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玲
- 作品数:15 被引量:28H指数:2
- 供职机构: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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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中的问题及对策被引量:8
- 1998年
- 一、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法律依据刑诉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与1979年刑诉法第45条...
- 毛晓玲
- 关键词:提前介入检察院审查批捕刑诉法侦查活动疑难案件
- 略论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适用
- 1998年
-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是关于破坏交通设施罪(未果)的规定。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故意危害交通安全的犯罪。依照本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只要是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就构成犯罪,并不要求实际危害后果的发生。鉴于司法实践中对本条...
- 毛晓玲
- 关键词:交通设施刑法司法实践行为人破坏生产经营罪盗窃罪
- 吴某的行为应否追诉——析“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条件和适用
- 2002年
- 毛晓玲
- 关键词:追诉如实供述犯罪嫌疑人
- 给“错捕”准确定位
- 1998年
- 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对错捕的理解和认识很不一致,直接影响逮捕正常功能的发挥。因此,有必要给"错捕"以准确定位。一、"错捕"的认定依据及概念刑诉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依法逮捕。"刑诉法第60条的规定,既是逮捕的法律依据,也是错捕的认定依据。在刑诉法所规定的逮捕三个条件中,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与原刑诉法相比,未作实质性变动,唯独逮捕的证据条件,由原来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适当地放宽了逮捕条件。因此,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便成了认定错捕的主要依据。究竟是什么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呢?笔者体会应着重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前后出现两个有,"有"即是客观存在,而非凭空想像或虚构隐瞒。
- 毛晓玲
- 关键词:犯罪事实错捕犯罪嫌疑人刑诉法诉讼结果国家赔偿法
- 给“错捕”准确定位被引量:1
- 1999年
- 作者主张,凡诉讼结果被撤案、不诉、终止审理、宣告无罪或者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都是错捕。 统一了错捕的衡量标准,司法实践中还应当规范错捕的确认范围。 首先,要明确确认错捕的目的在于:一是评价批捕工作,以利提高办案质量;二是为刑事赔偿提供依据,以利保障人权。
- 毛晓玲
- 关键词:错捕刑事赔偿犯罪事实保障人权诉讼结果
- 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范围、内容初探
- 1999年
- 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新的重要课题。修订后刑诉法实施两年多来,仍有一些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工作不能落实。究其原因,除了存在“怕伤和气”等主观因素外,主要是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立案监督的范围、内容等具体问题,以致难以操作。本文试就立案监督的范围、内容,作些探讨。立案监督的范围,刑诉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下称“应立不立”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 毛晓玲
- 关键词:立案监督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侦查部门
- 错捕的概念及其认定被引量:1
- 1999年
- 刑诉法修改实施以来,逮捕的证据条件发生了变化。由于司法实践中对错捕的理解和认识很不一致,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普遍存在“怕错、怕赔”的思想,以致束缚了逮捕机关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的手脚,直接影响逮捕措施正常功能的发挥。因此,非常有必要对错捕准确定位。一、...
- 毛晓玲
- 关键词:错捕诉讼结果犯罪嫌疑刑诉法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
- 擅自代人值班将看管货物占为己有应定何罪
- 2003年
- 毛晓玲
- 关键词:盗窃罪案例分析刑法
- “不认为是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被引量:2
- 2004年
-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的规定,是犯罪的例外。其中:“情节”是指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侧重于危害后果;“危害不大”包括主观恶性程度和客观危害程度;“不认为是犯罪”因未达到必受刑罚惩罚的严重程度,而被排除在刑罚调整的范围之外。为争取以最少的成本实现威慑的目的,应提倡大胆地适用“不认为是犯罪”,适当扩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范围,补充完善“不认为是犯罪”的非刑罚处理方法,统一规范“不认为是犯罪”的处置程序。
- 毛晓玲
- 关键词:《刑法》犯罪情节犯罪构成但书刑事处罚
- 利用转委托看管货物的便利将货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2003年
-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谈某的妻子陈某是铁路长兴火车站派出所聘用的联防队员,主要职责是看管长兴火车站货场的货物,维护长兴火车站货场的治安秩序.2002年4月至7月期间,谈某利用擅自替代其妻值夜班之机,先后十一次将货场院内的生铁先转移至隐蔽处,而后指使他人拉出货场变卖占为己有,共计3500余斤,价值人民币1900余元.
- 毛晓玲
- 关键词:犯罪嫌疑人侵占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犯罪行为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