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2日
星期六
|
欢迎来到贵州省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登录
|
注册
|
进入后台
[
APP下载]
[
APP下载]
扫一扫,既下载
全民阅读
职业技能
专家智库
参考咨询
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于颖
作品数:
1
被引量:1
H指数:1
供职机构: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更多>>
相关领域:
经济管理
更多>>
合作作者
宿晓宁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作品列表
供职机构
相关作者
所获基金
研究领域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作者
题名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在结果中检索
文献类型
1篇
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1篇
经济管理
主题
1篇
代销
1篇
代销货物
1篇
暂行条例
1篇
增值税
1篇
增值税暂行条...
1篇
增值税暂行条...
1篇
增值税专用发...
1篇
视同销售
1篇
视同销售货物
1篇
视同销售行为
1篇
售货
1篇
专用发票
1篇
销货
1篇
销售货物
1篇
货物
1篇
货物交付
1篇
发票
1篇
《增值税暂行...
机构
1篇
青岛广播电视...
作者
1篇
宿晓宁
1篇
于颖
传媒
1篇
财会通讯(上...
年份
1篇
2008
共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全选
清除
导出
排序方式: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排序
视同销售行为与混合业务确认及分析
被引量:1
2008年
一、视同销售行为的确认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应按确认的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额,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从规定中可知,视同销售行为适用于以下情况:有增值额但没有用于销售的行为;代销的行为;捐赠行为按有关捐赠的规定执行。增值税是对产品增值而言的。因此有进项和销项之分。购进货物应该缴纳进项税额,销售方对应的是销项税额。即有进有销。但对于改变购进货物的用途而没有增值额的情况,则只需要将进项税转出即可,而不作为销项税处理。
宿晓宁
于颖
关键词:
视同销售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交付
代销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
全选
清除
导出
共1页
<
1
>
聚类工具
0
执行
隐藏
清空
用户登录
用户反馈
标题:
*标题长度不超过50
邮箱:
*
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字数长度不超过255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