障提高、调解人适格和制裁措施到位三方面确保诉前强制调解优势的发挥,同时有必要对我国原有的司法性诉中强制调解模式进行改造,实现调解者与审判者身份的分离和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时空的分离,并在立法中明确赋予法官动态裁量调解启动的权力以及启动调解时应当考虑的基准。
王阁
关键词:强制调解主导者
论案例教学在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中的运用被引量:2
2014年
法学学科的实践特性和工科院校学生人文素养提升、工科院校法学院系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决定了案例教学在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中的重要地位。目前许多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有违案例教学的基本规律,偏离了新时期高校素质教育和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目标定位。应当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基本理念,并在该理念指导下主要从案例选取、教学步骤设计和教学模式综合运用这三个方面,来组织实施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
王阁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工科院校法学教学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保障机制研究——以H省三级法院为调研对象
2017年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保障机制包括公众查阅保障机制、当事人信息保障机制和法院组织保障机制三个方面。通过以H省三级法院为样本的调研发现,实践中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保障机制存在文书查阅范围限缩、文书查阅时间延迟、当事人信息保护尺度不一、当事人信息保护措施不力和法院组织机构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增强对文书上网积极意义的认识,提升公众查阅文书的效果,完善相关立法,采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和改革法院文书上网管理机构等举措,促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保障机制的完善。
王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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