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敏
- 作品数:18 被引量:69H指数:4
- 供职机构: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更多>>
- 突发公共事件下的电网企业权益
- 2008年
-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关系国计民生的电网企业如何重构对外法律关系,如何解决一系列新出现的法律问题,如何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维护自身的权益?本栏目特组织"突发事件下的法律应对"专题进行深入探讨。
- 唐敏
-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电力资产征用援建电力供应
- 电力行业市场主体构造的理论基础分析被引量:4
- 2011年
- 基于贝尔理论和有效竞争理论,分析了在传统电力行业发输配售一体化的垄断经营主体基础上,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构造适应竞争需要的电力市场主体的理论基础。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适用贝尔理论,核心问题是要确立传统自然垄断经营主体实行竞争性环节和垄断性相分离的原则,并构造电力行业市场主体;适用有效竞争理论,其核心问题是要解决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的数量和规模问题。就有效竞争标准在电力行业市场主体构造中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在我国,未来电力市场主体应当是"发电侧和售电侧"主体多元化,输配电环节实行政府监管下的单一主体垄断经营。
- 唐敏
- 关键词:有效竞争理论
- 失业保险对象初探
- 2001年
- 失业保险对象是一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根本问题之一,本文在总结世界各国关于失业对象一般规定的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失业保险对象的规定存在的若干缺陷进行了剖析,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我国失业保险对象.
- 唐敏
-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
- 旁观静悟法电改革
- 2005年
- 根据1946年法国议会通过《电力国有化法》组建成立的法国电力公司。是一家集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为一体的国有独资企业,掌握着法国境内95%以上发电业务、全部输电网络和主要配售电业务。法国电力公司在法国经营管理52座核电站,其业务收入3/4来自国内,1/4来自国外。其亚太地区总部设在北京,参与了中国大亚湾核电站和广西来宾BOT电厂项目。法国自2003年开始全国电力装机容量已突破6000万千瓦,年发电量4500亿千瓦时。全国电力供应以核能为主。此外,法国还是欧洲最大电能出口国,年输出电量640亿千瓦时。同时,法国电力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很有成效,除输出电能外,还代为瑞士管理电站。
- 曹鸿唐敏
- 关键词:电业配售出口国售电输电网络
- 新能源与电网立法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被引量:3
- 2010年
- 从法治的角度对我国新能源立法滞后、在新能源规划、新能源并网及调度、电网企业全额收购义务的履行、新能源费用补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认为国家和地方立法应予以规范和完善。
- 唐敏徐解宪
- 关键词:新能源
- 公共安全视角下的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引量:2
- 2007年
- 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法惩治破坏电力设备等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今年8月公布了《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深入了解该司法解释的意义以及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的相关内容,需要对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系统梳理。
- 唐敏
- 关键词:危害公共安全司法解释刑事案件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人
- 预付电费的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3
- 2004年
- 供电企业采取预付电费方式保障电费债权回收是解决电费回收难题的重要措施之一。采取比较分析、实证的方法对预付电费的实施方式、性质以及与现行停电程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供电企业采取预付电费的方式应与用户协商进行;预付电费性质应理解为用户购买相应电量的行为;预付电费与现行电力法律法规规定的停电程序并不冲突。
- 唐敏
- 关键词:预付电费法律性质
- 突发公共事件下的电网企业权益
- 2010年
- 近段时间,不断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给电网企业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网企业不仅要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时恢复电力供应,为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 唐敏
-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权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国计民生
- 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动因分析被引量:3
- 2010年
- 传统电力行业大多实行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经营。为提高该行业的运营效率、改善消费者福利水平,以智利、英国等国家为发端,世界各国纷纷对电力行业实行市场化改革,而且这场改革还在不断深化。本文以全球性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为背景,对其所涉及的理论动因和现实动因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和剖析,以寻求这场改革的正当性。其中理论动因主要包括自然垄断理论的新发展、规制失败理论和可竞争市场理论;现实动因主要包括经济、技术、政治原因以及相关领域和地区的实践。
- 唐敏
- 关键词:电力行业理论动因现实动因
- 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从破产清算组制度到破产管理人制度被引量:16
- 2001年
- 针对我国现行破产法中破产清算组制度的缺陷 ,本文试图用破产管理人制度来重新架构我国的破产清算组制度。笔者认为 ,破产管理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清算事务的相对独立和中立的负有法定职权和职责的特殊机构 ;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应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 :应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入手对破产管理人进行监督。
- 唐敏
- 关键词:破产清算组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制度中立性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