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静
- 作品数:19 被引量:25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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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征地补偿市场化的限制因素分析被引量:4
- 2008年
- 我国征地补偿市场化的限制因素来自征地制度本身:征地补偿原则回避价值规律、征地补偿依据掩盖土地预期收益、征地补偿方法缺少科学性和合理性。改革的关键在于转变传统观念和理论的束缚,变征地补偿由政府主导为市场主导,建立科学的价格评估体系,使征地补偿回归市场、回归地价。
- 左静陈立双金凤伟
- 关键词:征地补偿市场化
- 运用收益法评估征地补偿价格的思考
- 2017年
- 收益法是现代土地估价体系的基本估价方法,目前只在我国城镇土地估价中采用,并没有被应用到征地补偿估价中。我国现行的法定征地补偿方法为年产值倍数法,采用该方法计算的征地补偿费脱离土地市场和真实地价。确立市场化征地补偿机制应考虑使征地补偿的经济内涵回归土地价格。收益法不仅适宜城市土地估价,同样也适宜农村土地估价尤其是征地补偿估价,应成为征地补偿估价体系的重要补充。
- 左静
- 关键词:收益法征地补偿
- 土地用途转换过程中地价属性之思考
- 2009年
- 按照我国现行制度之规定,土地从农业用途向非农业用途转换过程中的价值补偿以农业收益为依据,这有悖于现代土地估价理论。现代土地估价理论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以公开市场价值为目标,以未来最佳用途为原则,当土地面临用途转换时,其价值取向应为转换后的土地收益。
- 左静
- 关键词:土地用途转换
- 台湾地区征地补偿的经验及启示
- 2016年
- 土地征收伴随着土地权利及相关收益的转移,如果处理不当,必然会产生社会矛盾与冲突。建立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制度,在不损害被征地者利益的基础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要是世界各国(地区)探寻的理想目标。我国台湾地区征地补偿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制度安排,无论是征地补偿程序、征地补偿的范围与项目以及征地补偿方式都有值得中国大陆借鉴之处。
- 左静
- 关键词:征地补偿
- 年产值倍数法在征地补偿制度中的应用
- 2016年
- 建国以来,我国征地补偿方法始终以年产值倍数法为核心方法,该方法被学界指为导致征地补偿偏低的主要因素。征地补偿新标准虽然在概念上有所突破,但原有制度框架的束缚使其无法接近土地的市场价格,甚至演变为政府定价的征地补偿模式。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制度应当建立在市场经济规则的基础上,遵循价值规律反映真实地价。征地补偿只有回归市场而无他路。
- 左静
- 关键词:征地补偿政府定价
- 实现土地征收价格市场化的有效路径被引量:1
- 2015年
- 我国现行征地价格测算方法的主要缺陷体现在与市场经济规则不相适应,对征用目的界定不清,划拨用地对象不具体,缺少科学性、合理性,土地价格"剪刀差"现象严重等方面。有效的解决对策是以公平的市场价格为土地价格征收测算的基本标准,确立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价格评估体系。
- 左静
- 关键词:土地征收市场化
- 购买年法初探
- 2016年
- 购买年法是收益还原法的早期表现形式,也是年产值倍数法的前身。民国时期购买年法曾是农村土地价格的主要测算方法,用地租与购买年的乘积求取地价,表示地价相当于多少年的地租。购买年法与现行的年产值倍数法在表现形式上相同,但得出的结果却有本质的差别:购买年法得出的是市场价格,年产值倍数法得出的是非市场价格。我国征地补偿市场化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价测算体系,购买年法作为科学、实用的方法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 左静
- 关键词:土地价格地租征地补偿
- 从土地估价视角看我国现行征地补偿被引量:3
- 2007年
- 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与市场经济相悖。不论从补偿原则、补偿依据到补偿方法都严重偏离价值规律,有损农民利益。本文认为,土地价值是衡量征地补偿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在土地被征用,即将由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之时,地价应取决于建设用地的收益而非农业用地的收益,因此,征地价格应属于建设用地价格。我国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的关键是以土地价值为补偿依据,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价值规律还原征地价格,应当使土地估价体系科学化、估价方法大众化,降低征地成本,维护农民利益。
- 左静
- 关键词:征地补偿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困境与出路
- 2016年
- 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特征,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按原用途补偿导致土地补偿费偏低,政府定价导致土地市场不能发挥调节作用。要改变国家的征地补偿指导思想,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征地补偿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公开市场价格为补偿标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地价评估体系是解决我国农村征地补偿问题的有效途径。
- 左静
- 关键词:征地补偿市场价格
- 征地补偿新标准的缺陷及完善被引量:3
- 2016年
- 近年来,我国征地补偿新标准在制度上有所突破,但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表现出某些缺陷。如按原用途进行补偿不符合估价原则、综合性补偿使土地价值被掩盖、补偿标准缺少理论依据等。完善征地制度要建立市场化征地补偿机制、完善立法并确立公平补偿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征地补偿评估体系是有效的解决途径。
- 左静
- 关键词:征地补偿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