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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威

作品数:6 被引量:63H指数:3
供职机构: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税收
  • 5篇国际税收
  • 2篇税收协定
  • 1篇地域性
  • 1篇动机
  • 1篇数字经济
  • 1篇税收合作
  • 1篇税收竞争
  • 1篇提案
  • 1篇利润归属
  • 1篇关税
  • 1篇国际税收合作
  • 1篇国际税收协定
  • 1篇避税
  • 1篇辩护
  • 1篇补足

机构

  • 5篇不列颠哥伦比...
  • 3篇中国政法大学
  • 3篇国家税务总局
  • 2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对外经济贸易...
  • 1篇教育部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中央财经大学

作者

  • 5篇崔威
  • 1篇陈新

传媒

  • 2篇经济研究参考
  • 2篇税务与经济
  • 1篇财政科学

年份

  • 1篇2024
  • 1篇2023
  • 1篇2021
  • 2篇2020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数字服务税:一种概念上的辩护被引量:8
2020年
自2018年以来,英国政府、欧盟委员会和一些欧洲国家政府提出了大胆的新"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 tax,DST)提案,旨在获取由数字平台用户贡献的价值所反映出的跨国公司利润。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新颖的论据来支持DST,认为其兼顾了效率和公平的考量。具体而言,DST允许将数字平台赚取的地域性特殊租(location-specific rent,LSR)由产生此类租金的国家获取。笔者认为,在传统的国际所得税范式下,平台的LSR常常被隐藏起来,因为该范式关注的是实体存在、付款来源和相关实体之间的利润分配。此外,该范式忽略了一项关于流动型无形资产的租金应如何分配的基本的直观判断:当一项技术部署在多个非竞争性的地点,那么将特定地点的技术部署所得的任何租金分配给该特定地点是既有效又公平的做法。在平台租金产生地征税的原则,既有别于也优于将利润分配给"目的地"(即购买方或消费者所在地)管辖区的原则。平台租金可以产生于来源地、目的地或居住地所属管辖区,而"用户价值创造"的所在地不能简化归结为消费者的所在地。此外,根据租金的产生地主张征税权本身就是出于公平的考虑,而以目的地为基础的分配则通常忽略了分配中的公平问题。本文讨论了各方对DST提案的误解情况,并否定了某些关于DST可能产生影响的常见断言,包括DST成本将简单地转嫁给国内消费者或生产商,以及基于收入的税收本身存在缺陷。最后,笔者认为DST在减少平台市场过度进入问题上的潜力也是值得进一步考虑的。
崔威刘奇超(译)沈涛(译)李加晶(校)韩德馨(校)
关键词:国际税收
全球最低税与国家利益:论实施支柱二的策略动机被引量:1
2024年
支柱二主要由收入纳入规则(IIR)、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低税利润规则)三个部分组成。系统分析实施或保留支柱二的三个组成部分的策略动机可以发现,对致力于国家收入最大化的政府来说,这种实施动机之弱令人惊讶。研究表明,如果各国的实施是由国家自身利益所推动,那么,即使在许多国家实施支柱二之后,该项制度仍可能瓦解。事实上,支柱二考虑到各国之间存在大量财富转移的可能性这一事实,使得其极不可能实现“激励相容”。同时,对UTPR的超属地和非超属地解释提出了关于国际法的不同规范性问题,因此,关于UTPR的规范性辩论应更加关注其积极特征。
崔威刘奇超(译)陈新沈涛(译)
关键词:国际税收
论数字服务税相比于“显著数字存在”提案的优势被引量:2
2021年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宣布了一项国际税收改革的工作计划,以回应使跨国公司利润征税权的分配反映用户价值创造的呼吁。同时,欧盟委员会于2018年提出了将“显著数字存在”(significant digital presence,SDP)概念引入各成员国税收协定的提案。作为OECD所赞成的方案类型中的一种示例,笔者对SDP提案进行了分析,并认为近年来提出的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s tax,DST)相比于SDP提案更具优势。特别是,DST直接解决了利润在何处分配和课税的问题,而SDP提案则将这一重要问题的解决置于大量税收协定的调整之下。因此,全球税收协调理应成为更加值得关注的焦点问题。
崔威刘奇超(译)沈涛(译)李加晶(校)吴芳蓓(校)
关键词:国际税收税收协定利润归属
国际税收协定面临的新谜题被引量:3
2023年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得到了二十国集团的背书,137个国家(地区)就该方案达成了新国际税收协议,且已被广泛视为国际社会需要税收合作的证据。最近提出的关于国际税收合作的理由有三个:一是服务贸易的转型破坏了传统国际税制设计的前提;二是国际社会需要安抚美国,防止其发动贸易战;三是国家应该通过合作来终结税收竞争和跨国公司避税,但这与经济理论和“双支柱方案”的实际内容不一致。理论上看,无论是关于生产资本还是公司总部的税收竞争,终结竞争都不能为所有国家创造利益。就政策内容而言,“双支柱方案”更有可能被解读为限制而非增强政府对跨国公司征税的能力。“贸易条件理论”为世贸组织的制度提供了合理解释的方式,为了效仿“贸易条件理论”的成功,可能需要摒弃某些长期以来在国际税收讨论中盛行的假设。只有对国际税收的主题进行更基本的概念化重构,才能揭示国际税收合作的真实过往与未来发展。
崔威刘奇超(译)沈涛(译)吴芳蓓(译)
关键词:国际税收合作税收协定税收竞争避税
行将实施的数字服务税被引量:11
2020年
法国于2019年颁布了数字服务税(简称DST),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其他国家也正在制定类似的法律。DST可以看作是一种针对地域性特殊平台租的税,可以说它解决了国际税收中真正的新问题。作者简要回顾了DST的合理性,并根据三种批评性观点进一步研究DST的设计。作者提出了理顺DST类似关税功能的路径,驳斥了有关DST税负的浅显论证,并为理解小型经济体同时倡导国际所得税改革提供了一个思路框架。
崔威刘奇超(翻译)肖畅(翻译)李加晶(校译)
关键词:国际税收关税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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