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秋
- 作品数:249 被引量:3,246H指数:31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流域治理:路径选择与法治发展
- 2023年
- 流域是降水自然形成的以分水岭为边界、以江河湖泊为纽带的独立空间单元,流域内自然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等紧密关联,共同构成了复合系统。流域治理需要从江河湖泊生态系统整体出发,注重流域空间均衡,统筹做好流域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践行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实现上述治理目标,流域治理法治化发展就成为必然选择。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编辑部策划了此次圆桌,邀请环境政策、环境法等领域的学者,探讨流域治理难题,回溯历史,总结经验,提出对策,以期为实现流域治理法治化汇聚智慧。
- 蔡守秋王清军彭峰宋蕾
- 关键词:流域治理源头治理水生态修复灾害防治
- 规定环境权条款,彰显保护人民切身利益——对修改《环境保护法》的思考与建议被引量:9
- 2011年
- 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关键或重点就是确认环境权特别是公民的环境权。明确了环境权也就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开展环境维权行为奠定了法律权利基础。建议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权利”;“一切单位和个人.对污染破坏环境、侵犯环境公益的行为,都有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
- 蔡守秋
-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环境权《环保法》切身利益权利基础
-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学与环境资源法学教育的发展被引量:11
- 2009年
- 中国当代意义上的环境资源法兴起于改革开放之后,环境资源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教育也随之兴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环境资源法出现了三次立法高潮,环境资源法学也经历了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阶段,本文分析了其特点和发展,并审视了环境资源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及其亟待改善的问题。
- 蔡守秋王欢欢
- 关键词: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学
- 第三种调整机制──当代环境资源法研究的一个新领域
- 本文在比较'行政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非政府非营利组织调整机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第三种调整机制'的发展过程、第三部门的特点和作用、治理方式的形成和特点,具体分析了第三种调机制在环境资源法中的运用。认为环境资源法学...
- 蔡守秋
- 关键词:环境资源法社区建设生态区建设
- 文献传递
- 论加强环境法庭的建设被引量:5
- 2012年
- 本文所称环境法庭,是指各种专门审理环境(资源、生态)纠纷案件的司法机关,是各种环境保护法庭(以下简称环保法庭、环境庭)、生态法庭和环境资源法庭的总称,它包括专门的环境法院(庭),我国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或可能设立的环境审判庭(以下简称环境庭),我国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的环境庭等。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司法领域和环境资源保领域出现的最引人注目的一项重大事件。
- 蔡守秋
-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行政案件
- 论公众共用物的法律保护被引量:53
- 2012年
- 公众共用物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可以非排他性使用的共用物,例如大气、水流、海洋、森林和荒地等环境和自然资源。公众共用物既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私有物,也不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财产。公众共用物是公众自由活动、相互交往以及与自然交往的地域、空间和舞台,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食粮,是激发和促进人的思想、理想、情操、美感和艺术的渊源,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为生态人社会人、人之所以得以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基本资源。目前我国公众共用物因受到来自各方面和各种形式的污染、破坏、损害、侵犯而面临着退化、萎缩的危机,急需加强法律保护。公众共用物使用权是指不特定多数人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资格、自由和力量。作为公众中一员的每一个人都有公众共用物使用权。对公众共用物的保护和法律调整,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或"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或"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三只手;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而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采用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这三种调整机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中央集权、自由竞争、公有制和私有化手段,而应该根据现实需要适度地进行集权、分权、自治和实行公有、私有、共用措施。我国的法律应该充分发挥公众、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逐步建立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综合调整机制、善治机制,避免"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和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谓的"双重陷阱",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调整机制,保障公众�
- 蔡守秋
- 论我国滨海湿地综合性法律调整机制的构建被引量:5
- 2011年
- 滨海湿地是我国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种生态功能。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各种开发利用行为造成滨海湿地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滨海湿地的保护管理和法制建设成为当务之急。法律调整机制是应对滨海湿地问题的各类调整机制中最重要的部分,但我国现行法律调整机制无法有效解决滨海湿地利用中的"公地悲剧"和利益平衡问题,应该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行政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相结合的综合性法律调整机制。环境治理理论的兴起和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为滨海湿地综合性法律调整机制的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社会基础,应该通过发展滨海湿地区域的环保产业、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途径、构建滨海湿地的社区共管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经济激励、公众参与等各种法律手段完善我国滨海湿地的保护管理。
- 蔡守秋张百灵
- 关键词:滨海湿地法律调整机制第三部门
- 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成就、问题和改进被引量:62
- 2009年
- 文章总结了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分析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如下改进意见:明确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所辖农村的环境质量负责,国家环境保护部是对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发挥和依靠乡级人民政府和集镇管理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合理确定农村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和规制的主要领域;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律措施。
- 蔡守秋吴贤静
- 关键词:环境资源法农村环境保护生态村新农村建设
- 论人工影响天气致损的法律责任被引量:3
- 2007年
- 人工影响天气是人类利用科技手段减少自然灾害和改善气候环境的一项现代文明成果,其实施过程中也会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人工影响天气侵权产生的责任包括行政赔偿责任、行政补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人工影响天气过程中产生的自然灾害属于自然现象,人工影响天气实施者对由此造成的损害不必进行赔偿。
- 蔡守秋王秀卫
- 关键词:人工影响天气行政赔偿民事赔偿
- 土壤污染防治法论纲被引量:22
- 2008年
- 土壤污染问题是国际社会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法是防止土壤污染、维护土壤安全的法律保障。本文介绍了当代土壤污染的一些基本问题,阐述了国际土壤污染防治法、外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区域土壤污染防治法(主要是欧盟)及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并对如何加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提出了建议。
- 蔡守秋李建勋
- 关键词:土壤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