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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峰

作品数:9 被引量:23H指数:3
供职机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合同
  • 2篇商标
  • 2篇商业秘密
  • 2篇审判
  • 2篇侵权
  • 2篇纠纷
  • 1篇地理标志
  • 1篇地理标志证明...
  • 1篇信息网络传播
  • 1篇信息网络传播...
  • 1篇刑事
  • 1篇刑事审判
  • 1篇刑事审判工作
  • 1篇虚假
  • 1篇虚假信息
  • 1篇义务
  • 1篇用户
  • 1篇增值税
  • 1篇增值税发票
  • 1篇正当

机构

  • 9篇济南市中级人...
  • 5篇济南市历城区...

作者

  • 9篇颜峰

传媒

  • 4篇山东法官培训...
  • 3篇人民司法
  • 1篇科技与法律
  • 1篇法律适用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6
  • 2篇2014
  • 1篇2013
  • 2篇2012
  • 1篇2011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汇编作品主编享有著作权以付出创造性劳动为依据
2014年
作为汇编作品的教材,其独创性主要体现于教材内容的选择、编排及体例结构。由于编纂过程的复杂性,教材具有双重甚至多重著作权。主编享有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前提是其对教材的编写付出了创造性劳动,认定其单独还是与其他编写人员共同享有教材的整体著作权,应当根据教材的编写方式与编写人员的分工情况而定。
颜峰夏利华
关键词:多重著作权汇编作品主编作品著作权编纂过程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中的混淆及合理使用被引量:10
2017年
原告:黑龙江省五常市大米协会。被告:黑龙江省永超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超公司)。五常市大米协会系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范围为技术指导、品牌开发、商标申报、使用,标志印制,广告宣传等。
颜峰
关键词:商标侵权案地理标志社会团体法人
发票对合同主要事实的证明力探析被引量:4
2012年
发票作为税收管理的记账凭证,形式严格,蕴含的交,易信息丰富,在各类合同纠纷诉讼中经常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发票对于合同事实的证明力问题虽已有所探讨并总结出一些结论,如增值税发票的抵扣与合同履行之间的证明关系等,但多限于个案分析.尚缺乏全面梳理。本文从发票属性及管理制度出发,以买卖合同为对象,分析了发票的证据类型对证明力的影响.并从经验法则的角度,对如何以发票行为推定合同主要事实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颜峰赵海勇
关键词:增值税发票合同纠纷证明力记账凭证合同履行
竞业限制协议与商业秘密在审判实务中的关系被引量:3
2013年
一、竞业限制协议与商业秘密在民事诉讼中的交织 竞业限制协议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后者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内容.因此,涉及竞业限制协议的纠纷,客观上存在属于劳动争议或者知识产权纠纷两种可能性.实务界对两类纠纷的划分也有一个从模糊到逐渐明晰的过程.
颜峰黄立群
关键词: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审判实务知识产权纠纷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
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问题的思考被引量:1
2011年
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的方式在当前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下仍有存在价值,但在审查过程中宜采用听证的方式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与知情权。依职权启动再审的事由应严格限定在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与实体错误的几种特定情形范围内,排除程序错误、审判主体的非法行为作为再审事由。当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与当事人申请再审发生管辖冲突时,应由上一级法院管辖。
颜峰黄立群
关键词:审查听证管辖冲突
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欺诈的认定
2012年
一、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欺诈概述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欺诈,实践中也简称为"特许经营欺诈",属合同欺诈的一种类型,指特许人故意告知被特许人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行为。由于特许经营在商业领域一般称为加盟,故又俗称加盟欺诈、加盟陷阱。①随着商业特许经营这一经营模式的推广,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在逐年增加。被特许人投资失败后,以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的硬性规定、隐瞒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
颜峰黄立群
关键词:特许经营合同合同欺诈被特许人虚假信息加盟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及侵权责任被引量:3
2014年
【裁判要旨】认定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当承担教唆的侵权责任时,应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确定其是否可以免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具体体现为对于网络用户侵权行为的明知或应知。而网络服务提供者从侵权作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应承担较高的注意义务,其构成应知的可能性相对增加。
颜峰
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注意义务信息网络传播权过错责任网络用户
现有技术抗辩的技术对比规则探析被引量:1
2018年
技术对比作为现有技术抗辩审查中的核心环节,目前存在多种对比方式及标准。选择被诉侵权技术作为对比对象的间接对比方式避免了法院对专利效力进行评价,而选择涉案专利作为对比对象的直接对比方式更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符合专利法及整个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涉案专利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始终处于中心地位,体现在对比顺序上,应优先对比被诉侵权技术与涉案专利;在确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时,应以涉案专利的技术框架及概念体系作为参照。关于技术对比的标准,"明显无创造性"标准强调从整体上进行比较,有利于限制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权的滥用。
颜峰
关键词:现有技术抗辩专利权滥用
“三合一”审判机制下的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调研——以济南中院的改革试点为考察对象被引量:1
2016年
一、济南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模式的探索与实践2015年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件,涉及三种罪名,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2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1件、侵犯著作权案1件,商标刑事案件占75%,这一点与全国其他法院的受理情况大致相同。尚有制作、销售假冒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颜峰
关键词:刑事审判工作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罪假冒专利罪商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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