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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晟

作品数:6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金融
  • 1篇赔偿
  • 1篇权益
  • 1篇权益保护
  • 1篇权益保护法
  • 1篇瑕疵
  • 1篇消费合同
  • 1篇消费者权益
  • 1篇消费者权益保...
  • 1篇消费者权益保...
  • 1篇金融产品
  • 1篇金融消费
  • 1篇金融消费者
  • 1篇护法
  • 1篇合同
  • 1篇法律
  • 1篇法律问题
  • 1篇惩罚
  • 1篇惩罚性
  • 1篇惩罚性赔偿

机构

  • 3篇武汉理工大学

作者

  • 3篇黄莉萍
  • 3篇潘晟

传媒

  • 2篇行政与法
  • 1篇武汉理工大学...

年份

  • 2篇2017
  • 1篇2016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金融消费者”新探被引量:2
2016年
金融消费者的界定,关乎金融消费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配置及法律保护体系的有效建立。我国现行立法未对金融消费者作明确定义,理论上对金融消费者的界定也莫衷一是,因此,金融消费者作为消费者的下位概念,是类型化的消费者。本文从明晰内涵和界定外延的角度出发,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对与金融消费者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得到有益的启示。
黄莉萍潘晟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金融消费合同中的品质担保责任问题探究被引量:1
2017年
金融消费合同品质担保责任是因金融经营者违反品质担保义务、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瑕疵而承担的违约责任,该责任源于瑕疵担保责任,是类型化的品质担保责任。囿于法律规定的混乱,理论上的缺失和司法实践中的不确定,建议在立法上完善金融消费合同品质担保责任,明确该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责任形式,并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黄莉萍潘晟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
金融产品瑕疵认定法律问题探析
2017年
金融产品是金融消费关系的重要纽带,由金融产品瑕疵引发的司法实践冲突及立法上凸显的规范不足,表明准确认定金融产品瑕疵是金融经营者责任承担及最终规范金融行业的关键。而金融产品瑕疵认定的核心是对金融产品质量的界定:以金融产品特性为基础,兼顾消费者导向和经营者导向,金融产品质量应包括明确需求和隐含需求,具体又分为合规性、适用性、安全性、合适性、可靠性和一致性。凡金融产品质量不符合以上相关价值特性则应被认定为金融产品瑕疵。
黄莉萍潘晟
关键词:金融产品瑕疵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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