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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

作品数:3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逮捕
  • 2篇职务犯罪
  • 2篇审查
  • 2篇审查逮捕
  • 2篇检察
  • 2篇检察机关
  • 2篇犯罪
  • 1篇刑事
  • 1篇刑事和解
  • 1篇职务犯罪案
  • 1篇职务犯罪案件
  • 1篇职务犯罪案件...
  • 1篇批捕
  • 1篇批捕权
  • 1篇决定权
  • 1篇监督制约机制
  • 1篇和解
  • 1篇犯罪案件
  • 1篇案件审查

机构

  • 3篇天津市河西区...

作者

  • 3篇王胜国
  • 3篇陈辉

传媒

  • 1篇人民检察
  • 1篇天津市政法管...
  • 1篇天津法学

年份

  • 1篇2011
  • 1篇2010
  • 1篇2008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对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后的现实思考
2010年
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试行的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下级检察机关怠于行使侦查监督职责,侦、捕、诉衔接不畅影响案件质量,承担错案责任主体不明确,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因此,上下级检察机关要健全机制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建立上下畅通、左右联动的侦、捕、诉衔接机制保证案件质量,要完善考核标准,厘清错案责任,要对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王胜国陈辉
关键词:职务犯罪批捕权
刑事和解在审查逮捕中的适用被引量:1
2008年
刑事和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审查逮捕阶段是否可以适用该制度,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在实践中也没有规范可循。文章探讨了刑事和解在审查逮捕阶段适用的重要价值,分析了目前该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出了建议。
王胜国陈辉
关键词:刑事和解审查逮捕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后的机制完善
2011年
职务犯罪案件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后,遇到了缺少监督配套程序,错案责任主体不明确,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此需要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王胜国陈辉
关键词: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监督制约机制检察机关决定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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