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平
- 作品数:28 被引量:107H指数:7
-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和谐社会视域下的现代刑事法治之构建
- 2009年
- 现代刑事法治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必须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基石,秉持理性的刑罚观,以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在刑事层面上,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注国际刑法的国内实施问题,以更好地履行国家所承诺的国际义务。
- 王俊平
- 关键词:和谐社会
- 比较法视野下的未成年犯刑事责任立法研究被引量:1
- 2009年
- 以域外未成年犯刑事责任立法为鉴,我国刑法应当在立法模式、刑事责任年龄、适用刑种、刑罚裁量和执行等方面予以改进,以促进我国未成年犯刑事责任的立法更加完善。
- 王俊平张昊苏
- 关键词:未成年犯刑事责任刑事立法
- 中国关注的国际刑事法院问题被引量:9
- 2007年
-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生效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是国际法和国际刑事审判中的历史性事件,对于惩治和威慑严重的国际犯罪,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2007年2月,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共同主办的“关注国际刑事法院的运作系列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围绕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检察官的地位以及我国关注的国际刑事法院问题展开了研讨。本刊特组织专题,摘要刊登部分与会专家学者的论文,以飨读者。
- 高铭暄王俊平
- 关键词:《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专家学者刑事审判国际犯罪法律意义
- 高铭暄 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被引量:3
- 2007年
- 高铭暄,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现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暨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等职务。
- 赵秉志王俊平
- 关键词:国际刑法学刑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刑事法律刑法总则中国刑法
- 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若干疑难问题研析被引量:5
- 2010年
- 对社会形成非法控制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其区别于一般犯罪集团的最显著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性特征的认定要求其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结合体,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经济实力特征的认定要求该犯罪结合体将其获得的经济利益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至于这些经济利益通过何种途径获取的,在所不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手段特征不仅要求所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是有组织地进行的,而且还要求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多次性;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的关键;在司法机关与立法机关先后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作出不同解释的情况下,对立法解释通过之前发生的行为而于该解释通过之后才审理的,应当适用立法解释。
- 王俊平
-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权解释
- 荷兰刑法典的发展和特色被引量:4
- 2009年
- 由于缺乏法学学术传统和法律专家群体,以及受立法机关工作重心的影响,荷兰刑法的法典化进程晚于欧洲其他国家。与其有历史渊源的法国刑法典相比,荷兰刑法弱化了报应色彩,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刑法家长主义的权威,不希望超出必要性来谴责罪犯。许多刑法条文的设计融实体与程序于一体,凸现了刑法立法的实用性,堪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相关制度完美融合之典范,适应世界刑法立法之发展趋势,改革刑法制度,展现了与时俱进的品格。
- 王俊平
- 关键词:历史演进
- 单位犯罪集团初探被引量:1
- 2006年
- 单位犯罪集团,是指包括单位在内的三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结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单位犯罪集团的成立是我国有关规定及理论的必然结论;单位犯罪集团具有主体构成的复杂性、犯罪主体的独立性以及成立的限定性的特征;单位犯罪集团中的单位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其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不影响单位犯罪集团的成立;对于单位与自然人相勾结实施依法单位不能构成犯罪的情形,对此按照自然人犯罪集团处理;对于单位与自然人相勾结实施纯正单位犯罪的情形,可考虑按照刑法中身份犯的理论处理。
- 王俊平
- 论犯罪集团中的从犯
- 2009年
- 将起次要作用的从犯理解为次要实行犯没有法律根据,也不符合共同犯罪发生的实际;对起次要作用从犯的认定,离不开主犯的参照作用;帮助犯不可能成为起主要作用的主犯,但可以成为胁从犯;为犯罪集团预备犯罪或者罪后分赃时提供场所或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帮助犯,关键在于考察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
- 王俊平
- 关键词:从犯司法认定
- 非公有制经济刑法保护的刑事政策再定位被引量:2
- 2009年
- 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刑事政策伴随着我们党对其的认识和探索经历了一个由歧视性待遇向有限平等保护方向发展变化的过程。在我国当前的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中,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不平等保护的现象依旧存在。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稳步的发展,立法者应当确立并强化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人格平等的观念。就司法而言,一方面最高司法机关应加强有关的司法解释工作;另一方面,司法工作人员应公平执法,对所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行同等的保护,从而为非公有制经济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改进和优化人文环境。
- 王俊平
-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刑法保护刑事政策
- 对见危不救犯罪化的探讨
- 2012年
- 见危不救是否应当入罪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从道德法律化的界限来说,见义勇为不属于最基本的道德,不适宜被法律化;从是否借鉴国外立法例来说,国外的见危不救罪是与相应的《见义勇为法》配合共同调整见危不救行为,而我国见义勇为制度尚未完全确立,不可盲目借鉴;法治发展状况和公民素质共同决定了见危不救罪在实践中难以认定,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见义勇为制度。
- 强音王俊平
- 关键词:见危不救见义勇为道德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