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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俊

作品数:32 被引量:45H指数:3
供职机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4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9篇犯罪
  • 5篇客体
  • 4篇司法
  • 4篇犯罪构成
  • 3篇刑法
  • 3篇要件
  • 3篇司法认定
  • 3篇客观要件
  • 3篇劳动合同
  • 3篇合同
  • 2篇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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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受贿
  • 2篇强迫职工劳动...
  • 2篇权利
  • 2篇权益
  • 2篇合同履行
  • 2篇法律
  • 2篇犯罪主体
  • 1篇当事

机构

  • 25篇中国劳动关系...

作者

  • 25篇王守俊
  • 1篇张冬梅
  • 1篇孙德强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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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3篇2019
  • 3篇2016
  • 5篇2013
  • 1篇2011
  • 5篇2010
  • 3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7
  • 3篇2004
3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简论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2013年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的动植物检疫活动秩序,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方面对危害结果是过失。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应注意其与动植物检疫一般失职行为、玩忽职守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以及商检失职罪的区别。
王守俊
关键词:犯罪构成司法认定
破坏电力设备罪若干问题探讨
2009年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一种危害劳动生产安全的犯罪,其客体是电力生产运营安全,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安全。其犯罪对象是“关涉电力生产运营安全”的电力设备。其主体是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14至16周岁之间的行为人以放火、爆炸手段破坏电力设备或利用破坏电力设备故意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放火罪、爆炸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王守俊
关键词:破坏电力设备罪客体犯罪对象
试论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国际经验与我国的调整与选择被引量:5
2010年
近现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①经历了从分散到统一、综合的历程,到现在已经普遍建立起权责明晰、监管惩处有力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我国当前职业安全卫生立法体系散乱、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利义务规定不足,监管、惩处不力,不适应现实需要,十分有必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通过制定和修改加以完善。
王守俊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若干问题辨析被引量:3
2010年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合法成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该罪在认定上要注意与一般工程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相似情况的区别。
王守俊
关键词: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客体客观要件
浅议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的犯罪化问题
2013年
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无论从其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还是从完善我国反腐刑事立法,履行我国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应尽的国际义务的角度,以及从全面打击、有效遏制贿赂犯罪的司法实践需要来看,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行为的犯罪化都显得非常必要。
王守俊
关键词:犯罪化
论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几个问题
2010年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客体是我国的商品检验秩序,客观方面是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其主体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既包括国家商检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国家商检机关指定的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该罪在认定上要注意行为人在收受贿赂后又实施商检徇私舞弊行为的定罪问题。
王守俊
关键词:客体
强迫职工劳动罪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9
2004年
文章对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立法渊源和立法意义进行了考证、探求 ,在学者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着重对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客观方面、客体、主体做了认真的分析探讨 ,并就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王守俊
关键词:强迫职工劳动罪刑法犯罪构成犯罪主体
虚假破产罪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08年
虽然《刑法修正案(六)》对构成虚假破产罪主体的公司、企业没有任何限制性规定,但从立法精神上来看,虚假破产罪的主体应当只能是法人公司、企业。虚假破产罪的行为内容不仅包括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行为,至少还应当包括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认定虚假破产罪要注意其与妨害清算罪以及非虚假破产的普通逃债行为的区别。
王守俊
关键词:虚假破产罪
浅谈劳动争议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被引量:2
2004年
作为实体法的民法与劳动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们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和民事关系的性质不同,由此导致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与解决民事争议的诉讼程序有十三种区别,区分这些差别对于解决劳动争议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孙德强张冬梅王守俊
关键词:劳动争议诉讼法律部门民事关系民事争议实体法民事诉讼
我国需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制度被引量:3
2009年
劳动合同中止的意义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特殊事由的出现,双方当事人暂停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原来的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的原因,经常会出现一些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又不适于解除的特殊情况。
王守俊
关键词:劳动合同合同履行合同中止权利义务当事人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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